民国初年国家宪政的发展历史简答

作者&投稿:益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试述中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

近代中国宪政建设制约因素的法律文化分析

宋四辈
近代中国曾开展过多次宪政运动,制定过众多宪法或宪法性文件,进行过多种宪政模 式的探索和建设,但最后都失败了。从法律文化方面来看,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制约因 素主要有:“人治”传统的根深蒂固而“法治”观念的淡薄是观念因素;“民智未开” 、“保姆训政”等理论、主张的影响是思想因素;以军权统治为形式的独裁统治是政治 因素;宪政模式的频繁更替和脱离实际的选择是体制因素。总结和分析这些制约因素, 既有一定现实意义,也有许多重要启示。
Modern China has promoted constitutional movements many times,made many constitutions or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investigated and constructed var ious constitutional models,but at last all the above fail and are given up .Observation from the viewpoints of the law culture,the conditional factor s for modern China's co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mainly display themselves as:Owing to the tradition of ‘rule of man’is deep-rooted,so that the bl untness of ‘rule of law’is the sense factor;the influence of the doctrin es and thinking such as ‘the people are still in naive stage’, ‘nurse tutelage’are the thinking factor;the dictator rule taking the military po wer rule as the form is the political factor;the frequent changes and th e choice separated from the facts are the system factor.It has certain pra ctical significance as well as many important inspirations to sum up and analyze the above conditional factors.

宪政是一种与君主专制相对立的民主政治。自从林则徐、魏源、郑观应等第一批睁眼 看世界的中国人把宪政思想及其理论介绍到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中国开始,近代中国也 曾发生了诸如以戊戌变法为表现形式的宪政运动,清末新政和变法中立宪派组织和发动 的以开国会、定宪法为内容的宪政运动,民国初年的精英和领袖们开展的以维护辛亥革 命胜利成果、巩固民主共和制度为核心的宪政运动,北洋政府时期发生的以建立“好政 府”、“废督裁兵”、“联省自治”为特征的宪政运动,国民政府时期由人权派发起和 进行的以人权保护为中心的宪政启蒙运动等。也曾制定并公布或者起草了诸如《钦定宪 法大纲》、《十九信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记约法”、“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以及“天坛宪草”、“五五宪草”等宪法 或宪法性文件、宪法草案。也曾进行了诸如君主立宪宪政、民主共和宪政、人民民主宪 政等宪政模式的探索和建设。但是,历次宪政运动无论由谁领导,也无论规模多大时间 多长,最终都因破坏或镇压而失败。制定公布的宪法、宪法性文件和宪法草案要么主观 上不愿实施,要么客观条件限制不可能实施或者不可能很好地实施。几种模式的宪政建 设要么失败流产了,要么没有条件而流于形式。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本文试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分析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制约因素。
一、“人治”传统的根深蒂固而“法治”观念的十分淡薄是观念因素
以自由、平等、人权保护和法治为价值观的宪政理论是在西方文艺复兴、民主启蒙的 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是在欧美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成为现实并植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 济之中的,是对以等级特权、君主专制和赤裸裸的人身强制、经济掠夺为特征的黑暗野 蛮的欧美中世纪社会的否定。它既是欧美资产阶级革命的旗帜、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和 战斗的有力武器,又是资本主义宪政建设的信念和目标。当然,资本主义的宪政建设由 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所有制决定,使其具有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色彩和资本主义经济 剥削的特征,但其以自由、平等、人权保护和法治为价值观的宪政理论及其所包含的国 家与社会的理想治理模式,则是全人类善良本性的体现和努力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具有 切实的普适性。
在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里,“由于中国传统文明起源条件、发展途径的特定性 和特殊性,农业经济结构的单一性,社会组织结构的宗法性,国家政治体制的中央集权 性,国家公权力的无限扩张性等方面的原因”所决定[1](P71),使得人们不仅不会产生 以自由、平等为内容的社会主流法律意识,不会重视以个人为主体的人的基本权利的保 护,而且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并长期存在的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模式、治国方略都是“人治 ”的。循环往复的“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就是这方面的真实写照。“人治”是 指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中,人与法相比较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而不是法。它的基本特 征是某一个人或者集团通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权力与法律发生矛盾时往往是权力的地 位高于法律、法律的效力低于权力。在立法方面一般表现为个人的命令(或诏令或手谕 等)本身就是一种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以补充法律、更改法律 、代替法律、废除法律,法律在以命令为形式的权力面前简直成了可供使唤的百依百顺 的婢女,掌权者则依其统治需要随心所欲地立法和废法而不受任何约束和限制。在行政 方面的表现一般为机构庞大、职能无限,国家权力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拥有最 高行政权力的人或者集团通常还掌握着最高立法权、司法权、军事指挥权等一切国家最 重要的权力,行政权力行使时奉行的原则是“凡是法律没有限制和禁止的,都是我所拥 有的”教条。在司法方面的表现一般为人们所信仰的教条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可 让死变活”,公开或实际遵循的法律适用原则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某个人 或集团公开地不受法律追诉和制裁,司法机关则难免通过刑讯逼供获取证据,依据人们 身分的贵贱、地位的高低来判决案件,导致确定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大小与人 们的身份地位成反比。
在近代中国的宪政和法制建设中,这种“人治”传统和法律文化是充斥其间且根深蒂 固的,有时甚至达到了甚嚣尘上的地步。仅从立法方面来说,从慈禧太后的懿旨到光绪 皇帝的诏令,从袁世凯的教令到蒋介石的手令,公开地或实际地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的制定更是惟最高统治者之命是 从。清末为了敷衍立宪派的要求、阻止民主革命的进程、延缓清朝的灭亡,公布了以“ 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为根本原则的《钦定宪法大纲》和没有“臣民权利”规 定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袁世凯在废除了束缚自己手足的《中国民国临时约法》 、破坏民主共和制度前后,一方面指令御用机构参政院修订《大总统选举法》,使自己 当上了终身总统甚至世袭总统,另一方面为了使自己形同帝王的总统权力具有合法性、 合宪性而授意北洋军阀的代理人组织所谓“约法会议”,制定了明为总统制实为总统专 制的《中华民国约法》,甚至在戴上皇冠之后企图制定帝制宪法。以后,北洋政府的历 任统治者对袁世凯的制宪先例和宪政模式心领神会并如法炮制,先后起草或者制定了原 本就不打算实行的“贿选宪法”、“段记宪草”。国民政府虽然制定公布了《训政时期 约法》、《中华民国宪法》和“五五宪草”,但最终都是秉承个人意旨,是对国民党一 党专政独裁政治制度的确立和肯定。尤其是1931年和1943年对《国民政府组织法》的两 次修订更能说明国民政府在立法方面的因人立法、因人废法的人治做法,如“九一八事 变”之前蒋介石担任国民政府主席时,1928年公布的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主席的职权包 括担任国家元首、兼任三军总司令、协调五院之间关系以及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等,因事变原因当蒋介石不再担任国民政府主席而于1931年12月对该法进行修订时,国民政府主 席的职权就只剩下不负实际政治责任的国家元首职能,并不得兼任其他官职,连颁布命 令也必须经有关院长部长副署才能生效。可当1943年蒋介石再次兼任国民政府主席职务 并对该组织法进行修订时,就原封不动地恢复了1931年修订之前的国民政府主席的所有 职权[2]。孙中山先生在担任临时大总统时坚决主张在中国实行总统制,而当被迫辞去 大总统职务的时候,则不仅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的政治制度由总统制坚决地改为 责任内阁制,而且还匆忙制定了《中国民国临时约法》,幻想这样就可以保卫辛亥革命 成果、维护民主共和制度、防止袁世凯背叛民主共和制度了。这里面固然包含了孙中山 先生对共和制度矢志不二的良苦用心,但不能不指出这种做法本身也包含了很浓厚的因 人立法、因人废法的“人治”色彩,孙中山与袁世凯之间的政治关系也因此由原来的通 过“议和”途径实现最高权力的和平转移,很快地走向分道扬镳并出现严峻的军事斗争 。之后十余年的南北对立军事对抗,恐怕与这个时候早已埋下的仇恨种子有着密切关系 。

天时地利人和各个条件缺一不可,估计当时的国情和社会基础都不太稳定的原因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黄金十年   国民政府所称的“黄金十年”
  国民党政府于1928年名义上统一了中国,南京国民政府也获得了国际承认,成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国民党政府宣布,根据孙中山革命理论的三步骤——军政、训政、宪政——中国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并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转到经济建设为主。1927年-1936年,中国的工业增长率达8%以上。这十年,被国民党政府成为黄金十年。对这十年有极端不同的看法:
  正面的看法:
  我们首先来看看当时中国的经济环境,国民政府在国家预算中每年要负担的前清遗留国债占32%,军费支出占40%,建国经费只有20%。同时中国在1928年度量衡划一制度公布实施之前,我国“标准”之乱为全世界所仅见,以度而言吉林1尺仅为河北的2寸长,那么衡呢,杭州的秤跟临省江苏的秤就差了7倍之多(可见下面附录)。这么混乱生意怎么做?工商业又如何发展呢?
  就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当局在农田水利、电力、矿业资源开发、化学工业、重工业的振兴等等,几乎每项对国家进步有关的事都在马不停蹄地齐头并进中。仅仅在1931-1936年间中国工业成长率平均高达9.3%,创下民国以来第一次经济奇迹。同时交通事业的发展尤为蓬勃,除电讯、邮政快速成长外,铁路修建达2万余公里,公路增开了8万多公里,民航空运在这十年间开辟了12条航线,长1万5千多公里。
  十年建国首重教育,在这段时间里,政府从扫除文盲的识字运动做起,到1928年中央研究院成立,教育体制终于搭成了一个完整的建构。为了迎头赶上西方列强,政府对实用科学人才的培植更有时不我予的警惕和不遗余力的倡导,所以二十年代可以视为我国迈向现代科学研究扎根与发轫的重要时期。1934年蒋中正发起新生活运动,教育本是百年大计,时值祸在眉睫的存亡之际,当局仍不忘道德深耕,可谓用心良苦。
  在1931年至1937年间,小学生人数增长了86%,大学生人数增长了94%。在中国历史上,国家的货币第一次得到统一。
  物质方面的变化——至少在城市里——给人的印象或许更加深刻。在许多大城市里,现代风格的办公大楼拔地而起,密如织网的大道穿过人口稠密的地区,水电供应系统遍布在许多重要市区,一些中心地区的环境卫生也有了明显的改善。收音机和卷烟、电影和汽车、卡巴莱餐厅和西式服装的数量不断增长。正如一个美国观察小组在1935年所报道的那样:“中国在所有领域里,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同十年前甚至是五年以前相比,现代化将给中国带来长达几个世纪的深远影响。”
  并且在这高速发展的黄金十年,其实整个国家一直都还在动乱之中,前五年北伐、中原大战、九一八,后五年剿共、宁粤分裂、闽变,几乎天天都在打仗,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能有这些成就,其功绩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附录:衡与市斤之比例
  杭州0.5700
  上海0.7038
  河北0.8140
  北平0.9440
  福州0.9640
  南京1.0560
  汉口1.0890
  广东1.2000
  济南1.8106
  江苏3.8810
  反方观点认为:
  造蒋介石二十七年“伟大统治”的故事,他编制的蒋氏治国“伟业”,包括从子虚乌有的“统一中国”,到荒唐无稽的“黄金十年”。其实,是黄金还是黄铜,甚而至于黄的什么,只要我们敢于面对事实本身,就很容易得到正确结论的。在正式讲述“黄金十年”的故事之前,也许应该提醒一下蒋氏粉丝们:黄的、闪光的并不一定就是金子。
  蒋介石统治中国二十七年,能够做的事情着实不少,但发生的事情也实在太多。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实际中发生的事情有很多并不是蒋介石吹嘘要做的事。说得不客气一点,就是形势远远超出了蒋的控制力,结果整个事件就变成了一个民族悲剧。关于“黄金十年”的神话,事实上就是一个粉饰失败的典型事例。蒋氏的粉丝们一口咬定所谓的“黄金十年”取得了多少多少成就,但事实上,这十年中国的经济成长率并不可观,特别是在整体经济规模较少的情况下,虽然个别产业的增长率达到了接近两位数的水平,但对于经济的整体促进作用并不是很明显的。
  特别钢铁产业就是一个突出的事例。凡是了解一点经济学的网友都知道,钢铁是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正因为如此,中国在“大跃进”中才热衷于钢铁(还有粮食)产量的增长。然而,据说拥有大量西方留学归国经济人才的蒋氏南京政权,却似乎根本没有钢铁生产的意识,不仅自己不建设钢铁产业,而且把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拱手送给外国,结果造成了可怕的“自宫效应”。
  中国建设近代钢铁工业,是从1890年创办汉阳钢铁厂开始。这个设有两座小高炉、两个小平炉和两个小转炉的工厂,建设了4年才投入生产。从那时起,到1948年,50多年时间,中国生产了760多万吨钢。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前7年,就生产了1433万吨钢。更值得注意的是,旧中国生产的760多万吨钢中,大部分并不是自己的民族企业生产的,因为其中的600多万吨钢是日本侵占中国期间,在鞍山、本溪、唐山、大连和上海设立工厂生产的。国民党登台的1927年,全国钢产量是3万吨,到1935年才达到5万吨,也就是国民党所吹嘘的黄金十年中的黄金八年,民族钢产业的产量只增加了2万吨。与后来我们大家都不太看得起的印度相比,我们的人均生铁仅为是印度的0.8,人均钢材是印度的1/27。
  在这所谓的“黄金十年”,由中国民族资本建成的唯一大型钢铁企业,还是山西军阀建立的西北实业公司。而在抗战发挥重要作用的兵工署第二十四工厂(兵工署重庆炼钢厂),则是四川军阀刘湘亲手建立(事后国民党中央归还刘湘挪借垫付建厂款75万元),于抗战后交给国民党中央的。这家炼钢厂于1937年1月1日划归军政部兵工署,真正接管在1月底;1月8日,重庆炼钢厂3吨电炉冶炼出炭素工具钢4吨。
  在蒋政权方面,先是国民政府实业部在1928年要在南京附近地区,后是资源委员会1935年要在湖南湘潭建中央炼钢厂,但都只是光打雷、不下雨,没有任何实际结果。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汉阳钢铁厂在北洋军阀时期年钢产量就达到5万吨,但于1925年停止炼钢。国民党接管后,经过十多年的统治,竟然没有使该厂恢复炼钢。到1938年10月21日武汉失守前夕,只将汉阳钢铁厂30吨马丁炉2座,35吨及50吨高架起重机2部及铸锭用模等附属品拆走,运入四川。令人发指的是,汉冶萍自己不产钢,但却将挖出的铁沙,以及炼出的生铁大部运往日本八藩钢铁厂,又铸成杀人武器,用来屠杀中国人。1935年以后,日本在东北鞍山等地建设的钢铁厂陆续投入生产,结果使得旧中国“名义上”的钢产量迅速提高。
  下表为1927年到1937年中国钢产量(含日本产量):
  年份 钢产量 铁产量(万吨)
  1927 3.0 43.7
  1928 3.0 47.7
  1929 2.0 43.6
  1930 1.5 49.8
  1931 1.5 47.1
  1932 2.0 54.8
  1933 3.0 60.9
  1934 5.0 65.6
  1935 25.7 78.7
  1936 41.4 81.0
  1937 55.6 95.9
  在所谓的“黄金十年”,国民政府只知道从外国买钢铁,因为经手人可以从中得到百分之二三十的回扣,成为率先致富的重要手段,皇亲国戚当然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动力去发展自己的钢铁工业。结果导致中国的钢铁工业发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工业倒退的情况。例如北洋军阀时期能造炮钢、枪管钢,经过民国“黄金十年”的“大发展”后,反而全不能造了。北洋军阀统治下的1920年全国工矿业国家资本以可比价格计算(这里指银元)为22260万元,国民党在中国当了十年家,又是继承,又是吞并,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全国工矿业的国家资本以可比价格计算(这里指银元)居然不升反降,老本亏了不少,变成20600万元了。对于这种劣绩,居然还有人大谈什么黄金十年,这面皮当有一墙之厚。
  下表为中国工矿业资本比重(1936年数据不含东北)
  1894 外国资本60.7 国家资本31.2 民族资本家资本8.1
  1913 外国资本80.3 国家资本9.7 民族资本家资本10
  1920 外国资本70.4 国家资本11.4 民族资本家资本18.2
  1936 外国资本78.4 国家资本5.4 民族资本家资本16.2
  有人说蒋介石在1930年代初即策划持久抗战的大计,然而事实上却处处表现出可怕的鼠目寸光,不断地弱己强敌。1931年918之后,国民党继续为日本资本在中国的扩张提供方便,结果37年七七事变前关内29%的煤炭产量(英资为23%),关内90%的铁矿沙,95%的现代化炼铁是在日本资本控制下的。战争爆发,日本资本撤出国统区,结果中国1938年至1939年的钢产量急剧下降到了不足1000吨。这还不算什么,1943年国统区又出了个怪事情:大后方战时工业危机。1943年重庆18家铁厂14家倒闭,4家钢厂也倒了1家。而按1944年4月2日中央日报的报道,机器厂维持经常开工者,不及十分之一,停用的工机具约占总数的40%,机器加工业可谓面临崩盘。据1944年7月9日新华日报《贵州企业公司四川参观团的报告》,四川工业50%到70%的生产能力处于闲置状态。于是,一方面,国军缺枪缺炮,另一方面,国统区却既不缺原料,又不缺工人,但钢铁厂、机器加工厂却大批倒闭!这种咄咄怪事在与“英勇抗敌”的吹嘘声相比,也实在是怪异荒唐得可怕,堪称二战期间世界各国均能创造的超级奇迹。其中的原因没别的,就是国民党买办思想太浓厚,总想找个外国洋爸爸,从来想不到自己扎扎实实办工业。
  由于蒋氏政权不重视民族产业的发展,其政策和资金导向也就可想而知:
  首先,办工业得不到资金上得支持。1940年的数据显示,国民党四行对工业的贷款仅占其放款量的3%;而43年的数据更糟,该年重庆银行业对商业的贷款占其放款量的96%,而工矿业两的贷款合计还不到其放款量的1%。这说明蒋氏政权缺乏长远眼光,只知道赚短平快的商业项目的利息。
  其次,好不容易中国有了些工业,国民党政府不仅不支持,反而千方百计进行压榨。非令其倒闭而后快。像生铁1941税为1.28元,1942秋便到了90元,工业酒精1943得税额是1939年得169倍,由于基本工业原料成本暴涨,下游加工产业自然是手中拮据,无力谋求发展了。关卡林立交易不畅更是常事,从国民党陪都重庆到福建要过七八十个关卡,卡卡交钱,所以这条路在工商界人士中得了个西天路的美名。
  第三,国民政府法币恶性贬值,国统区通胀率创造世界纪录,导致工矿业名赚实亏,“货币税”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国民党所谓“黄金十年”发展比较快的三大产业:机制面粉业,纺织业,火柴业。投资的不是民族资本家就是日资的,实在看不出国民政府干了些什么。勉强统一了货币,还把东北丢了,到了1933年,日资欣欣向荣,咱国资倒日落西山。日本之虎狼之心已明,也知道沿海地区可能卷入战争,可还是不重视后方建设,直到淞沪会战爆发后,才想起组织工商企业内迁,结果整个转移过程乱成一团,而且遭遇到大企业家的强烈抵制。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1938年失武汉之后,国统区钢产量仅为战前的3%,电力14%,水泥5%,化学1%,棉纱1%,面粉2%。

民国初年国家宪政的发展历史简答
答:例如北洋军阀时期能造炮钢、枪管钢,经过民国“黄金十年”的“大发展”后,反而全不能造了。北洋军阀统治下的1920年全国工矿业国家资本以可比价格计算(这里指银元)为22260万元,国民党在中国当了十年家,又是继承,又是吞并,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全国工矿业的国家资本以可比价格计算(这里指银元)居然不升反降,老本亏了...

中国 宪法 发展简史清朝开始
答:对的 清朝末期颁布一个钦定宪法大纲 主要是立宪派想要模仿英国 将中国变成君主立宪的国家

宋教仁民主宪政主张的发展历程
答:宋教仁(1882年4月5日-1913年3月22日),字钝初,号渔父,汉族,湖南常德市桃源人。中国“宪政之父”,与黄兴、孙中山并称,主持第一次改组国民党。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的主要缔造者,民国初期第一位倡导内阁制的政治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唐绍仪内阁的农林部总长,国民党的主要筹建人。1913年...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答:《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其实践意义在于在中国第一次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促进了人民的觉醒。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于实现了宪政原则。

高中历史问题,中国近代宪政之路的演变历程、影响?
答:翻开中国“宪政”的百年历史画卷,我们非常遗憾的看到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一百年里,大部分时间是有宪法而无宪政,更甚是无法无天,宪法完全成为一纸空文。从1908年,清政府颁布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到民国初年袁世凯的“天坛宪法”,再到1946年,蒋介石强订“伪宪法”,宪法在这些政府手中...

论述民国时期政治演变的特征
答:基本上就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由于各派军阀受不同势力支持,各派之间又不停联合或各自为政,其间关系十分错综复杂,也就导致了政府数月一届的怪现象。

民国初年为什么会由共和制蜕变为封建军事专制?
答: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帝制国家,封建专制在中国根深蒂固,有着深厚的土壤.而且中国人也习惯与生活在封建统治之下.至于民国初年共和制的昙花一现,只不过是盲目学习西方体制而不考虑本国具体国情的举动.从袁世凯假共和的举动就可以看出中国人对封建专政的依恋.所以不是你所说的"蜕变".那时候的中国不可...

近代宪政的划分是怎样的
答:1.清末考察立宪与钦定宪法大纲时期,特征就是引入,目标是君主立宪;2. 北洋军阀时期:特点是民主与专制的反复时期,目标是建立美式民主共和国;3.国民党训政时期:特点是受苏联及世界上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影响,目标是以党治国不再单纯追求美式民主共和国;4. 抗战胜利后:特点是国共博弈,目标孙中山式王权...

民国期间的历史
答:1912年(民国元年)中华民国成立;清帝退位。1913年二次革命。1915年护国运动开始;新文化运动开始。1916年袁世凯恢复帝制失败。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护法运动开始。1919年5月4日五四爱国运动爆发。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初香港中国海员大罢工;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23年京汉铁路...

谁能给我讲一下民国历史
答: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份子,继续发动武装斗争,力图重建共和国。1928年,以国民党新领袖蒋介石为首的北伐革命军,重新统一了中国。蒋介石借口孙中山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长期实行“训政”,建立起国民党一党专制。 但是辛亥革命以及国民党没有解决清代遗留下来的土地问题。中国这一轮的“乱治周期”的土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