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作者&投稿:湛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我国公民的五大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公民需要履行不同形式的法律义务,其中对于国家来说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即对公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构成宪法规定功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基本权力与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在不同层次上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 (1)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辨证统一关系 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而确定该限制的唯一目的就在于保证对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由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属性所决定。因为人的权利只能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个人与群体及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某一主体享有某项权利,就意味着要求其他主体有尊重并不得侵犯这项权利的义务。否则,任何人的权利都无法实现和得到保障。但是,权利和义务又有可分性的一面。因为权利和义务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与范畴。在实际行使当中,有的主体可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有的主体则可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价值主次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问题,两者之间不存在以谁为本位的问题,撇开法律赋予谁以权利和加给谁以义务这一本质问题,讨论谁为本位是没有意义的。权利本位说把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绝对化,将权利的主导地位固定化,事实上不存在固定的和普遍的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作为矛盾统一体的各方的地位是依条件变化的。从法律规范的构成上看,权利和义务是保护和约束人们行为的两个方面,其质的规定性由具体行为的主导方面是保护还是约束所决定。由于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存在,故而根本就无固定的权利或义务本位。从法的关系的构成要素看,权利和义务是人们一定关系的定型化。

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
(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3)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扩展资料
基本权利有以下特征:
(1) 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国家中的宪法地位。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合宪性的依据。不享有基本权利则意味着宪法地位的不稳定。因此宪法上确定基本权利的首要意义在于公民通过行使基本权利获得合宪性的基础。
(2) 基本权利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权利是有机组成的体系,包含着不同层次、不同形态的权利要索,其中具有母体性的权利则构成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客观上具有不可取代性,是公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通过普通法所规定的权利是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即从母体性权利中派生出来的。权利体系中的这一母体性与派生性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构成了规定基本权利的究法与规定普通权利的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表明法律体系的不同等级。
(3) 基本权利是稳定的权利体系。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基本权利既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从事社会活动最低限度的权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基本权利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二者关系的研究论述,主要是以下四点.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就必然有助于权利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过法律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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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二者关系的...

我国公民与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之时,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答: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下: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 ] ①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②相辅相成...
答:A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总的来说,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温馨...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答: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

公民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1)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3)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树立义务意识,自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法律分析: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界定:(1)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能有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情况出现。除此以外,司法机关在对公民适用法律时,一律应当平等对待。...

公民应该怎样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有公民不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基本权利的实现需要基本义务的履行作为保障;另一方面,基本义务的履行也是为了实现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此外,权利和义务也是相互制约的。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公民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