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作者&投稿:诏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抗震设防分为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乙丙丁。
根据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的3.0.2以及3.0.3条强制条文规定: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对此两条强制规定的条文说明:

3.0.2 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明确在抗震设计中,将所有的建筑按本标准3.0.1条要求综合考虑分析后归纳为四类:需要特殊设防的、需要提高设防要求的、按标准要求设防的和允许适度设防的。
本次修订,进一步突出了设防类别划分是侧重于使用功能和灾害后果的区分,并更强调体现对人员安全的保障。
所谓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引发放射性污染、洪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高危险传染病病毒扩散等灾难性灾害。
自1989年《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1-89发布以来,按技术标准设计的所有房屋建筑,均应达到“多遇地震不坏、设防烈度地震可修和罕遇地震不倒”的设防目标。这里,多遇地震、设防烈度地震和罕遇地震,一般按地震基本烈度区划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对当地的规定采用,分别为50年超越概率63%、10%和2~3%的地震,或重现期分别为50年、475年和1600~2400年的地震。考虑到上述抗震设防目标可保障:房屋建筑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在遭遇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绝大部分建筑均可划为标准设防类,一般简称丙类。
市政工程中,按《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2设计的给排水和热力工程,应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下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其管网不致引发次生灾害,因此,绝大部分给排水、热力工程也可划为标准设防类。

3.0.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任何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均不得低于本条的要求。
针对我国地震区划图所规定的烈度有很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在建设部领导下,89规范明确规定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性能设计目标。这样,所有的建筑,只要严格按规范设计和施工,可以在遇到高于区划图一度的地震下不倒塌——实现生命安全的目标。因此,将使用上需要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建筑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其中,重点设防类需按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增加关键部位的投资即可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标;特殊设防类在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专门研究。
本条的修订有二处:
其一,从抗震概念设计的角度,文字表达上更突出各个设防类别在抗震措施上的区别。
其二,作为重点设防类建筑的例外,考虑到小型的工业建筑,如变电站、空压站、水泵房等通常采用砌体结构,明确其设计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结构体系符合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时(见GB50011-2001第3.5.2条),其抗震措施才允许按标准类的要求采用。
房屋建筑所处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通常包括给定年限内不同超越概率的地震动参数,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需要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需要说明,本标准规定重点设防类提高抗震措施而不提高地震作用,同一些国家的规范只提高地震作用(10%~30%)而不提高抗震措施,在设防概念上有所不同:提高抗震措施,着眼于把财力、物力用在增加结构薄弱部位的抗震能力上,是经济而有效的方法;只提高地震作用,则结构的各构件均全面增加材料,投资增加的效果不如前者。

什么是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答:抗震设防分为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乙丙丁。根据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的3.0.2以及3.0.3条强制条文规定: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

什么是抗震设防类别?
答:抗震设防类别是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进行划分的,主要包括甲类、乙类、丙类和丁类四个类别。甲类建筑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则包括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而丁类建筑属于抗震次...

建筑抗震设防等级如何分类?
答:抗震设防等级是指建筑物在地震时的抗震能力等级,通常用于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物被分为四个抗震设防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建筑物分类标准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是如何划分的?
答: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

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介绍?
答:《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是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而制定本标准。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相关内容:《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答:1.特殊设防类:指具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因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和其他特殊灾害后果而需要特殊设防的建筑物。简称A类。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不能中断或需要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其他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B...

建筑抗震设防的分类标准有几类
答:抗震设防指的是为了达到抗震效果,在工程建设的时候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采取抗震措施。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抗震设防烈度在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防。建筑抗震等级的划分:1、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有几类
答:一、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分别有四个抗震标准。甲类:属于特殊设防类,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大型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灾害后果,需要做特殊设防的建筑;乙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无法中断的相关建筑,需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丙类:算标准设防类,按1、2、4款外按标准进行设防的建筑;丁类,适用上...

房屋抗震等级怎么划分
答:建筑工程的四类抗震设防 1.特殊设防类(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2.重点设防类(乙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与生命有关的建筑物,以及地震中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的后果,...

什么是抗震设防类别?
答: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一、基本规定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