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如何控制公路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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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如何控制公路工程质量~

1、选派符合资质、合同要求的合格监理人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按照合同和质监站要求组建项目监理的试验室或者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试验室;
3、 根据项目情况编制监理大纲和各项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监理人员工作,规范监理工作流程;
4、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设计图纸开展监理工作;
5、履行好各项监理工作职责比如:认真审核图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合同承诺组建项目经理部、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检查、巡视和旁边工作、做好见证试验和抽检试验、做好各项开工检查和中间过程检查以及交工验收检验、跟踪质量问题的整改、做好各类工作记录等等。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国家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前款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第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八)对公路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九)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第八条 交通部、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未设置专职质监机构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有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监督人员,并接受上一级质监机构的业务指导。
质监机构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事项的范围内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九条 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其数量不少于职工总数的70%;
(二)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公路专业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条件;
(五)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和组织管理制度;
(六)经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到质监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当向公路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质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包括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申请等;
(二)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三)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四)公路工程项目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多个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可集中统一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三条 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公路工程项目,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完善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查质量薄弱环节和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指标。
第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报有关单位。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返修;对违法的质量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返修,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交工验收,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第二十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质监机构可以通过招标投标方式委托具备资格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对国家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鉴定中的检测工作,交通部可以委托质监机构跨地区选择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试验检测单位对所检测的数据负责。
第二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为质监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项目质量监督费。 质量监督费应当由质监机构在公路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专户,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四条 质监机构因工作需要对工程实体进行非常规试验检测和交工、竣工验收检测依法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路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质量监督人员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与被监督对 象有利害关系的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质监机构的监督管理。质监机构应当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质监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质监机构在委托事项的权限内对公路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发生重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质监机构违反本规定,对不合格的公路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试验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对不合格的公路工程出具不真实的试验检测数据及意见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警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交公路发[1992]443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1施工质量事前控制的职责 和内容
2.1做好施工预备 阶段的职业
(1)确定质量规范 ,明白 质量门槛 。
(2)完善项目监理部的质量控制体系。
(1)催促 反省 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审核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装备 及资格状况 。
(4)复验测量放线效果 。反省 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控制网测量效果 报验单,对测量放线效果 及维护 措施进行反省 ;复验控制桩的校核效果 、控制桩的维护 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暂时 水准点的测量效果 。同时反省 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
(5)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关于 分包工程,在其开工前,应细心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质材料 。
(6)审核施工办法 :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对其内容的完好 性、适用性、合理智 、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完成 目标的质量计划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反省 施工现场总体布置的合理智 ,能否 有利于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顺利进行。2)审核作业指点 书。关于 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门槛 施工单位提交作业指点 书。
(7)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核。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特种作业统计报表,查验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及从事的职业 范围。
(8)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及证明资料 ,对所报机械设备的称号 、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技术功能 、运转 形态 的完好水平 进行现场核对,查验其能否 契合 同意 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否 能满足施工需要和质量门槛 。
2.2严把开工关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材料 ,依照 《建立 工程监理标准 》门槛 的开工要求 ,签署核对 意见,由总监同意 。
2.1资料 的控制抓好资料 的进场、检验、运用 及代换。
(1).采购进程 中的质量控制
在组织上述资料 、设备的进程 中,监理工程师仅限于讨取 出厂合格证、技术阐明 书和实验 报告单是远远够的。首先应监视 其选择信誉高、对产质量 量有保证的供货厂家。因而 ,对通常 资料 在订货前应向监理方申报,并按有关标准 门槛 反省 验收;
(2).资料 、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资料 、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均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阐明 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则 门槛 进行检验、实验 ,经监理方审查确认后,也应具有 有关证书,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阐明 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反省 验收,经对其质量确认合格后,方可签暑验收单。
(1).资料 、设备寄存 要求 的控制
从资料 、设备等进场,到其运用 通常都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段时间内,假如 对资料 、设备等的寄存 、保管不良或时间较长,将可能招致 质量情况 的好转 ,因而 ,应依据 资料 、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特点,安排适合 的寄存 环境,以保证其寄存 期间的质量。这是关于 监理单位如何控制公路工程质量的解答。736

监理单位如何控制公路工程质量
答:(1)催促反省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审核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装备及资格状况。(4)复验测量放线效果。反省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控制网测量效果报验单,对测量放线效果及维护措施进行反省;复验控制桩的校核效果、控制...

谈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及质量控制?
答:标准化规定了监理前后场的监理人员数量、对应监理人员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固定,同时还规定了需定期进行工后分析,动态控制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质量,通过路面基层监理标准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基层的施工质量。该项目采用三灰土底基层,由于该高速公路沿线广泛分布的是粉砂性土,塑性指数比...

监理单位如何控制公路工程质量
答:4、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设计图纸开展监理工作;5、履行好各项监理工作职责比如:认真审核图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合同承诺组建项目经理部、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检查、巡视和旁边工作、做好见证试验和抽检试验、做好各项开工检查和中...

公路工程各个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的核心是什么?
答:事中质量控制的策略是,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其具体措施是:工序交接有检查;质量预控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措施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设计变更有手续;(如发现质量异常、隐蔽未经验收、质量问题未处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擅自代换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谈公路工程监理及质量控制措施?
答:①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场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原材料是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根源所在,因此要加强所用原材料的检验和检测,这就要求我们在原材料进场前和进场后都要不间断的进行抽样试验和检测,这是质量监理监控的基础,一旦发现不合格就要拒其进场或拒其使用,将影响质量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②全过程...

公路检测试验监理的质量控制?
答:1、公路工程检测试验监理的重点和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试验管理是试验管理工作的重点,只有控制好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质量,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工程的最后质量,是过程质量的总体体现。施工过程的控制,是试验人员的重要职责。要求试验人员和监理人员应及时测定拌和物的稠度、含水量、含灰量、含油量等,以...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答:要求将工序质量控制作为监理工作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加强过程控制,做到现场检查,现场签证,及时发现问题,严格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准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进而保证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积极做好工序检验和中间交工验收,提高监理办事效率。(4)加强与项目部的沟通和...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理?
答: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一、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承包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及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

公路工程监理方法及措施?
答:2.2监理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1)工程质量监理特点工程项目本身就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泛、建设周期长、能够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建设工程。在对公路工程进行实际操作时,由于其自身的各种特点,导致公路工程的质量会受到不同类型因素的影响。在实施中,凡是与决策、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能够产生作用的影响因素,...

公路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及控制策略?
答:1公路工程监理的质量检测与控制作用 1.1优化施工材料选择 材料选择是工程施工的基础环节,对于公路工程质量有着最直接地影响,而要想切实掌握材料的质量情况,对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掌握材料的基本性能是必要的。例如,检测砂石等填料质量确定选择的材料是否能够满足施工的要求,能否就近选择符合标准的填料,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