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偷东西的犯罪心理

作者&投稿:偶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大学生犯罪案例~

心情不好俩90后大学生致5人受伤:
在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学生涉案案例中,有一个因心情不好酒后殴打舍友的案例。两位行凶者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学2014级学生李某,因为平时与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当晚喝完酒后临时起意想教训下舍友。他叫来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带抽打、持棒球棒殴打等方式,殴打舍友,致5人受伤,其中两人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余三人为轻微伤。事发后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学校保卫处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没有钱花大学生做起“梁上君子”
盗窃案例是大学生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多为临时见财起意,慑于法律的威严,发案后大多会主动投案,量刑上也会从轻处罚。
2015年4月28日晚,宁夏大学学生张某在西夏区某小区入室盗窃现金33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年7月8日,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王某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男生宿舍楼内,盗走一台3800元的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并主动退回了电脑,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参考资料: 人民网--大学生犯罪案年均增36.1%

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

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较为典型的就是马加爵事件,马加爵为了报复那些伤害他尊严的人,选择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

  这种属于偷窃癖
  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障碍。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

  简介
  这种人除强迫性行窃这一单一表现之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也没有智能缺陷,据此可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的偷窃行为相区别。偷窃癖是一种少见情况,只占偷窃犯罪中的极小部分。一般是从童年或少年期就开始发生,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

  特点
  偷窃癖的特点是有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偷来的物品并非自己所需,也不是为了物品的价值。患者往往是把偷来的物品丢掉或偷偷的送回原地或隐藏起来。这种偷窃冲动似乎有一定的周期,当冲动的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偷窃行动既带来满足。患者没有预谋,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偷,则不属于“偷窃癖”。应对患者进行教育训练,并结合心理治疗。

  分类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看法,按偷窃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蓄谋型和偶发型。而就心理动机而言,有虚荣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空虚心理以及偷窃癖。
  如果不是职业偷窃,那么我想侥幸心理和空虚心理要占大多比例了。再加上如果本来生活条件尚好,就得考虑虚荣心理。
  最后一种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一种反常行为。患者常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对偷什么无明确目的,偷什么便什么,也不以攫取经济利益或供自己使用为目的,而是将它们藏起来,或者送给他人,或者暗地退还物主,或者扔掉,以此来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
  心理学上常把譬如偷窃癖这一类的变态心理归结与环境使然。觉得后天经历的环境是主要原因。通常,人的个性心理是主要原因,后天环境是辅助因素。每个人自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品质,姑且称之为遗传。有的人个性品质好,有的人个性品质稍逊。
  秉性(即气质)——个性的内在表现——难以改变,而个性的外显表现(性格)却会随着心理过程的发育,学习,锻炼,环境等诸多因素改变。如果假想每个人的后天环境因素都是顺应着他的气质走的,那么他的性格内在和外显就达到一个一致的高度。世界也就很容易分别出来个性心理的差异,换句话就是说好人坏人很容易就分得开来。但事实是后天环境的无比复杂性使得大多数人难以发展完善自己的个性性格,导致了内在和外在的偏离。所以形成种种色色的性格的人。如果后天环境严重影响到了秉性,发生了内在和外在的严重偏转,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驰,那么他就会始终找不准自己该定位在哪里,严重些就会发展成变态心理等反常行为,比如偷窃癖。
  看来自我反省和认识,完善真正的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主要表现
  反复出现偷窃冲动,并付诸行动。患者偷窃的物品多是不用或无重大经济价值的物品。
  人格缺陷:偷窃癖患者以偷窃为乐

  精神疾病
  有人频频偷东西,多次被抓却屡教不改,且大多数这类偷窃对所窃物品不是用来自己能享受,而是将其加以藏匿,或丢弃。对这类人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采取常用处罚方式,否则将产生更为不良的后果。因为这属于精神病学上的一种疾病──偷窃癖。

  患病原因
  有研究证实,有偷窃癖的人大多有性格缺陷,如自幼倔强、好强、比较自私狭隘、交往狭窄。另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是“报复心”极强,无论是家人的责骂、还是同事朋友的批评,都容易在他们心中产生一种报复的冲动,而这种报复心理往往就是通过偷窃行为发泄出来。
  事实表明,患偷窃癖症者最初常常都有一种报复心理,是想通过偷东西来报复伤害过他的人。但以后的行为似乎与这种报复方式并不直接相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使然。

  变态心理行为
  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多表现为: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能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所窃物品无明显选择性,不是获取经济利益和使用为目的,有些甚至是废物,将之扔掉或收藏起来,从不使用;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且是单独作案;此行为逐渐产生,持续进展,长期迁延,矫治较困难;多数患者都有一定的人格缺陷,大多数比较要强,好胜,心胸狭窄而自私。此类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所遭受经历等有一定关系。此外,患偷窃癖的人多为女性,其症状在17~20岁充分暴露。并且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甚至不少为智力水平、文化程度都很高。

大多数大学生本质不坏,但只不过是控制不住自己而已。

我觉得这可能是虚荣心以及乱消费等原因造成在校期间经济能力不足进而形成偷盗行为!个人的一点看法!

大学生偷盗寝室室友东西在心理学上属于什么矛盾冲突?
答:大学生偷到寝室室友的东西在心理上属于一种。强迫症的心理。有一些大学生其实他并不穷的,但是他就喜欢偷东西。

大学生偷东西的犯罪心理
答: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看法,按偷窃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蓄谋型和偶发型。而就心理动机而言,有虚荣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空虚心理以及偷窃癖。如果不是职业偷窃,那么我想侥幸心理和空虚心理要占大多比例了。再加上如果本来生活条件尚好,就得考虑虚荣心理。最后一种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

小偷犯罪心理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
答:小偷一开始就是想占小便宜.久而久之就觉得偷东西没什么不好.但每次作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喜欢观察周围的情况是否可以偷东西.因为他们偷东西都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偷别人发现不了.由于心虚害怕别人发现所以对周围情况特别注意.

大学生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答: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1、心理迷乱,情绪失控。大学生心理的素质教育跟不上,呈现亚文化现象。亚文化(sub-culture)是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或者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而言的。【4】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他们热情浪漫、追求时尚、充满创造和叛逆精神,而网络、短信、影视作品倡...

请教一个犯罪心理学的问题
答:小偷本身没什么本事,又想不劳而获,又忌妒他人,首先小偷受教育不全面,思想不端正,所以就有了不良心理,想通过窃取他人的成果来充实自己的物质生活,同时也获得较大的快乐,但这类人也承受着精神压力,因为他们也会恐惧,但出于懒惰,他们也会冒险的 ...

小偷的犯罪心理
答:小偷一开始就是想占小便宜.久而久之就觉得偷东西没什么不好.但每次作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喜欢观察周围的情况是否可以偷东西.因为他们偷东西都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偷别人发现不了.由于心虚害怕别人发现所以对周围情况特别注意.

违法犯罪的心理产生原因
答: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进行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大学生甚至抛弃了个人的基本道德,出卖肉体出卖灵魂。据调查,女大学生盗窃,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喜欢攀比,贪图享乐造成的。再如当前社会上日益增多的大学生“陪聊”、傍款...

小偷偷东西的原因除了经济原因外,还有什么原因?比如说,心理方面的。大...
答: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看法,按偷窃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蓄谋型和偶发型。而就心理动机而言,有虚荣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空虚心理以及偷窃癖。

并非饥寒交迫,大学生多次偷外卖被刑拘,那他到底为啥频繁偷?
答:个人认为这跟贫穷也没什么关系,家里这么多人供他读书,基本生活应该是有保障的,因饥饿偷窃,这是自身精神层面的堕落,是个人的道德、德行的问题。而且作为一名牌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完全也可以一边儿工作一边儿复习考研,有手有脚,完全可以靠知识或者劳动力来赚钱吃饭,比他穷的人大有人在,也没见人...

大学生犯罪心理浅谈分析论文(2)
答:经调查,39.5%的大学生当遭遇盗窃案件或其他突发性案件时,会倾向于向学校保卫处求救,这一数据表明学生对保卫部门存在着信任,但是只有18.4%的事件得到有效的处理,这种期待利益无法得到实现的失落使得60.5%的学生更倾向于自力救济。 同时,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也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心理咨询室能够缓解和疏导学生的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