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作者&投稿:娄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对申请人的要求:1、申请人要有北京市的居住证;2、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需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七年以上;4、本人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企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业区域等指标组成。【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六)纳税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七)年龄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同时,想在北京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四项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北京落户积分2021年新政策
答: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对申请人的要求:1、申请人要有北京市的居住证;2、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需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七年以上;4、本人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企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业区域等指标组成。

北京积分落户2021年新政策细则
答: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答: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

北京积分落户2021年新政策细则
答:北京积分落户2021年新政策细则如下:1、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工作居住证和居住证是不一样的,工作居住证是对个人和工作单位均有要求的。...

北京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
答:(一)申报阶段 从4月14日8时至5月13日20时。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填报、修改、提交个人积分指标信息。(二)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 从5月14日至6月2日。各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三)审核结果查询阶段 从6月3日8时至6月10日20时。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

2022年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会变吗?
答:2022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1、就业稳定有加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投资企业,或个体商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年积3分。2、住所稳定,申请人拥有房产连续居住每年积1分,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连续居住每年积0.5分。3、学历加分,申请人取得的的学历越高积分越高,只取最高项不累加。大专、高职积10....

2022年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细则全文
答: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旨在深化户籍改革,强化首都战略定位,提升城市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有序引导长期在京稳定生活和就业的常住人口落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详细指南如下:积分落户机制以公正、总量控制和优先考虑在京积累为原则,稳步推行。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以申请落户: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

北京落户积分2021年新政策
答:法律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一)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二)2020年7月(...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答:新版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仍为12项条款。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维持“四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主要对6项导向指标在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优化6项具体指标操作鉴于社会对导向指标调整的呼声最高,本轮...

北京落户放宽政策
答:“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