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现状

作者&投稿:习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现状、问题及建议~

此文原载《西部资源》2005年第6期
公益性地质调查从事的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目的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本文旨在简述我国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的现状基础上,剖析解决这些问题的难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1 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现状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地质调查成果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成立了由全国地质资料馆、六大区分馆、各省地质资料馆等组成的服务体系。2000年6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9号公告《关于发布公益性地质资料范围的公告》,扩大了提供社会公开利用的公益性地质资料范围,其中包括:比例尺小于1:5万(含1:5万)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区域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调查资料;县(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调查资料;遥感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调查可知,目前全国地质资料馆收藏的9万余种地质资料(其中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料5709种;矿产勘查勘探资料52921种;海洋地质报告资料106种;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勘查资料11089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勘查资料8015种;地质科学研究成果报告13259种;技术方法研究资料214种),可以在互联网进行目录查询。另外,中国地质调查局推出了1999年地质大调查开展以来形成的区域地质、矿产资源评价预测、水工环、灾害地质、物化探、地质科学研究、空间地质数据库、地质技术方法等资料目录数据库,近2000条;同时建立了多个专业的总数据量大于3TB的上万个数据库,主要包括基础地学数据库,其中成果数据信息(元数据)检索系统提供了全国1:50万、1:2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元数据、全国1:20万自然重砂数据库元数据、全国同位素地质测年数据库元数据、1:20万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元数据、1:50万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元数据、区域重力数据库元数据(1:100万区域重力数据库元数据、1:50万区域重力数据库元数据、1:20万区域重力数据库的核心元数据)。上述成果的社会化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 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调查分析表明,我国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制度层面、技术层面、操作层面和发展层面4方面。
2.1 制度层面的问题是解密和共享机制的形成
首先是加载于保密测绘数据的地质调查成果解密问题。地质调查成果的载体往往与测绘数据密切相关,测绘成果的保密问题涉及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总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1989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32号)规定,测绘成果是指在陆地、海洋和空间测绘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保密测绘成果确需公开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解密处理;《关于领取、使用和保存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规定》(1992年12月15日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国测法字〔第222号〕)明确,测绘成果的保密期限为“长期”。未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测绘成果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2003年5月1日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国土资发〔2003〕147号)第三条规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军事、海洋、测绘和放射性矿产的国家秘密,从其主管部门保密范围的规定。这些保密制度限制了基础地质资料的服务范围,如已完成数字化工作实现对外服务的数据库,全国1: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全国1:20万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全国1:250万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和全国区域重力数据库,只能满足承担地质大调查项目的单位查询和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全国1:25万地理底图数据库和全国1:25万DEM高程数据库。对于相关行业部门作为保密数据作了很多限制。无疑,这些因素约束了能够提供的数据信息服务的范围和形式,也大限制了服务工作的开展。
其次是分散的数据管理和加工力量整合问题。部门分权管理体制,造成了各部门均有所属数据生产、加工单位,如测绘部门管理着国家的基础测绘数据、农业部门掌握着大量的农业地质数据、水利部门积累了海量的水文数据,等等。为了自身方便和利益考虑,各部门的数据共享程度很差,更谈不上数据的整合与加工。
另外,数据加工力量的分散更是浪费了不计其数的财力和人力,科技部在立项抓紧地球科学数据网络共享建设,水利、林业部门在力推水资源、林业资源的数据发布,等等。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的加工、处理,也存在大区地质资料馆、省区国土资源厅所属的地质资料馆,由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差异,资金渠道各异,重复性工作、低效益投资在所难免。
2.2 技术层面的问题是地质空间数据核心平台的构建
地质调查空间数据具有结构复杂、存储格式多样、分布广泛等显著特点,构建地质空间数据核心平台实现数据集成共享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数据的标准化、数据交换和互操作以及元数据三方面的问题。
数据的标准化。这是空间数据管理和共享的前提。数据的标准化包括数据内容、数据表现和数据格式的标准化。数据内容的标准化应包括地质调查空间数据信息的内容界定、数据指标体系、术语定义等;数据表现的标准化包括两个方面:地理空间参照和几何表现形式;数据存储格式标准化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也是数据集成共享的最大障碍。由于对地理空间数据模型的理解不能达到统一以及GIS应用软件间的显著不同,目前还没有统一、成熟、共同遵循的数据存储格式标准,这将是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社会化服务过程中难于逾越、又必须破解的技术难题。
空间数据转换与空间数据互操作。空间数据转换是在数据集成中将不同的空间数据格式进行转换,将数据统一到一种格式上,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利用软件自带工具以便包容对方数据格式;另一种是通过数据交换格式和专用的转换工具实现数据的转换。开发适于地质调查数据转换,而且能保证数据实效性的软件是地质空间数据核心交换平台建设的关键之一。空间数据互操作指的是具有不同数据结构和数据格式的软件系统能集成在一起共同工作,使得数据的实时性更高,一致性更强。这方面技术基本是成熟的,可以说空间数据的互操作模式(OGC,Open GIS Consortium)为多源异构的地质调查空间数据统一管理、分布存储、广泛应用提供了规范的操作依据,但仍需要一个强大的信息转换工具,有足够的能力适应目前众多的GIS数据格式。
元数据的获取与共享。元数据(Metadata)是“关于数据的数据”,空间元数据是对地质调查空间数据集的规范化描述,按照一定的标准从空间数据集中抽取数据集的内容、质量、表示方式、空间参考、管理公式以及其他特征信息,组成一个特征元素集合。元数据的共享包括采集、管理、发布3个环节,需要建立统一的空间元数据标准,形成有效的元数据获取机制,对获取的元数据与空间数据集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并及时更新维护,根据数据共享要求进行统一的管理发布。因此,构建一个适应空间数据共享的元数据平台以满足用户方便快捷地发现、获取和使用现势性强、精度高的地质调查空间数据是地质调查成果广泛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条件。
2.3 操作层面的问题是人员培训和经费稳定
专业地质调查资料管理、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培训与培养。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6大区所分资料馆的人员情况调查表明,人少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图书资料管理,还是计算机信息人员,复合人才很少,难于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此,各单位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资料验收、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信息化管理人才的培训与培养。这将是一项持续的系统工作。
稳定的资金渠道与合理的收费机制。从地质调查信息服务这一产品的性质来看,其公益性决定了服务的非盈利,但前提是保证经常性经费的足额到位,而且,也不排除合理的收费,以保证数据的正常及时更新。其实,这是国外的通常做法,客户也是认可的。
2.4 发展层面的问题是数据加工、集成服务组织的培育
这方面的困难一是数据的获得受到各种政策的限制,尤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化运作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第二是数据的整合与处理技术的标准与推广;第三是专业公司的兴起与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是政府引导的产物,但在初期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是必需的。
3 推进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的建议
针对上述对各种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三点建议。
(1)成立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促进委员会。该组织是以地质调查局为核心成员,联合多部门主管领导以及地质领域、IT行业的专家学者、企业界、教育界人士共同组成的。该委员会的特点一是层次高,协调众多部、委、局、办的力量共同筹划;二是专人负责,尽管是临时性机构,但有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沟通各部门关系。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2个:一是制定推进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社会化服务方案,借鉴美国空间数据一站到位的做法,在互联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国内外人士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方案内容;发挥各种组织的技术力量,争取先进的技术应用于实施的方案中。二是推进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社会化服务规划方案的实施。
(2)整合相关数据资源,推动共享机制的形成。以促进委员会的名义,整合相关数据资源,为社会大众服务。同时,在社会化服务中,打破封建、小作坊式的数据管理模式,变各自为战、各单位为战、各部门为战的局面为国家层面上细分工、大协作的数据管理模式,推动国家层面数据共享机制的建设。
构建强制性数据共享机制。在国家层面上规范各种数据共享行为,首先,健全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在立法、监察以及司法等法治环节提供保障。其次,制定我国数据共享的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再次,建立政府和科学家合作的组织保障机制;要建立稳定的数据共享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数据科学领域高水平的管理、研究和技术人才;建立数据共享的标准与技术规范;加强国家层面上的国际数据资源引进与开发利用工作。
倡导鼓励性数据共享机制。首先建立新的、以数据成果评估体系为重点的国家级鼓励性机制,把开发数据的数量、质量、使用情况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将数据生产工作与待遇、职称等实际利益挂钩,鼓励研究者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酝酿数据共享奖励机制。设立具有相当奖励力度的国家级的“科学数据贡献奖”,也是在科学界营造重视数据新风的重要措施。这一奖项应根据公众共享的数据的数量、质量及产生效益等评奖条件,由数据使用人员投票产生。
(3)培育中介组织,补充公益性服务的缺陷。公益性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的社会化服务具有商品属性,中介服务组织完全可以在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基础上获取报酬,这也是国外通常的做法。从目前来看,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范围至少包括:
科普地质知识的制作与出售。利用图片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多媒体、宣传图画;利用电视等传播媒体,制作探索性话题,吸引青少年观众;制作旅游地质图、地质遗迹考察图等。这些均可以商业化运作。
利用特殊软件进行专业化服务。软件公司可以开发专用软件出售,或者利用公开数据根据客户要求加工数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主要是各级和相关政府的管理机构、教育科研或专业研究机构,涉及能源部门、农业和水资源管理、海洋开发、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管理等国家各部门,还包括各类工矿企业。
二、服务内容
印度地调局的产品主要包括各种论文集、会议纪要、期刊、公告、主题图和地图集以及未出版的报告,划分为出版物、报告和图件三大类。
1. 出版物
印度地调局出版的刊物包括论文集、报告、特别报告书、公报、综合性著作、目录年鉴、《印度矿产》以及一些珍贵的彩色定期刊物,如 《GSI 的职责与服务》、《GSI 的成本计划》等。
2. 报 告
主要涉及以下主题: 矿产、工业矿产、有色金属矿物和填图。
矿产专题报告: 此类报告主题划分为含铁矿物、多金属矿物、战略矿物、贵金属、不含铁的矿物—有色金属、不含铁矿物、宝石和化石燃料共 8 类。
工业矿产专题报告: 分为填充物和研磨剂、肥料和化工原料以及建材共3 类。
有色金属矿物专题报告: 主要与铜—铅—锌金属有关。
填图专题报告: 此类报告划分为地质填图、地球化学填图、地质环境填图、地球物理填图报告 4 类。
3. 图 件
图件划分为 11 类,分别为地理图、印度地质矿产图、邦地质矿产图、区域资源分布图、印度地质图和煤田地质图、海洋图、航空磁测图、矿化带图、世界地图和图册。
三、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为传统方式和网络在线服务。传统方式是通过客户订购方式购买相关产品。网络在线服务通过印度地调局网站提供服务。
1. 传统方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印度地质调查局采用了不同的服务方式。其出版物以预付款方式进行销售,客户可以将汇款单或银行汇票邮寄给印度地质调查局下属的出版物和情报处,该处会将客户所需的出版物邮寄给客户。另外,该局还在印度加尔各答设立了一个现货销售点,客户也可以直接到该处购买所需出版物。如若需要图件或报告,客户可以到该局在印度各地开设的图件或报告专卖店购买,也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所需资料。印度地质调查局在印度各地共设立了 8 个地图和报告销售分部,分别位于加尔各答、新德里、勒克瑙、加蓬、那格浦尔、海得拉巴、西隆、班加罗尔。
若要购买未出版的报告、地图或数字航空地球物理数据产品,客户首先需要填写一份详细的申请表,内容包括所需地图、磁带、磁盘或报告等的详细信息、拷贝成本、空白磁带或磁盘的成本、总成本、申请费用、邮寄地址、发货方式、双方签名等,另外还需附带签署一份承诺书。然后,将申请表提交给印度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办公室。
2. 在线服务
与发达国家地调局相比,其网络在线服务方式还处于低级阶段,印度地质调查局的在线服务方式单一,数据比较陈旧,服务水平较低。印度地调局网站上仅仅公布了部分已出版的报告、图件及出版物的标题以及这些报告的形成年代、作者、售价,提供的产品有限,可利用的价值不大。
四、服务收费
地质数据服务收费一般根据难易程度和实际发生的费用收费。如图件和表格的扫描收费由基本成本费用和服务费用组成,图文和空间数据处理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收费,利用 Coreldraw 软件对黑白地质图进行扫描、编辑和处理,生成彩色硬拷贝,根据难易程度收费不同。
五、保密政策
印度针对地质资料制定了极其严格的保密制度。规定印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应将其生产的地图严格保密,如果没有正式授权,甚至不得将地图副本交付地方政府职员、军事或民事机构或人员。1967 年,印度政府和印度国防部发布了地图保密政策,日后又根据实际需要,对该项政策进行了若干次修订。修订后的条款规定,保密地形图只能提供给政府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和半政府性质的组织。但事实上,教育机构无法直接获取这些地图,教员的申请只有在同时得到所在学校校长和所在邦政府保密机构共同签字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得到批准。直至1971年,国防部才放宽限制,允许向个人、组织和商业公司提供保密地图,但其必须通过所在邦政府进行申请且必须得到国防部的批准。得到 “保密”地图的人员必须在每年的 12 月 31 号之前提交一份关于该图的年度安全保管证明。无论是受限地区还是不受限地区的地形图,只要其中绘制了网格线,都不能向普通用户公开,除非得到国防部的事先批准。
印度的所有航空摄影资料都被归为极机密或绝密资料,无论其属于受限地区还是非受限地区。印度地调局所绘制的地质图通常基于地形图,所以在出版、销售及公布方面同样受到印度国防部的严格限制。即便是印度地调局在绘制不含等高线详细资料的地质图时,只要工作区位于 “保密”地区,都需要在进行生产之前事先得到国防部的许可。在多数情况下,国防部都要求从地质图上删除经度和纬度,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建议去掉地图的比例尺,这种做法大大削弱了地质图的实用性。由于受到诸多限制,尽管印度地调局填制了覆盖印度全国的各种比例尺的地质图,但公开出版的地质图的数量极为有限。

地质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先行性和基础性工作,在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入21 世纪后,全球地质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主要表现在: 能源和矿物原材料需求旺盛,资源成为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推动地质工作和矿业快速发展; 全球矿产勘查市场活跃,勘查投资迅速增加,新的储量和重要矿床不断发现; 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使得世界地质工作信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当前世界地质工作的发展趋势总体表现为: 需求驱动、领域拓宽、技术先导、服务优先。即: 公益性地质工作驱动机制由供给驱动型向需求驱动型转变; 地质工作涉及领域不断拓展,从以找矿为主转变为兼顾资源与环境保护、灾害预防的资源与环境并重的社会型; 地质工作的技术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高新技术正在引领和推动发现更多的矿产资源; 公益性地质工作信息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并从以采集基础地质信息向传播信息和提供服务方向转移 ( 刘树臣,2008) 。这些变化促使各国地调局转变职能,重视地质成果社会化服务。发达国家地调局在地质成果的服务对象、服务提供者、服务内容、产品价格、服务方式等方面有很多类似之处。它们的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开展比较成熟,多数国家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宗旨; 服务对象广泛,为各级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部门、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和一般民众等; 服务内容丰富,包括大数据量的地质图件、空间数据、文献报告、期刊杂志、地学软件等; 服务方式多样,包括商店直接销售、在线销售、免费下载、电话、E- mail 订购等; 服务政策比较完善,建立了服务体系,服务计划,重视客户的反馈意见,以及与服务相关的资料版权和保密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地调局的社会化服务开展情况不尽如人意,如印度和南非的地调局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各级和相关政府管理机构、教育科研或专业研究机构; 网络化服务滞后,在线服务产品缺乏,只提供一些已经出版的报告、图件及出版物相关信息,资料保密政策非常严格。从世界主要国家地调局的定位、使命、项目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方面,可以看出:

一、主要国家地调局自 20 世纪 80 年代后,地质调查的驱动机制由传统驱动型向需求驱动型转变

各国地调局以国家需求为主导,以满足社会公众需要为目的,职责范围不断延伸。除开展传统找矿、地质填图外,更注重保护环境,预防地质灾害。地质调查的领域大大拓宽。如美国地调局制定了 《美国地调局战略计划 ( 2000 ~2005) 》 和 《美国地调局矿产资源工程五年规划 ( 2006 ~ 2010) 》,其长期目标是确保未发现的矿床潜力得到最新的定量评价; 确保优先考虑的联邦土地得到最新的地质环境评价; 确保美国得到可靠的地质、化探、物探和矿产地数据; 确保获得国家安全需要的矿产生产和消费长期数据,保障美国能源安全。2007 ~ 2017年美国地调局的重点工作是面对生态系统、气候变化、能源和矿产、自然灾害、野生动植物、水资源等变化的挑战。英国地调局发布的 《英国地质调查局战略科学计划 ( 2005 ~2010) 》,确立了英国地调局要开展的八大科学主题和五个交叉问题。这些科学主题和交叉问题主要涉及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如可持续的水管理、可持续的土地管理、可持续和安全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供应、气候变化、能源与自然资源安全、地球生命的维护等问题。表明英国地调局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时代,主动适应变化,转变其运作方式,通过实施国家战略性地学计划,为政府、工业部门和社会公众服务。英国地调局提出要提供综合、客观、公正和最新的地学信息,以满足国内外用户的需要。

二、发达国家地调局的项目管理严格

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对公益性项目管理严格,从项目立项、审查、绩效考核方面都有一套运作程序,或通过严格的立法来管理。在重点项目的安排上,首先是由地调局征求社会需要,并根据社会需要确定当年的工作重心。如美国地调局 2002 年的工作重点是能源安全和环境,2003 年的工作重点为自然资源和国家公共土地,2004 年的工作重点则转移到侵入物种、野生动植物健康和增加科学数据接口,2006 年制定了矿产资源工程五年规划。

英国地调局每个地质调查计划的产生,从计划编制到项目的筛选、评议和审批,都要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几次论证,不仅组建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整个立项过程,而且要广泛征求地调局之外的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英国、加拿大等国地调局为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还专门成立了由各界代表组成的咨询 ( 指导) 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确定本机构的调查计划和重点课题。

发达国家地调局对地质调查项目的评估始于立项阶段,中间主要是各种审计,提交的项目成果要经过报告会接受各界审查。如美国地调局的立项除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之外,所立项目在经内政部和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地调局则以批准的预算公证书详细地向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拨款委员会解释说明其所申请经费的用途以及通过这些资金可以给公众带来哪些利益。项目执行过程中评估审计更是严格。美国地调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对项目的开展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主要通过各种审计进行,另外,还通过审查项目对相关法律法规 ( 如信息质量指南等) 的遵守情况来实现,这种评审经常进行,也是监督项目执行的主要手段。外部评审一般每5 年一次,并举行听证会,由相关领域专家作出评估。英国地调局对项目经费管理十分重视,地调局在每月 10 ~17 日,要对 300 多个科学性项目和200 个商业项目的财务账户进行封闭检查,做出经费使用报告。

发达国家的地质调查项目完成后,要举行项目成果报告会,并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大学和科研单位、企业界参加,普通公民也可以自愿参加,由社会检验项目的最终成果并做出评估。美国大致每 5 年进行一次外部评审 ( 听证会) ,有些听证会邀请美国研究协会和美国公共管理研究院的专家出席。

三、发达国家地调局社会化服务程度较高

世界各国的地质产品社会化服务方式多样,不仅有传统服务方式,也有网络在线服务方式。传统服务方式为直接的服务方式,现在各国地调局都可以根据客户需要,直接到地质产品服务机构或委托销售机构查阅、购买,也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进行查询和订购。网络服务是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提供网络在线服务,即在线信息发布、在线查询、在线销售和在线订购服务。发达国家地调局社会化服务体现在提供的信息产品众多、方式多样 ( 传统的或在线的方式) 、社会化服务程度高。发达国家地调局都提供定制服务。英国地调局开发了一个在线咨询服务系统,通过引导用户准确描述需求,并与英国地调局的相关组织取得联系使问题得到快速的解决,帮助用户有效地获得科学咨询服务。澳大利亚用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下载数据、CD- ROM 拷贝或者是数据打包。用户请求信息,可以直接联系澳大利亚地调局的相关人员,也可以从其零售商处获取。日本地调局可以给用户提供地学有关的各种翻译服务,还可以针对地学的特定领域、特定区域的文献调查及抄录、情报收集和整理、信息分析、野外样品采集等。

目前,网络在线服务是地调局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趋势,发达国家地调局的网络在线服务开展较好,在线地质产品也十分丰富。美国地调局网站上列有在线产品系列,包括矿产资源在线出版物和数字产品、矿产资源在线空间数据、美国国家地图集、国家地质图数据库、在线图书、报告和小册子、在线地图和照片、在线地图列表、水资源在线报告等。英国地调局有大量的产品和数据可供免费下载,主要有文献报告、水资源提供数据、地学软件、简报以及期刊杂志、合作报告、其他综合报告等。澳大利亚拥有丰富的在线产品,如某些小比例尺地形数据和专题地图产品、1:25 万地质图、全国航空地球物理数据库、全国重力数据库、全国岩石地球化学数据库和全国滑坡数据库等。

总之,发达国家地调局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丰富,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而发展中国家地调局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比较有限,或采取严格的保密政策,一般公众难以获得需要的资料。如印度地调局的网络在线服务相对落后,在线服务方式单一,服务水平较低。印度地调局网站上仅仅公布了部分已出版的报告、图件及出版物的标题以及这些报告的形成年代、作者及售价。

四、发达国家地调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学信息服务体系

信息服务体系是为实现信息服务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要素集合,由信息服务体系的基本要素、支撑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组成。

信息服务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信息服务对象 ( 团体、组织或个人) 、信息服务提供者 ( 团体、组织或个人) 、信息服务内容 ( 包括服务的类别和相应的有形产品) 和信息服务方式。服务对象是服务的接受者,服务提供者是服务的实施者,服务内容是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信息产品,服务方式即服务的手段。这四个基本要素是任何一项信息提供服务都不可缺少的,地学信息服务也不例外。

地学信息服务除上述基本要素外,完整的信息服务体系还应包括技术、服务管理与政策以及服务质量等支撑要素。这些要素是使地学信息服务能够顺利、有效进行的前提条件。如前所述,信息服务特别是现代信息服务需要网络服务技术的支持及相应的服务系统。除技术支撑外,完善和科学的政策与管理也是保证信息服务正常进行的重要因素。赋予哪些部门以服务的职能、提供何种服务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服务方式都与政策和管理直接相关。

在长期的地学信息服务实践中,为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地学信息服务需求不断变化的需求,各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

在发达国家地调局的信息服务的政策、章程或标准中,均明确规定了信息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方式。

为保证信息服务的顺利实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都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国家或部门的信息服务政策。这些政策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自由法、版权和知识产权、隐私法以及规定信息服务的对象、内容、定价、信息发布、客户关系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政策 ( 姜作勤,2006) 。

各国都很重视客户关系,建立了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机制,在确定发展战略和重点、制定计划开发信息产品等各阶段采取各种方式听取客户意见,加大客户的参与力度,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提供信息服务中,注重用户反馈意见。如美国地调局和加拿大地调局都有客户服务体系,制定了客户服务标准和客户服务行动小组。澳大利亚制订了 《澳大利亚地球科学局服务章程》,据此向客户提供质量最优的专业产品和服务。英国地调局也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五、发达国家地调局对信息产品发布有一套严格的审查过程,确保信息产品的质量

如美国地调局制定了相应的信息质量指南和信息产品规划。美国地调局对信息产品的科学做法是审查、核准和发布。信息质量指南规定了地调局对信息的审查流程,为公众认为有误的信息或不符合质量指南的信息提供了管理流程、信息更正的要求和评价、上诉流程,从而实现对信息的及时更正。信息质量指南旨在为联邦机构提供政策和流程指导,以确保由联邦机构发布的信息的质量、目标、用途和信息的完整性 ( 包括统计信息) 并使其更为完善。

六、发达国家地调局开始重视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并制定了较完善的产品价格机制

由于世界各国地质调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以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地质工作为主,因此决定了绝大多数国家地调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美国地调局的经费近75%来自政府拨款,25%来自有偿合同收入。澳大利亚地调局的经济收入也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并占主导地位,其比例在 3/4 以上。英国地调局的政府拨款占 36% ~ 46%,其他收入占 54% ~ 64%。据统计,印度、南非、巴西等国的地调机构的经费来源中政府拨款一般占 90% ( 施俊法,金庆花,等,2006) 。可见,发达国家地调局在开展公益性调查的同时,也开始重视商业性地质调查,并成为地调局经费来源的一部分。

发达国家地调局除最基础的地质资料可以通过网络免费下载外,大部分地质资料都要收取高低不同的费用,相比而言,美国收取的费用是最低的,美国的免费资源也是最多的,达到了用户需求的 65%。

国外把对地质产品的收费叫成本回收,而且一些国家也制定了成本回收政策,但成本回收的目的并不是真正为了收回成果花费的成本,更不是为了赢利,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提供社会化服务,促使公共资源得到更公正的利用。大部分国家由于坚持地质产品公益性服务宗旨,产品价格构成一般以成本费和较低的服务费为主,英国由于产品价格构成中包含地质调查工作费用,商业性质较强烈。

例如,美国的地学产品市场化程度很高,很多数字化产品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纸介质、塑料介质、光盘等产品可以邮购或到代理机构直接购买,购买的价格很便宜,从价格组成的角度来看,美国地学产品价格不包括其地质调查工作的费用,只是以地质调查资料、数据分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

然而,英国地学产品价格明显高于美国产品的价格,图件的价格在 5 ~ 20磅,应用地质和工程地质图一般同该区域的公开文献报告一起出售,也可零售,价格从十英镑到几十英镑不等。从价格构成的角度来看,除了包括以地质调查资料、数据分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外,还包括了部分地质调查工作的费用。显然,英国的地质调查资料带有强烈的商业性质,与其他国家公益性的特性不相符合。

澳大利亚 2002 年的 《产品目录》列出了各种产品的 “建议零售价”,其中包括产品本身的价格和服务费。按照发达国家的消费水平,大多数产品的定价不太高。但是,遥感数据,特别是按客户要求进行不同程度标准处理的遥感数据,其定价相当高。初步判断,澳大利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价格构成一般是产品本身的工本费加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 不含地质填图等数据采集过程的费用) 。从价格构成的角度来看,主要是以地质调查资料、数据分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也不包括其地质调查工作的费用。

在大多数情况下,加拿大地质机构在履行职责时采集的各类空间信息和数据,现在正以收费的方式提供给广大数据用户。加拿大地学产品价格从价格构成的角度来看,以地质调查资料、数据分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为基础,包括载体的成本、服务、传递等费用,并不包括前期地调工作的成本。

七、注重版权保护

国外发达国家在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中十分注意版权保护,不经版权人的许可,不得将成果以任何形式或用任何手段进行复制或传播,也不得储存于任何性质的检索系统中。各国的地调局通常只掌握成果或数据的使用许可证,版权则由国家联邦或其他机构控制。例如,英国地调局作品的版权属于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 ( NERC) ,英国地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授权代表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颁发成果使用许可证,而澳大利亚地球科学局出售的也不是实际数据,而是使用数据的许可。

澳大利亚地球科学局成果版权的法律依据是 1968 年 《版权法》 ( 1980 年和1984 年先后两次修订) 。澳大利亚地球科学局按许可条件向客户提供资料产品。版权在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数据中都始终保持,即便在不收取许可费或版税的情况下,以及另一方在数据的使用上被授予广泛权利的情况下也是这样。例如,对于可以从澳大利亚地球科学局 Internet 网站上下载的大多数产品都不收许可费。然而,澳大利亚联邦依然保有数据的版权,用户必须遵守许可条件,这些条件在下载时一并提供。

英国地调局为了不使作品版权受到侵犯,凡与作品版权有关事宜须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在一般情况下,须持有特定的版权许可证,而且须交纳适当的年费才可复制英国调查局的作品。持年 ( 许可) 证的受证人有权按规定摘录英国地调局的图件和其他文件转给第三者。但这种许可证的受证人无权将英国地调局的作品当成受证人自己的作品,也无权发表作品。

八、有关国防安全和国家战略的地质资料保密严格

地质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许多产品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战略问题密切相关,因此各国在对此类资料的利用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通常将这些资料列为机密资料,不予公开。即使一些发达国家宣称自己的所有地质调查资料都对外公开提供,也只不过是保密资料的利用条件相对宽松而已。如,在澳大利亚,获取未列入 《空间数据使用办法和价格政策》的数据和图件产品,需要办理特别许可,并且要求支付版税; 在日本,用户的资料利用申请必须得到产综研的审批。

英国地调局的版权法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畴的英国地调局数字数据集和其他作品不得借外方使用。以英国地调局的图件为例,其版权所有者既包括英国地调局,也包括军械部。英国地调局的大多数地质图使用军械部的地形数据,后者属“顶级版权” ( Crown Copyright) ,英国地调局承认其地质图和其他出版物的 “顶级版权”( 及其他版权所有人) 。军械部的作品只有取得军械部颁发的许可证才可复制。

印度针对地质资料制定的保密制度更为严格,甚至可以说印度是世界上保密制度最严格的国家之一。1967 年,印度政府和印度国防部发布了地图保密政策,日后又根据实际需要,对该项政策进行了若干次修订。修订后的条款规定,位于划界线 ( 见印度调查局出版的 “地形图索引”) 和陆地边界线之间区域的地形图和地理图、不丹和锡金的类似地图、边远岛屿的类似地图以及比例尺大于等于1:100 万的地图的销售、出版和分发受特别条款限制。保密地形图只能提供给政府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和半政府性质的组织。

印度的所有航空摄影资料都被归为极机密或绝密资料,由于印度地调局所绘制的地质图通常基于地形图,所以在出版、销售及公布方面同样受到印度国防部的严格限制。保密地图禁止出口,除非得到国防部的批准。即使是非限制地区的地图,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均不得出口: 其中包含印度的任何国界,包含可以描绘地形特征的等高线信息,比例尺大于等于 1/4 英寸。基于非保密地形图的 1:2. 5万专题地质图也禁止出口,如果要向外国机构销售此类地质图,必须通过国防部的安全审查并得到外交部的许可。

九、发达国家地质调查数据或资料受信息自由法调整

各国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都由国家公共财政投资,其形成的成果是地质信息,属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一般都是由政府出资,成果由社会共享。世界各国都通过信息自由法来规范这类公共产品的管理和使用。信息自由法是关于政府信息 ( 包括政府数据) 管理和使用的行政法规,是国家政府信息行政管理、全民使用政府信息的主要法律依据。世界上最早的国家信息自由法是瑞典于 1776 年制定的。进入 21 世纪后,世界各国政府加紧对政府信息共享管理的立法工作,便于公民利用政府提供的资源,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截至 2009 年底,世界上已有 68 个国家制定了信息自由法。如美国 ( 1966 年) 、加拿大 ( 1982 年) 、澳大利亚 ( 1982 年) 、法国 ( 1978 年) 、日本 ( 1998 年) 、南非 ( 2000 年) 和英国 ( 2000 年) ,我国已于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了综合性的信息自由法之外,一些国家还就不同的信息类型设立了不同的法律,例如: 数据保护法,健康和环境信息共享法,不仅如此,还配以便于执行的实施指南。其中影响较大、内容较为完备者,是 1966 年美国实施的《信息自由法》(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 ,该法曾于1974 年、1976年、1986 年和 2000 年进行了多次修改。

由于各国情况不一,各个法律内容自然也有很大的差异,从各国信息自由法的内容可以看出,在信息自由法条文规定上确立了公民使用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因此,信息公开是根本原则,信息不公开是例外。根据这个原则,公民具有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政府如果拒绝提供信息要负举证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 包括数据) 均需公开,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各相关机构先后制定的一系列数据共享政策,包括遥感数据、环境保护信息与数据、海洋大气数据等均在信息自由法的原则下制定。

另外,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收取服务费用一般在各国的信息自由法配套的实施指南中有明确规定。总体原则是: 对于公共领域信息的提供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是收费的,即使收费也以不盈利为底线; 对于商业领域信息的提供可以是收费的,也可以是免费的,但均以盈利为目的。

根据美国司法部关于信息自由法的实施指南,美国公民提出信息自由申请不需要受理费。但是根据法律,联邦政府机构有权收取某些费用。单从收费而言,信息自由法把申请人分为三类: 商业申请人可能需要支付记录查询、处理、复印的费用; 教育、非盈利的科研院校、媒体部门,只需要支付超过 100 张以后部分的复印费用; 不属于以上两类的申请人为第三类,他们不需支付处理费,对开始2 小时的查询和前 100 页复印免费。总费用的收取也仅限于信息介质费用和邮寄费用。政府信息服务不允许与私营企业合资。

英国等一些欧洲国家的信息自由法实施指南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可以收取服务费用。英国财政部 1992 年颁布了政府信息服务收费指南。基本原则是: 政府信息服务允许收费,信息服务的收费定价额度,应该以收回信息管理过程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外加 6%的资本利息为基准。该 “指南”对三种服务对象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对国家法定应该提供的信息服务,定价水平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收费多少由财政目标决定,但原则上要回收信息管理成本,以保障用户充分利用信息服务,同时使政府信息的价值货币化; 对商业部门提供信息服务,该 “指南”认为,定价要考虑公平竞争,在任何情况下,定价不应该低于信息管理成本。在操作层面上,允许并鼓励政府与私营企业合资提供信息服务。



新形势下地质资料服务工作的思考
答: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在部署大规模基础地质、战略性矿产资源和环境与地质灾害等国家地质调查项目的同时,大力推进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与服务工作,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地质调查工作主流程的信息化,形成了以基础地质数据库和成果地质资料为主的地质资料数据资源,为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有用的基础地质资料...

关于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对比研究
答:文章指出:成果地质资料具有信息化的产品、不完整的信息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特点;该产品提供社会服务,具有服务面广、不可满足性、效果滞后性的特点;完善成果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正确认识成果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存在的问题,严格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大力扶持中介服务组织,解决社会化服务不足的问题,构建统一成果地质资料的...

试论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
答: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它历经了一代又一代广大地质工作者的艰辛劳动,成为保障我国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信息源。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加大社会化服务力度,对于妥善保护地质工作形成的宝贵财富,缓解我国乃至世界性资源环境约束、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

国外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及发展趋势
答:可见,地质调查服务社会的范围是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而且是一个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地质调查成果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特别是在社会化服务方面,作为政府改善公共服务的重点,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地质调查信息成果的组织、发布与社会化服务方案。因此,能够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信息产品,服务于解决当前及...

实物地质资料服务需求现状与分析
答:1.1 实物地质资料需求现状调查 我们在2006年9月至12月,对实物地质资料社会化需求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专家咨询调查。调查涉及的内容主要有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对象需要服务信息的内容、实物地质资料的用户结构、获取地质资料信息的主要途径、需要实物地质资料的主要类型、被调查者对各种实物地质资料的需求程度、需要数据信息...

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
答:南非地调局社会化服务工作与发达国家地调局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服务的对象是政府部门、科学团体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南非地调局。南非地调局拥有雄厚的地学研究实力、装备精良和优秀的地学家。其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地质、成矿、大地测量、区域地球化学和地球物理等各种填图方面,在地下水、环境...

国外公益性地质调查资料社会化服务综述
答: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制定有信息公开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益性信息必须公开,社会大众有了解、获取此类信息的权利。由于这些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哪怕像地质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这样公益性较强的事业也不同程度地融入了商业性服务机制。在公益性前提下开展商业化服务的具体表现就是实行收费制度。 关于公益性信息产品收费问...

开拓地质资料服务领域
答:为了更好地履行地质资料工作者的职责,我们应对地质资料服务领域和方式有一种新的思考、新的认识,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从而为今后工作建立明确的信息服务方向。 1 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社会化服务现状分析 1.1 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馆藏地质资料现状 1.1.1 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情况 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以下简称资...

地质资料服务中的若干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答:(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的成果和服务社会的主要载体,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地质工作、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地质资料服务在信息化、信息共享、工作人员素质、服务产品开发等方面...

关于湖北省地质资料服务工作的思考
答:关键词 地质资料 数字化 服务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地质调查或矿区勘查等地质工作的重要依据。地质资料的档案和资料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地质资料可以再开发、重复利用,形成二次服务产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经济建设迫切需要地质资料公共服务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地质资料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