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你被这些短信骚扰过吗?

作者&投稿:类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指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有被骚扰过。

相信大多数人日常生活收到过陌生短信的骚扰。买房、买车、买保险等等。这些你并不感兴趣的内容影响着你的生活。我们都不愿意受到这样的打扰,可是,这样的的骚扰却不知不觉渗透到你的生活中。

在这个网络信息化时代,我们的个人隐私似乎变得更加的“透明”。在注册一些APP的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展露在网络上,对于正规的APP可能不会泄露你的个人隐私,但是总有一些非法软件、流氓软件将你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他们将你的个人信息卖给那些商业公司。商业公司掌握了你的信息,当然不会错过倾销这么好的机会。这样也就导致了大量的商业信息对你进行骚扰。


大量的骚扰短信

我们正常使用手机有错吗?

我们在一些APP注册上,不得不留下手机号码,有错吗?

我们的手机号多年不更换,难道有错吗?

为什么这些非法途径如此猖獗,肆无忌惮的骚扰让我们承担不应的后果?

手机常伴左右

其实,我们本身使用手机并没有错,错在那些商业性短信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对于商业营销来说,短信推销无疑是成本最为低廉、有效的。

工信部严令禁止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201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这种法律规定为打击商业性短信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但是总体上却收效甚微。因为我们生活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法盲,对于这种骚扰短信只能通过拦截、屏蔽来最大化减少商业短信的骚扰。

  希望在以后,相关的部门能够严查此类骚扰短信,打击消减这种侵权行为,只有从源头治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被骚扰过

我想这个回答应该是很多人的回答。这其实与我们现在所生存的环境有一个很大的关系。21世纪的我们正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的这样一个时代。比如家家户户所知的网购,也就是只需要一部手机我们便可以买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但这也导致了这样一个问题“信息泄露”的出现。我们要填写自己的号码等重要信息。所以就很大可以上会泄露我们的信息。当然其实网购也只是一部分原因而已。我们在使用智能机的过程中,会下载各种app,它也会要求我们注册自己的信息,然后登录,其实这也会导致我们信息的泄露。总结来说就是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信息泄露的高危时代。

“信息泄露”后,接着出现的,毫无疑问是信息的盗取,盗取无非就是有些黑心商家为了利益而做出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就是贩卖信息给别的商家,比如我们会在手机上频繁收到莫个商铺的短信说他们正在搞活动,东西便宜买,然后叫你去买。又或者是卖保险的,卖房子的。这些比比皆是。其实这还不算太糟糕,我身边就有那种被发特别恶心的短信的,比如说叫你将他发给你的短信发送给他人,你如果不发就会全家出问题这种短信。

但在一定的程度上,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打扰到我们的正常生活了。有的时候自己一直在等一条短信,但突然有了条短信进来,自己就会很兴奋,很激动。但一看是推销产品的,我想那时的心情肯定算不上美好了,甚至是烦躁。在比如自己在用手机做一件特别重要的事,一条短信发过来,打断自己的事那种感觉简直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再者说,我个人认为他们这种手段,确实一点都不高明。甚至可以说是无趣。现在的背景下,一般大家看到不是自己手机联系人发的短信,直接就只是瞟了一眼,也许它就被删除了,又怎么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呢,还惹得一身腥。

时代是脚步在发展,那我们保护自己的信息的脚步也不能停下。



   各种推销电话真的太过分了,让人不开心。希望有人管一管,已经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了,真是让人受不了。



  面对骚扰电话,我都是直接挂掉或者拉黑,但这类电话太多了,我又是一个看电话上班工作的人,手里有很多客户,所以铃声很大。每次都被此起彼伏各种骚扰电话搞的心烦气躁,卖车的、卖房子、卖彩票与保险的,五花八门,应接不暇即便拉黑这些号码,可还是有新的号码打进来,再说我也是做服务的,也拿打进电话来的有没有我的客户,反正挺烦的。

   还有境外电话,最近总有马来西亚的跨国电话打进来,通了之后对方开门见山问我:“玩不玩彩票,”  半夜啊!大哥!你半夜给我打电话?我在睡觉啊 ! 好不好,玩彩票?我谈的几个客户我还没精力照顾呢!不要打了好不好?拉黑一个吧!就有另一个,此起彼伏,真是让人一点精力和头绪都没有。电信局也不管一管,我经常半夜接到电话,我是一个入睡特别慢的人,这样的电话多次扰我清梦,又不敢静音,万一公司有什么事呢!毕竟吃客户的饭,领公司的钱,干的就是苦差事,哎!烦

    骚扰电话真的一点人性没有,不分时间,也不管你忙不忙,总是让我给他两分钟时间介绍一下他们的产品,哎 !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是生命的时代,我为啥要给你两分钟时间,想让我听听你的口才吗?口才好你去说相声啊,干点啥不好?非得打骚扰电话,全民素质提高的年代,怎么总是找骂呢 ?气死我了!!

   可以说,客户没有为难我,领导也没有为难我,我觉得日子挺好。只是每天要挂断好多骚扰电话特别心烦,都是自己比较忙或者休息的时候,因为时间安排的紧凑,所以不想被打扰,希望电信局好好整顿一下骚扰电话吧!



当然有啦!就问现在这个商业时代,哪个有智能手机的没被商业信息骚扰过。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现在更多的人都喜欢上网买东西,网上购物渠道多,网购平台多,网上购物包邮到家,有时候比线下便宜。更方便更便宜,就更多人喜欢网上购物了。改变生活,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铺天盖地的商业短信。

银行、app、超市、商场、淘宝商家.........买过东西的,注册过的,没注册过的......还浪费短信费。

手机用户的我们,个人信息被商业化,共享化,商人是开心了,我们就悲剧了。这种变相骚扰。

如果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得以实施,相信即便无法根除垃圾短信,起码九成以上的商业短信就会自动消失了,这类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说白一点,还是因为有利可图,尤其是移动运营商的利益,虽说移动运营商也明确反对垃圾短信,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毕竟这是自己嘴边的一块肥肉,且因为这些年各种社交平台的崛起,本身就对移动运营商的短信业务打击很大,如果再完全摒弃和排除商业短信等垃圾信息,这块业务基本就变成了鸡肋。这也是垃圾短信长期存在的根源之一。

各类商业又需要曝光度,让用户对产品有影响。全特么是利益。垃圾短信就是变相骚扰。尤其是在老子玩游戏和看视频时,突然崩出来的商业短信是真的恶心。看看手机垃圾短信拦截。骚扰信息这个问题挺恶心用户的。人人都是被商业信息淹没的当代人。



      有的,这样的商业性短信息我接过不少。

      这是难以避免的,比如你用手机号注册了一个购物的APP,那你就有可能接到一些推广信息,被告知有什么优惠活动或获得抽奖机会。你注册过的APP越多,你接收到的商业推广信息可能会越多,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小众APP,为了增加公司的营销收入,对用户发信息的频率会更高,毕竟发送信息来做广告推广的成本是低廉的。

       因为注册软件而接收到推广信息,这还是在可理解、可接受的范围内,至少自己属于目标群体,可能有相关的需求,但有些商业短信完全属于垃圾信息。一些商家抱着广撒网,多捕鱼的心态随意向他人发送商业信息,我收到过的就有教育培训机构、澳门赌场或者刷单团队邀请这一类的垃圾信息,反正也不会管你的意见,就默认你同意了。遇到这样的骚扰信息,我通常的做法是将发送信息的电话拉入黑名单,然后直接删除信息。

当前国内也很难根除这一乱象,只能是个人在这方面多注意点,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就不至于接到太多的商业骚扰短信。而且,接到骚扰短信还是其次,直接拉黑名单然后删掉就好了,更烦的是骚扰电话。我妈就因为去过房地产中介看过房,就会时不时地接到此类的骚扰电话,而关于买车买房这一类的骚扰短信就更是经常收到了。即使个人信息保护得再好,在生活中还是难以避免会泄露,可谓防不胜防。

       当然国家已经注意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工信部已经决定出台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整治乱象,对商业性信息作出限制,规定只要用户没有同意,商家就不能随便发送商业性信息。这多少算是一个好消息,不过在我看来整治效果不一定会很理想,乱象还是会存在。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是怎么回事?
答: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河南省电信条例》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信息,你觉得可取吗...
答: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基站等设施的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其官方网站上长期公示电磁辐射检测数值和国家标准数值等信息;应当规范用户消费提醒方式,控制合理的提醒时间和频次,不得夹带或变相夹带广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电信用户请求或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11月25日,《河南省电信条例(...

工信部: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短信最高罚3万元
答:《意见稿》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意见稿》亮点之一,就是明确设置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短信”的硬约束,凡违反者,电信管理机构可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今后擅发垃圾短信者,将要为...

工信部拟建谢绝来电平台
答:8月31日,工信部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建立“谢绝来电”平台,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信息或电话。生活中,这类信息或电话时常被归为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据艾媒网报告,2019年超8成网民每周都接到骚扰电话。工信部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12321受理了有关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的投诉...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若发送了会有何处罚?
答: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根据管理规定会进行罚款,用户拒绝是应当停止发送信息,罚款金额有1万以上及3万以下的金额。

工信部关于商业类信息的新规定具体是什么?
答:最近工信部发布了一个公告,这个公告再次进入了大家的视线,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公告显示任何人,任何公司,不得以任何目的,向未经允许的用户发送推送信息。就是商业推广在以后将会得到更加严格。在此之前,许多人都对移动联通,电信的运营商进行诟病,因为时常收到许多垃圾短信。一群垃圾的推销电话。

核桃编程骚扰电话可以报警吗
答:可以。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继续发送骚扰电话短信,可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处理。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你被这些短信骚扰过吗?
答:工信部严令禁止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201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这种法律规定为打击商业性短信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但是总体上却收效甚微。因为我们生活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法盲,对于...

短信轰炸涉嫌违法哪条法律
答:一)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退订垃圾短信
答:人民日报邵远:事实上,按照有关规定,短信息、短消息服务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消息。这也是营销短信内容需要加上“退订”字样的原因。然而,有的营销短信,只是在形式上提供了退订方式,实质上却无法取消。这无疑构成了对用户的欺骗。面对短信营销推送,用户有选择接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