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有一个居间中保,这个居间中保的责任都是什么?

作者&投稿:湛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为什么需中介公司起到居间中保~

不是必须经过中介公司的。
买卖双方认识,也可以自己去办理交易过户的。
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 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中介费作如下规定:
1、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2、约定以过户作为居间费用支付条件的,在过户手续已办理情况下,交易一方或双方主张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办理过户过程中的行为瑕疵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款而未成就,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4、就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交易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以之作为房产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拒付中介费的,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5、房产中介收取委托人“购房定金”后,不能就该房屋交易达成居间促成的,可能需承担向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故,对存在中介方的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纳应有明确的接收主体,同时须有相对方或义务方明确承诺遵守定金罚则,且承诺对象直接针对的是定金交付者。实践中,中介以“代管定金”形式进行居间中保的交易形式,作为一种促成交易的安排,法院在审判中通常会予以尊重和确认。
6、一方利用对售房政策的了解,比如是否交纳营业税问题上故意做出虚假意思表示,导致另一方有理由相信,从而影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价款确定,会被认定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被撤销。
7、中介参与的三方协议,如因附加于中介方的义务未履行,实践中如中介方承诺垫资代卖方还清贷款从银行取出抵押房产本,最终又未践诺,导致买方或卖方违约,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中介方责任属第三方责任,买方或卖方应单独向对方先承担违约责任。

一、所谓“中保人”,是指作为中介,能够保证买卖双方交易成功,即交易成功后,买受人无产权纠纷即可取得房地产证,出卖人可取得全部交易房款。二手房买卖中的中介担保,是指在二手房中介市场开展中介担保业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和房屋交易的正常运行。中保的具体步骤是:按照买卖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将买受人的资金如期转移给出卖人,将出卖人的房屋产权手续和腾空的房屋如期转移给买受人,使双方都能如愿以偿,避免相互不信任甚至诉诸法律。


二、二手房中介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一般登记、再次挂牌交易的房地产。它相对于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分房交易)、扶贫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中介保险是由二手房中介市场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住房交易而开展的一种中介担保业务。中介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签订中保人合同三方

(二)中保的服务程序

(三)中保服务的相关费用

(四)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豁免条件

(七)争议解决办法

(八)中介保险合同的效力和其他房屋买卖通过中介公司进行。那么在中介合同中,除了中介公司的权利外,还必须注明中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如房屋过户后工作日的房屋付款、付款交房方式、相关税收明细等。



《合同法》对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大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违约责任居间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目前,我国各地方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都印制了对二手房交易起指导作用的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通过对这些合同中有关居间方的义务进行总结后发现,合同中一般规定了居间人的以下几点义务:


1、报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机会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3、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4、为买卖双方提供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代交付房屋等服务的义务;

5、保密的义务。

二、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指的是有关房屋的权属情况、面积、售价、质量等房屋重要信息,而不能扩大理解为所有的房屋信息。而且应当注意居间人的赔偿责任仅仅限于故意隐瞒和提供虚假情况两种情况。如居间人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房屋主体遭到破坏,或帮助卖方隐瞒卖方无房屋所有权的事实,这些情况下居间人应当赔偿买方损失。


另外,居间人是否有义务核实房屋的自然信息,并向买房人报告呢。对于这一点,实践中有很多不同的理解,从而导致纠纷的发生。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促成交易,虽然居间人要促成交易不可避免的要向买卖双方报告一些房屋信息,但是这并不能免除买卖双方对房屋信息进行核实的义务。如果买卖双方对在订立买卖合同前对房屋的有关信息认真核实,即便居间人不报告也不会导致买卖双方的利益受损。因此,居间人核实并报告房屋相关信息的行为,虽然是居间人促成交易过程的组成部分,却并不是法律赋予居间人的强制义务。


通过上述对居间人法律责任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并未强制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但是法律要求居间人对于其所提供的有关房屋的重要信息必须真实。我们作为交易行为一方,应当在通过中介进行交易时,仍然应当对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在无法核实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中介提供相关信息,并对中介提供的房屋信息通过在居间服务合同中说明,或通过其他书面方式要求中介确定其所提供的信息,以保护我们的交易安全。



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指的是有关房屋的权属情况、面积、售价、质量等房屋重要信息,而不能扩大理解为所有的房屋信息。而且应当注意居间人的赔偿责任仅仅限于故意隐瞒和提供虚假情况两种情况。如居间人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房屋主体遭到破坏,或帮助卖方隐瞒卖方无房屋所有

《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指的是有关房屋的权属情况、面积、售价、质量等房屋重要信息,而不能扩大理解为所有的房屋信息。而且应当注意居间人的赔偿责任仅仅限于故意隐瞒和提供虚假情况两种情况。

这个时候会针对一些违约的情况,比如说,违约责任居间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二手房买卖及居间合同
答: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第二条(提供...

二手房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一回事吗
答:不等于。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为一套合法吗
答: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为一套合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二手房的居间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理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诚信义务。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答:二手房买卖常见法律问题:一、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怎么买卖?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这类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买卖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

二手房买卖,居间方和买受人是同一人?算诈骗吗
答:居间方是公司,买受方是个人,不能算同一人。价格双方确定,这构不成刑事 案件上的诈骗。至于合同纠纷,就按合同来办,有一方违约的,那就民事诉讼。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要中介费吗?
答:但是中介服务费在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看看二手房中介的一般收费标准。2.现在二手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 2.7%收取,其中包括 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 二手房交易 价的1- 1.5%,有的...

什么叫居间合同
答:二、签订居间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家对于房产经纪公司的参与已经司空见惯,那么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必须注意到能就会产生风险。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就是房产经纪公司(中介)和买卖双方一起签订的合同,所以又叫三方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 2、为...

二手房居间合同卖方二位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签字,我可以悔约吗?_百度...
答:合同虽然只有一个产权人签名,如果两个产权人是夫妻或者有公证委托,那么这个合同也可以视为生效了,定金一旦转交业主,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板上钉钉了。你现在毁约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算违约。中介方的合同是对双方的约束,是有效的,有保障的,你可以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没有权利追究...

二手房交了诚意金,签了一份居间协议,协议上约定谈好价格后中介可以转为...
答:合同法上面并没有“诚意金”或“意向金”这一说法,也没有相关的约定。通常“诚意金”是购房人与中介公司达成某一协定,在约定的期限内,中介公司将某一宗业务条件谈妥至购房要要求的情况下,诚意金转为定金由中介公司受托支付给售房人,如果未达到购房人要求或超期,则诚意金退还给购房人。诚意金在...

中介不给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
答: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