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聂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退货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如果是开票当月退货,可收回增值税专用发 票作废处理,如果是跨月,则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冲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 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这要看你得实情情况了,如果退货了,不重新发货,那发票也要退回。如果还要重新来货就可以收着。

退货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销售产品客户要求退货,但开出的增值税票对方已经抵扣,税金可以直接从货 ...
答:税金不能直接从货款扣。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客户要求退货但取得的增值税票已经抵扣的情况下,应由客户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客户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退回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答:作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据。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税款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

我公司1月份货物在3月发生退货,增值税专用发票1月份已开给客户,并且已...
答:这种情况属于销售退回,可以在3月份开具红字发票。请退货单位开出证明说明退货原因,盖公章,拿着这个去国税局填表申请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国税局受理后会下达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拿着这个回来再系统中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退货退发票,已开发票,对方没认证,怎么处理?是跨月的,谢谢知情达人指点了...
答:我公司也是经常要退回一些发票,总结一下流程供分享:1、退货方要做的:做一个退货协议,并去国税打一个《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申请单》;2、被退货方:根据对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给退货方;报税务机关记账凭证复印件备案,红字发票不认证等;...

发票进项税已抵扣,发生退货怎么处理
答:亲,很高兴为你解答:发票进项税已抵扣,发生退货怎么处理答:亲亲,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购买方就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收到销售...

发票已认证如何退货处理
答:进项发票已认证抵扣,发生退货,一般由购货方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购买方就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收到销售...

销售退回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答:购货方可以凭红字发票,做如下分录:借:库存商品等(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贷:应付账款等(红字)###已经付款的 借:应收账款 贷:材料采购 部分商品退货的,购货方根据重开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会计分录: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发生退货时,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问题?
答:关于退货中的增值税发票问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问题中的情况属于部分退回,那么你公司可以向你...

一般纳税人退货后开具发票该怎么做账?退货时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_百度...
答: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主营业务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一般纳税人退货后开具发票该怎么做账?一般纳税人退货后如果已开具的情况,需要分为两种情形讨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