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作者&投稿:五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刑事二审发回重审的辩护意见~

法律分析: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
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处以重于原判决的刑罚。
2、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法。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辩护词格式范文如下:
1、首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
2、正文。正文包括辩护意见和辩护理由。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
3、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
(2)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具体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发回重审辩护词,应按照退回的案情情况进行书写这类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关于本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参加庭审,依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裁判时予以采纳。一、关于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辩护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现仅就量刑部分发表辩护意见如下:1、本案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由于李某某与被害人对被告人的母亲能不能住大房产生分歧,被害人不同意被告人的母亲住大房,由于孝顺老人的问题引发本案,不同于恶性社会治安杀人案件。2、本案案发的一个重要情节不容忽视,是被害人先拿刀威胁被告人从而引发本案,被害人的前期行为对于本案的发生起到一定的影响,或多或少存在过错。公安机关多次讯问笔录李某某对此情节均有陈述,且对案件细节前后一致,足以作为定案依据。3、被告人与被害人二人是夫妻,有两个小孩,均未成年,大的14岁,小的9岁,两个孩子已经失去了母亲,如果再失去父亲,那么就会变成孤儿,对两个孩子的人生将会带来极坏的影响。而且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主动向法院提供请求对其父亲轻判的谅解书,应视为被告人取得了部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4、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深知对不起被害人及其家属,更对不起自己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已经彻底悔悟,也愿意倾其所有赔偿被害人家属,当庭表示愿意把家中价值20万左右的新房赔偿给被害人母亲。5、李某某在公安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符合最高院关于自首司法解释第一条第3项之规定,应当视为自首。卷宗显示,李某某在2012年6月7日20时10分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盘问,当时公安机关并不确定谁是嫌疑人,所用的文书也是询问笔录。在经过公安机关做工作之后,李某某于2012年6月8日19时20分至2012年6月8日22时5分讯问笔录中供述犯罪行为,当时公安机关所掌握的材料当中并没有能够证明李某某就是嫌疑人的证据。正是因为有了李某某的此次供述,公安机关才确定嫌疑人,并随后于23时将李某某拘留,可见公安机关盘问李某某时并不确定该犯罪行为是其所实施,未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李某某供述之后才确定嫌疑人继而采取强制措施。综观本案证据材料,即便经过检察院退查,也没有收集到李某某衣服上的血迹或锤子上的指纹等直接证据,李某某的供述才是本案定罪的最主要证据,没有供述恐怕连拘留逮捕的条件都达不到。综上所述,从上诉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案发前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到案件发生的起因,从被害人自身的过错行为到案发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结合被告人非常孝顺,家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重病的母亲。受害人母亲要求判处死刑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当事人朴素的“杀人偿命”法律观念并不符合现行法律“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由于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被害人的两个子女已对被告人谅解并要求法院轻判,一审开庭时辩护人已把谅解书提供给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虽然所犯罪行非常严重但并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同时鉴于上述可以依法或酌情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本着我国刑法“少杀、慎杀”的原则,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4王志才故意杀人案和12李飞故意杀人案判决结果,在本案被害人母亲不谅解要求严判情况下,不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充分发挥死缓制度、限制减刑制度既能够依法严惩犯罪又能够有效减少死刑执行的作用,给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相信被害人泉下有知,也不愿见到两个孩子成为孤儿,无依无靠。此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辩护人:二_一三年五月十日在我国相关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的办案律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这类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维护,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这类人书写相关的辩护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办理这类案件的审理和辩护。

发回重审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答:发回重审辩护词,应按照退回的案情情况进行书写这类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关于本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参加庭审,依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裁判时予以采纳。一、关于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辩护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现仅就量刑部分发表...

求斯伟江李庄案的辩护词
答:同为法律人,辩护人和法官、公诉人都应该如同珍惜自己的职业声誉一样,尊重法定程序,依照程序法来,仔细判断有没有管辖权,侦查取证时间、地点是否符合刑诉法,是否超期,综合的证据是否内心确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有这样,步步为营,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得出的结论,才会赢得大家的尊重,这也是法治的精髓所在。反其道而行...

一审发回重审代理词包含哪些内容?
答: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1、首部每一份二审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2、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

一起无证销售柴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成功辩护
答:二审法官答复我:看到了你们的手续了,二审呢你们可以做无罪辩护,尽快提交你们的书面辩护意见。 出差回来之后,我们加班加点完成了案卷整理、大数据检索、开庭审理申请书、书写二审辩护词等工作,并及时与二审法官当面沟通了意见。二审法院详细听取了我们的意见,说他们再研究一下,看是否要开庭。 没几天的时间,我们又再次与...

争取发回重审:重审意味着改判?
答:有一受贿案,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原审再次审理。我到时对结果不乐观,理由是“是否是收受还是索要”。不是对证据、上述等的描述。结果重审的一审,判决结果与原审的结果一样。综上所述,可以知道有关非法拘禁罪二审辩护词的书写根据,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辩词,二审阶段来说,我们最...

法院让说最后陈述的时候应该怎么说?
答:1、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2、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一般是说什么内容
答: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最后陈述怎么写
答: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辩护权,此外还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 最后陈述权-理论基础 被告最后陈述权 在刑事...

诉讼文书包括哪些?
答: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3、指定辩护函; 4、委托协议;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6、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7、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8、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9、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0、刑事辩护词。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

董某某是如何涉嫌贩毒案?
答:在浙江省高院二审期间,辩护人唐国华律师提交辩护词,提出重审判决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浙江省高院直接改判董某某无罪。2001年2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浙法刑终字第339号刑事裁定书,再次裁定撤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温刑初字第85、86号刑事判决,发回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浙江省温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