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做账 拿到去年的12月的开具的费用发票改如何做账务处理

作者&投稿:家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收到以前年度开具的费用发票怎么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1月开的发票要做去年的费用,不能直接作费用,要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摘要内容写明确。

按1月份正常处理。如果一定要计入上年损益,那么
(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

(2) 如果调整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还得调整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3)结转损益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本来这里还涉及到调整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我不再啰嗦了. 如果调整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就不用第(2)笔分录.

一般情况下,这种费用只要金额不大,可以在本年度处理的,没有必要弄得太复杂.

按1月份正常处理。如果一定要摊入上年的话,那么
借:上年度损益调整
贷:现金
借:未分配利润
贷:上年度损益调整

可以的。

账务处理跟你们正常账务处理没有任何区别。

权责发生制,正常记账 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