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要求包括

作者&投稿:大狐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包括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
一、治安案件调查证据基本原则:
1.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应当依法进行。根据本法规定,调查治安案件的方式主要有: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被侵害人及证人,扣押、登记,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鉴定等。不同的调查方式,有不同的法定程序。只有严格依照法定方法和法定程序调查治安案件、收集相关证据,才能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为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防止诬告、陷害和冤假错案的发生。本条确立的依法原则,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在调查治安案件时,要严格执行本法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还必须严格按照与本法没有冲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要求去做。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本条规定中的非法手段,是指采用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收集证据。刑讯逼供,是指在办案过程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施以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使被询问人或者证人的个人利益受到某种损害相恫吓,迫使其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进行陈述。实践中,要注意分清用威胁方法收集证据同询问时依法教育被询问人如实回答问题、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间的本质区别。引诱,是指以满足被询问人或者证人的某种个人利益为诱饵,使其按照办案人员的愿望进行陈述。通过提问方式来诱导被询问人或者证人,使其了解办案人员希望他讲什么、怎样讲,或者不希望他讲什么和不希望他怎样讲的做法,也属于引诱。实践中,为了唤起证人、被害人的记忆,使其实事求是地进行陈述,办案人员有时会对证人、被害人进行必要的启示,这是合理合法的,与引诱有着原则的区别。
欺骗,是指用编造虚假情况对被询问人或者证人进行诱惑或者施加压力,以迫使其按照办案人员的愿望进行陈述。实践中,欺骗往往同威胁、引诱密切相关。从一个角度看是引诱或威胁,换个角度则是欺骗。在收集证据活动中,除上述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手段之外,使用其他任何违反法律和政策的手段,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3.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办案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查处治安案件,本条第二款对以非法手段收集到的证据的效力作了明确规定,即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也就是说,即使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是真实的,但如果其调查的手段和程序不合法,其收集的证据也不得作为认定案件、实施处罚的依据。
二、收集证据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具有发案多、情节轻、容易被忽视等特点。根据治安案件的特点和执法办案的实践,在治安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收集证据除了应当严格依法律、按程序进行之外,还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事实上,证据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为了掩盖违法行为,可能会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各种自然因素也可能破坏甚至毁灭现场痕迹;保留在人们意识中的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记忆,可能会逐渐模糊、失真甚至消失。因此,为了收集到真实可靠、全面客观的证据,就必须不失时机地开展调查,主动及时地收集证据。
2.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全。收集证据的任务是发现、取得和保全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所必需的各类证据。对于收集到的各类证据,应根据其各自不同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及时加以固定,妥善保全,以保证证据的证明效力。有些无法长期保存或者不能原物附卷保存的证据,可以拍照或复制模型,并作详细记录。同时,为了有效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相关的法律手续必须完备,且要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几条是调查取证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 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1、公安机关调查治安案件,应当依法进行。2、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3、以非法手段收集...

治安管理处罚法调取证据法律依据
答: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应当及时、客观、全面,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并明确规定,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予采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登记保存的证据在结案前不得销毁或者转移。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答:6.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是:必须依照法定程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7. 治安案件调解书可以撤销,如果违反程式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则可能需要撤销。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公正原则是指治安案件的办理应当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认定事实,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例如,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公正地调查取证,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合法原则是指治安案件的办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

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应坚持哪些原则
答: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对行政执法起着指导性作用的核心准则。它反映了行政执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根本宗旨,适用于行政执法的一切领域。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权利救济原则

治安案件调查取证要求
答:事后的话得向公安机关查看寻问笔录、向当时在场人员核实情况,寻找新的证人证言或物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治安案件证据收集的基本途径?
答: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相当一部分冤假错案是没有依法正确、合理、全面收集证据造成的;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证明主体依照法律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运用各种方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以发现和取得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必经阶段和基本前提。依法收集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

警察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
答:等等。调查 取得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4)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 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 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治安案件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
答: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原则。行为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轻重,都要以事实为根据,而不是靠主观想象、推测和怀疑。以事实为根据原则要求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依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了解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经过、原因,查清事实真相,以客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