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但原来的宅基地在农村,可以在宅基地上翻建新房吗

作者&投稿:夷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翻修宅基地的房子吗?~

那是可以的了,你已经没有了享受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了,你想为了再重建房子(获得宅基地)而迁回户口,你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是不会同意的(村组干部同意老百姓都不会同意)。不要见利而为,行不通的。如果你户口没有迁出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你的房屋处于正常物权状态你可以居住,物权灭失了宅基地使用权由所有权人收回。

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回了农村,你以前的宅基地还没被村集体收回,那么,你是完全可以翻盖你原来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为什么呢?
因为你的户口已经迁回,你已重新变成了村民中的一员,你与本村村民一样拥有村民应该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居住的权利。如果村里没有可以批建的宅基地,可能会暂时无法满足你居住的需求,但可喜的是:你有现成的宅基地,只是房屋无法居住而已。所以,你不存在批建宅基地的问题,只存在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翻盖房屋的问题,你完全可以将旧有房屋拆除,重新在原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内建造新的房屋。
希望能够帮到你。

户口不在农村,但原来的宅基地在农村,可以在宅基地上翻建新房。

根据《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河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权法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户口不在农村,原来的宅基地在农村,如果房子不折,宅基地你可继续使用;房子不可向该集体组织以外的人转卖;已经不是该集体组织中的成员,不能折旧建新,房子一折,集体就要收回你的宅基地,你也批不到建房手续。

2、如果你还有家人的户口在该集体组织内,则可以翻建新房。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登记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进行分配或调剂使用,但任何人都没有所有权,建房还须通过国土部门审批。你的户口不在农村,原来的宅基地在农村,如果房子不折,宅基地你可继续使用;房子不可向该集体组织以外的人转卖;你已经不是该集体组织中的成员,不能折旧建新,房子一折,集体就要收回你的宅基地,你也批不到建房手续。如果你还有家人的户口在该集体组织内或该地小房产盛行就另当别论了。

翻建没有问题,但是你办不了手续了!还有就是建议你把宅基地卖了,换成钱比较实际!你要是建房了,只要有村民上告,你就吃亏了,像你这种情况,宅基地要是闲置,就会收回的!翻建完之后,要是遇到拆迁的事情,麻烦的事情就更多了!

可以的,如果只要过去是你的没有转让,不管你户口牵到哪里去了,宅基地永远多是你的,

户口不在农村可以在老宅基地盖房吗?妈妈还在世,但户口都不在农村
答:1. 如果您的户口不在农村,那么您是无法在老宅基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的。2.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才能在宅基地上建房。3. 然而,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存在问题。即使您通过这种方式建成了房屋,将来也可能无法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4. 因此,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建房...

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答: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

户口不在农村的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吗
答:不可以,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给本村村民的从某种程度上并不存在什么宅基证的证件基本福利,本村村民成年结婚后单独立户的话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盖房子,村委会审核通过并经过政府的规划审批,村民就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子,但村民对于宅基地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宅基地还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如果是农村户口,...

户口不在农村的宅基地咋办
答:法律主观: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 宅基地 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 继承 ,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即 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

户口不在农村可以在老宅基地盖房吗?妈妈还在世,但户口都不在农村
答:户口不在宅基地所在的村组的话,是无法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意思就是,无法拿到合法的建设房屋的手续,大部分的农村通行的规则是只要村委会同意就盖房的,但这种方式是有法律瑕疵的,即使通过这种方式盖房了,以后无法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也是具备很大的风险的。

户口迁到外地还能继承老家宅基地
答:不可以,户口迁出去了家里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才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一、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1、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如下:(1)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

户口迁出后还能在原户口所在地宅基地建房吗
答: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户口已迁走,就不是该村村民,集体应该收回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产是私有的,根据登记对抗主义不可收回。权属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直至其灭失。宅基地上拆旧盖新,村集体不会许可。法律依据:《不...

请问户口不在农村,但是农村的老房子倒了,可以重建吗?
答:户口不在农村,那么由此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宅基地属于赋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权利,从而导致对于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失去了。而依法重建房屋需要具备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为上述的户口不在农村,大概率的不会批准规划许可证。如果私自建设,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继承吗
答:法律分析: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

如果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怎么办?你怎么看?
答:这一政策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劳动力, 方便鼓励人们在城市安家! 我们知道,由于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搬迁户籍意味着他不再是村集体成员,不能继续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但为保障农民基本权益,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创业,有关规定指出,不得以农民退出宅基地为条件,允许农民进城落户! 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