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作者&投稿:家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人员编制~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00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20名,其中,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5名。领导职数为:厅长1名,副厅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局长)35名,其中正处长(主任、局长)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老干部处处长1名),副处长(副主任、副局长)19名。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一)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邀请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文电;审核出具介绍信,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承办机要交通和信函收发、报刊订阅工作。  (二)会议处  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和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座谈会的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组织协调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并由省政府办公厅承办的全省性会议会务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重要会议的相关工作。  (三)应急协调处  协助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省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省级应急预案,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承担省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处职责。  (四)接待处(行政处)  负责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及办公厅负责同志来苏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文电处  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和分办、催办工作;办理外事出国(境)审批件和相关文电;负责省政府领导外事活动安排;负责印鉴管理、公文核稿、电报办理、密码通信、机关保密、档案、资料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办公室(厅)文电、机要工作。  (六)综合处  负责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综合性会议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负责起草省长的部分讲话稿和文稿;负责起草向国务院的工作汇报。  (七)秘书一处  负责办理发展计划、重点项目、经济体制改革、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苏北发展协调、财政、审计、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能源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秘书二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交通运输、通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秘书三处  负责办理商务、外事、侨务、旅游、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联系统战方面工作。  (十)秘书四处  负责办理农业农村经济、水利、海洋、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粮食、供销、气象、地勘、测绘、林业、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扶贫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秘书五处  负责办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地震、人防、社会科学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秘书六处  负责办理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机构编制、监察、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残疾人、老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妇女儿童、信访、驻江苏部队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信息处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省政府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长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办理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拟订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协助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协助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省长信箱以及新闻网络省长来信的办理工作。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承办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公报》和《省政府大事记》编写工作。  (十六)新闻联络处  承办省政府新闻发布活动,指导省各部门和各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省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联络新闻媒体。  (十七)口岸综合协调处  研究拟订全省口岸工作政策和开放规划;负责协调全省口岸大通关和口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需要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承办口岸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八)口岸管理处  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已开放口岸范围内新建外贸作业区和涉外码头的验收、报批工作;参与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报批等相关工作;检查、监督和协调口岸查验机构的有关工作。  (十九)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相关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厅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办公厅有关材料;协助联系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办公室及厅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安全和保障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政府研究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承办机关人事管理、后勤服务、财务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综合研究处  承办中长期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农村改革和发展、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修改综合性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三)经济研究处  承办经济运行、财税、金融、物价、投资、消费、工业、交通、内外贸易、市场管理、企业改革、产业政策、信息化建设、开放型经济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四)社会发展研究处  承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公共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稳定、廉政建设、民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政府参事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离退休干部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新聘参事聘任手续。  (二)参事业务处  负责组织参事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办参事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政咨询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承办省政府参事的选聘工作;协助参事做好海外联谊交流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设1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厅主要工作的协调、督办和综合;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厅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厅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信访、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财务、基建、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立法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指导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
(三)规划处
组织制定全省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起草编制全省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拟定全省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四)财务处
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国家和省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厅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五)耕地保护处
负责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的有关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承办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六)地籍管理处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全省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承办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全省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七)土地利用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组织实施全省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地质勘查处
负责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全省地质勘查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全省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制定地质勘查规划、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负责勘查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管理;审核对外合作勘查区块;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评估的资格,组织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评估结果。
(九)矿产开发管理处
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核部委托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负责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实施,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审查;组织开展矿产资
源综合回收利用研究,推广先进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法;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督察工作,维护全省矿业秩序;依法调处重大采矿争议、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益;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开发信息系统建设。
(十)矿产资源储量处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表及矿产资源年报的编制和矿产储量动态管理;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的认定;核准停采或核销闭坑矿山矿产储量;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审查;承担全省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指导地质资料馆藏业务。
(十一)地质环境处
拟定和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编制和实施全省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全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指导全省地质环境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负责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认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与地质景观资源。
(十二)执法监察局
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十三)科技处
负责拟定全省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归口管理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十四)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有关培训工作;承办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及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矿、土地、测绘等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厅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工作;拟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主管厅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设立老干部处。



国土资源局有哪些行政部门
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规划处、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处(集体土地管理处)、调控和市场监测处 、矿产资源处、地质勘查环境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工会、妇女工委、团总支、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根据第十一届全...

国土资源局都有什么部门
答:内设机构 1.原国土资源部 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 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矿产勘查办公室)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执法监察局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

土地资源管理局设什么科室
答:八、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有资质的地测机构每月对甲类矿产实测一次,并形成动态监测报告,从而掌握矿山企业储量动用情况;依法加强监测有无越界、越层采矿和浪费资源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强化“三率”指标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制定“三率”指标,并按月进行实测考核,核定“回采率系数”...

国土资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答: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部内各司局: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 执法监察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机构设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机构设置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主要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部内司局办公厅: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和协调工作。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负责土地管理和督察工作。政策法规司: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调控和监测司:负责资源的调控和动态监测。规划司:参与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有哪些内设机构?
答: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包括:</ 1. 办公室</- 负责局内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起草、审核综合文稿,安排重要会议。- 承担工作协调和督办,进行综合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机要、保密等工作。- 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以及基建、资产、后勤、安全和接待工作。- 管理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基建和后勤接待工作;主管政务大厅;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二)政策法规处(调控监测处)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机构设置
答: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部内各司局:办公厅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调控和监测司规划司财务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地质勘查司矿产开发管理司矿产资源储量司地质环境司执法监察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土地督察局北京局;上海局;沈阳局;南京局;济南局...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的组织机构
答:(六)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内设机构职责:(一)综合部综合协调本中心各项事务性工作;负责收购、储备、供应地块信息传递、发布、对外宣传、招商洽谈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文印工作;做好会务、接待工作。(二)储备部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算、编报年度土地收购...

江都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是什么?
答:江都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耕地保护规划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地质矿产科、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大队、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土地市场)、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资产管理中心)、信息中心、测绘队、地价评估事务所和工会,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