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里的 “本数原则”是指?????、(以上,以下,都包含本数)

作者&投稿:徭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行政处罚中关于以上以下的规定是否包含本数?~

行政处罚中关于以上、以下的规定都是包括本数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扩展资料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主体在法律特定的行政管辖权内,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有一般违法行政的管理相对人(被管理的组织或自然人),依法所作的一种制裁。制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

《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所以法律规定以上、以下的都包含本数。

  法律条文上的“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
  相关规定: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比如“两年以上”中的“两年”即为本数。本数,就是所称之数,本位之数,参照之数,如:1000元以上,其中1000即是本位之数,所称之数,是参照之数。

法律法规里的 “本数原则”是指法律条文上的“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

相关规定:

一、《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比如“两年以上”中的“两年”即为本数。本数,就是所称之数,本位之数,参照之数,如:1000元以上,其中1000即是本位之数,所称之数,是参照之数。



法律条文上的“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

相关规定: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比如“两年以上”中的“两年”即为本数。本数,就是所称之数,本位之数,参照之数,如:1000元以上,其中1000即是本位之数,所称之数,是参照之数。



以前回答有误,修改: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通常涉及数字的时候,法律大概在附则吧,会说明的,原则上,以上以下都是包含本数的,不足、超过、未满之类是不包含本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