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在工作和生活中,你如何看待这一美德?

作者&投稿:杭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理解"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句话~

是受了人家的委托,就应尽力把人家的事办好。
出处:元代关汉卿《陈州粜米》:“受人之托,必当忠人之事。大人的吩咐,着我先进城去,寻那杨金吾刘衙内,直到仓里寻他,寻不着一个。”
译文:受了人家的委托,就应尽力把人家的事办好。大人的吩咐,让我先进城去,找杨金吾、刘衙内两人,知道我去仓里寻找,都没有找到一个人。

扩展资料:
《包待制陈州粜米》写大宋年间,陈州大旱三年, 颗粒不收,人民饥至相食。朝廷派刘得中,杨金吾前去救灾。他们不仅私自 抬高米价,大秤收银、小斗售米,大肆搜刮百姓。而且还用敕赐紫金锤打死同他们辨理的农民张古。张子小古上告到开封府。包拯微服暗访,查 明事实真相,智斩了杨金吾,又让小古以同样的方式,用紫金锤击死刘得中,为受害者雪冤。
《陈州粜米》不同于元代一般的公案戏。它涉及了广泛、重大的社会问题和诸多的社会弊端。如社会的黑暗、皇帝的昏庸、吏治的腐败、贪官的横行,以及元代贫苦百姓在天灾人祸交迫下的遭遇等。《陈州粜米》所牵动的社会面也是十分广阔的。被告刘得中、杨金吾的背后是刘衙内,还有支持派他们去陈州救灾的朝中诸大臣,甚至还包括那位昏庸的皇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你说的这句话我没听过,但是我知道那句话是这样说的:“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或“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三国演义 第六十八回 甘宁百骑劫魏营 左慈掷杯戏曹操》徐盛曰:“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何惧哉!”遂引猛士数百人,用小船渡过江边,杀入李典军中去了。董袭在船上,令众军擂鼓呐喊助威。指:接受别人的恩惠,就要忠心替别人做事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认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一种注重承诺的美德,一诺千金,既然答应了别人,就会尽自己的全力去帮他办到,如果没有能力做好就不要给别人希望。

出处:元代关汉卿《陈州粜米》:“受人之托,必当忠人之事。大人的吩咐,着我先进城去,寻那杨金吾刘衙内,直到仓里寻他,寻不着一个。”

译文:受了人家的委托,就应尽力把人家的事办好。大人的吩咐,让我先进城去,找杨金吾、刘衙内两人,知道我去仓里寻找,都没有找到一个人。

元·关汉卿《陈州粜米》的作品内容:

中国元代杂剧作品。书会才人编撰。《陈州粜米》,全名《包待制陈州粜米》。此剧写陈州大旱三年,朝廷派刘得中、杨金吾前去赈济。刘、杨二人乘机大肆搜刮,并用敕赐紫金锤打死灾民张撇古。张子小撇古上告开封府,府尹包拯微服私访,查明真相,为民伸冤。

作品再现了宋代封建统治下广大人民群众在天灾人祸中饥寒交迫的真实生活画面,着力刻画了清官包拯刚直不阿的性格。与其他剧作相较,包拯不仅是个铁面无私的为民除害者,而且是个历经宦海沉浮,与百姓分忧的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乔装私访一段,描绘包拯幽默风趣、平易近人的品格,洋溢着民间喜剧色彩。结构排场严谨精巧,是元代包公戏的代表作。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记得这一句话在生活中能够体现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问题,如果你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要把别人的事做好,这也是一个诚信的问题,也是一个人做人的问题,其实在生活中做人比较重要,如果人做好了,那么你在人们的心中就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把别人的事敷衍了事的完成了,那么你在别人的心目中就是一败涂地,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顾名思义,即接受了别人的委托,就要忠实的去办理。作为一种美德、一种信誉和一种责任,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团队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个人如果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得到的是别人的信任和尊重,一个企业如果也能做到,那它得到的,不仅仅是良好的经济效益,而是无价的诚信和社会效益。

团队之中,每一位成员既要忠于领导之托、同事之托,还要忠于客户之托。只有把其当做信任、当做责任、当做使命,并且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心态,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圆满地完成任务,成就事业。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认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一种注重承诺的美德,一诺千金,既然答应了别人,就会尽自己的全力去帮他办到,如果没有能力做好就不要给别人希望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意思是“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忠于别人的委托”,是谚语,出自元代关汉卿《陈州粜米》,这句话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团队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个人如果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得到的是别人的信任和尊重,一个企业如果也能做到,那它得到的,不仅仅是良好的经济效益,而是无价的诚信和社会效益。团队之中,每一位成员既要忠于领导之托、同事之托,还要忠于客户之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