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但对方已收到入帐,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轩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发票开错,但对方已收到入帐,该怎么办~

如果是普通商业发票,你们可以开具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和税金,然后再开一套蓝字正确的。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对方到当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你们凭退货证明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和税金,再开蓝字正确的入帐。拓展资料: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开发票流程是:1、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2、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3、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发票的原则: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17年第16号公告规定,7月1日起将施行的开票新规定,大家实际操作时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万一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什么是作废条件?
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温馨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处理情形:
1、由开票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当月及上月发票选择“开票有误尚未交付”;隔月发票选择“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开具红字发票。
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1、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180日期限认证抵扣;
2、自2017年7月1日起,认证时间从原来规定的180日延长至360日;已认证的情形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交给开票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那可以手工修改后加盖公章吗?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财政部令〔1993〕第6号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所述,若发票开具错误,只能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发票,不可在票面以涂改并加盖公章的方式来更改开票信息。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1、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2、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会计等,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应答时间:2021-1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开一份与原发票信息一样的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一,开错的发票应该怎么做账,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收到发票发现有误,未认证的情况;可以直接将发票联、抵扣联退回给销货方,由销货方作废(当月)或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开出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 购货方收到正确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联正常做账。
2、收到发票认证后发现有误的情况;由购货方申请红字发票申请,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并开出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不能作废,开票方不需要收回原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可在 “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再由开票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公司。
二,已认证的发票对方能作废吗?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与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
三,已认证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账务处理:
(1)发票已认证,必须做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对方作废时,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红字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取得正确发票时按(1)入账。

那就开一份与原发票信息一样的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啊。具体步骤:

  1. (专票的话)

    (1)告知对方开错,请对方出具《拒收证明》。

    (2)己方写一份《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带上《拒收证明》,去税务机关办理红字发票开具申请。

    (3)待双方税务机关审核《申请单》通过后,会生成一个“红字发票序列号”在己方的开票系统中,凭借此序列号可以开出对应的红字发票。

    (4)开具正确的发票。

  2. (普票的话)

    (1)直接在己方开票机上开具红字发票。

    (2)开具正确的发票。



我在9月开了一张普通发票,已经入账税也交了,可12月对方才发现发票中内...
答:是什么样的错误?名称型号写错吗?如果可以协调的当然尽量不要去重开。否则必须开红字发票,不过普通发票开红字不需要税务局申请,要是专票还更麻烦。

普通发票开错咯但是对方已经入账怎么办
答:应该与对方协商,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否则,销售方必须按照正确和错误发票中较高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了,发现抬头错误怎么处理啊?
答: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

请问已经认证并入账的发增值税发票,现在发现发票开错要退回给供应商,要...
答:先做进项税额转出凭证,并复印凭证,复印这张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一并交税务局。退给供应商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让他们到当地税务局开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此《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当期销售,之后开具正确的发票。

由于发票开错,客户汇款多于实际值,钱已入账,对方要求退款,怎么办?
答:这都要协商的吧。如果是按照你开的发票金额发的货,那你就将多余款退回给他,账务上用红字冲客户往来就可以了。他汇款时: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XX 开发票:借 应收账款—XX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退款时:贷 应收账款—XX(红字)贷 银行存款 ...

开错发票且跨月,双方已入账,怎么处理
答:3.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具体参考: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

发票开错,但是购买方已经抵扣入账怎么处理
答: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5.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

上月发票开错了,我公司已经登记入账了怎么办?
答:让对方先认证该发票进项抵扣联,然后填《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税务局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联给你们,你们据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金额错误但已入账,重开后该如何入账?
答:简单的处理办法是补开一张价税合计的发票,补充入账即可。补充开票的时候,将材料采购成本合计到上一张发票中,计入本期,截止本期末这批材料的价款还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如果单位要求十分规范,必须红字处理。那就请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取得红字发票后,不要认证。然后冲销原来的入账凭证,已抵扣税金做进项税...

收到对方单位多开增值税发票已入账,对方要回可以吗?
答:错开增值税发票,应及时纠正,当然要退还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