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个传媒公司做主播 公司和个人原因导致不干了 老板说不用解约直接走就行?

作者&投稿:庞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去年10月24号跟一家传媒公司签约繁星直播一个多月。后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了,公司同意辞职并还了当时签~

你只能联系该单位线下工作人员,而且提供工资证据,才能反映到劳动局或者仲裁委员会处理。

我不同意楼上的讲法,每个年代接受的事物都会不一样,现在的小年轻没有房贷车贷压力不用养家,不像我中老年90后了有房贷,不合适就走了呗什么三心二意!为什么要憋屈!回归正题,要看你合同是怎么定的,一般的合同是试用期不能超过半年,如转正成为正式员工,除非犯错造成公司单位损失否则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同样的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义务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一般公司批的)有些岗位除外,比如是公司花经费培养员工,员工才能上岗的,如民航飞行员。但是也有些公司岗位性质比较特殊,因为怕工作性质容易造成泄露给同行,所以劳动法的基本合同范本最后有一个附加协议,给甲乙双方在基本合同未尽事宜中作为补充的。所以得看你是怎么跟公司签订合同的?还有你没有蠢到抵押什么身份证等给公司吧。如果顺利话你跟老板讲一声呗,想走就走了,顶多不要当月工资了

签了一个传媒公司,做主播公司和客人的名字不干了,老板说不用解约,直接走出去,个人建议还是把合同签了的比较好。

看样子本来就不是一个正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