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没人要怎么办?

作者&投稿:止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父母离婚儿子没人要怎么办?~

一、没有领取结婚证,所生子女与正常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生父或生母具有同等的抚养义务。
二、孩子才一岁,从法律规定上应当随生母生活,其生母不抚养不管有悖于人伦,也是违法行为。
三、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嫁人了也要养孩子,更不能缺失人性)。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全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通过开庭审理,如末达到法定离婚条件,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夫妻二人继续共同抚养小孩。如达到条件法院判决离婚,通常法院会根据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等因素同时判决小孩由谁抚养。供你参考。

父母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在怕你离婚的情况下,一定会把孩子判给父亲获判给母亲主要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说父母不负责任,放弃孩子的抚养的时候,这只是父母的原因,但是最起码还应该去抚养自己的孩子做一个有责任心的父母。

我觉得离婚了孩子没人要,孩子最无辜的可怜,既使离婚了,至少也要让孩子有饭吃有书读,那是孩子父母必须履行的责任,最好还能多关心孩子让孩子心理更健康,要是孩子跟父亲,那孩子的妈妈要付抚养费,要是孩子跟妈妈,那孩子的爸爸必须付抚养费至少到孩子成年,要是不履行可以找法律途径。

父母离婚的孩子受牵连,这是很社会的事,这个不用怕呀,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判给谁呢,必须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也必须抚养孩子。

离婚了孩子没有人要。你们两个离婚了。没人要不由着你们。一般的孩子。能离开妈的时候都是判给爸爸的。爸爸不要也不行。如果孩子。一周以下都随着妈妈。都会判给妈妈的。你们两个离婚孩子是无辜的。可怜的就是孩子。有吗每碟有爹没吗?你们太狠心了。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的离婚,会判孩子抚养权归谁,如果是协议离婚,也必须协商好。
如果孩子都没人要,当心会犯遗弃罪!

亲戚家离婚了孩子没人要,我就带着他,孩子认我做义父,现在5岁,我把他当...
答:你说对了,等孩子长大了就会回去找他生身父母

...家庭的孩子,特别是父母都不管的,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该怎么办...
答:身边的人尽量给他一些关心和温暖吧。社会的力量还是有限的,个人的觉悟也很重要,有的孩子看过一些好书,明白了一些道理,很努力的生活,长大了也有很好的未来。

...现在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母亲也不要我怎么办
答:去年五月我和妻子离婚孩子(男孩)判给我,现在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母亲也不要,我该怎么办?把孩子给我的母亲行不行?我要再婚可是女方不同意要这个孩子。... 去年五月我和妻子离婚孩子(男孩)判给我,现在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母亲也不要,我该怎么办?把孩子给我的母亲行不行?我要再婚可是女方不同意要这个孩子。

抑郁症导致父母离婚,孩子被遗弃怎么办?
答:如果孩子得了抑郁症,父母更应该陪在孩子身边了,怎么可以离婚呢。如果说孩子得了抑郁症,父母就离婚,那么这对父母是不负责任的人。孩子为什么会得了抑郁症,那是因为父母都忙,没有时间陪孩子,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里,长时间这样,孩子真的缺少了些父爱,母爱,才会抑郁寡欢的,才得了抑郁症。这不...

...孩子不想给他,自己又没有能力养两个,该怎么办?俩
答:先搞清楚为何要离婚,再决定是否离!离开并不能代表什么,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为了幸福。那孩子呢?孩子是无辜的。想好了为何离婚,离婚后对孩子的教育成长问题如何处理。再说离婚,如果说走一步看一步,自己毁了不要紧,孩子毁了那可就毁了两段生命。当然,自己努力些,自己生活当然没什么问题。

如果离婚,男女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会判给谁
答: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离婚带个三岁的儿子,好的找不到,条件差的男人人家也没人要我...
答:不过你毕竟受过伤害,下次找就得找一个对你们好的男人,其他的就不要再要求男人了,不然真的就找不到合适的啦,现在你主要就是为了孩子,找一个真心对你的人,和离婚没有离婚没有关系,咩有离婚的找这个好男人也是特别的不好找,找人结婚就得好好相处后才能知道彼此合不合适。

父母离异,孩子判给父亲,父亲母亲都没有工作,独生子女,可以办理低保吗...
答:如果父母有残疾,没办法抚养孩子,生活有问题,一般可以去申请低保,独生子女有证的,每年可以领取几十元的钱,还有一种情况是父母离婚后孩子没人要,跟祖父母生活,且与父母没法取得联系,父母没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申请生活补助,但是同时父母会受到起诉,父母离异都没有工作,令人有点接受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