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把户口迁移到武汉 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投稿:壹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外地人户口怎么转入武汉市户口?~


武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取消夫妻投靠年龄限制。凡有自有产权房屋,申请投靠到中心城区落户的,夫妻婚龄由10年调整为5年;申请投靠到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取消婚龄限制,可在被投靠方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放宽子女投靠(随迁)父母落户的年龄条件。子女投靠父母,或与父(母)随迁来汉的,子女年龄由18周岁以下(以下含本数,下同),放宽为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调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男性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且在户藉地无其他子女的,可申请投靠在汉子女。

扩展资料:
武汉市其它户口迁移政策
(一)在中心城区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改进现行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对不符合现行落户中心城区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适用积分落户政策。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需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
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职业技能)、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在中心城区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具体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二)放宽开发区、新城区区域落户条件。在开发区、新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可在房屋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其中有自有产权房屋
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三)进一步放宽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条件。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等在汉创新创业。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选的,本人及共
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特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合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对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汉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城市合伙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1、购房落户、人才落户这两仍然是落户的首选条件,即对合法拥有的自建房(含集资建房)或合法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房、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的,可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且已办理《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的人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居住地就业,办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就业所在地。
2、除了购房落户和人才落户两大类型外,新政进一步放宽院校毕业生、居住人员、经商人员、创业人员、在校学生、荣誉市民或劳动模范等六类人员的落户条件。
  凡有意来晋江创业、就业(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院校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的,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先行落户在临时集体户,落实就业单位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将户口迁入就业所在地;中专学历的,与晋江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实际工作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晋江。
  在校生方面,在晋江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以上(含2年),
现就读晋江普通中学高中部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由现就读学校审核并统一造册报晋江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居住人员落户上,实施意见规定,在晋江市城区居住,在居住地工作满2年,已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在城区以外建制镇居住,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已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满1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夫妻双方在晋江工作满1年,办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在经商人员落户上,在晋江市城区居住,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1年(含依法免税的时间),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在城区以外的建制镇居住,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晋江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到晋江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可将户口迁入企业所在地。在晋江被评为“荣誉市民”或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享受县级及以上劳模待遇)或先进工作者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居住地就业,办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晋江。

购房迁户口,可以迁夫妻和未成年小孩三人的户口。购房要达到以下条件,一手商品房,100平米50万以上。
夫妻投靠可迁户口,要一方是武汉本地人,需要外地的那人年满35周岁或结婚满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