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12月在某公司做销售,至今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并且劳动合同与2018年就到期,该如何要求赔偿

作者&投稿:益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司的法人代表未在公司任职,我从2014年12月9日入职到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上班之日起,第二个月赔付双倍工资,不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周末未休息的,你的工资÷21.75×2×未休息的天数。

1、因为该公司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以此为由,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不受提早30天通知的约束;
2、可以做为证据使用,但是还必须到工商局调出该公司注册的内外档案,证明该付款给你的人是股东,以此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样一来,你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及赔偿;
3、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即11月X(1800---2500)元/月,还有2.5年的补偿金,即2.5月X(1800---2500)元/月.这样总的可以获得13.5个月你的工资的补偿金,每月的工资,可以按一年的工资总和除以12个月计算出来;
4、我应该找公司所在地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用缴纳费用的,你还可以到去的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会派律师帮助你,而且也不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祝你好运。

1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个步骤是收集证据,所有能够证明你为这家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打卡记录、工资单、人证,服从领导管理的往来邮件。
2带着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争议院上交申请。


3申请书格式



4关于赔偿:
申请人(你名字)要求被申请人(公司名字)赔偿2014年12月至2019年6月社保欠款共计多少钱,可以让社保局协助你核算。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2018年至2019年6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款多少钱,你自己核算。
5普法走一波
法律条款依据《劳动合同法》47条、87条。



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和未签合同二倍工资。
一、未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项、第四十六条(二)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即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
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继续用工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
2012.12
七、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该规范用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个重点圈一下:

一、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2014年12月入职,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假设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计算一下时间,假设到今天超过一年,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合同根本不用担心,你有每月25号公司给你发工资的记录,这就足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主张从未签订合同至今领取双倍工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赔偿责任:可主张补缴从进入单位至今的社保费用

三、如果要辞职可主张的其他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工作4年,可主张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购买社保的,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首先,劳动合同于2018年到期,没有续签,那么从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的薪资直到超过12个月,自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你没有给出具体月份,不好给你计算补偿金,其次就是社保的问题,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的,这个不用担心。如果怕麻烦,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其给与你补偿金,暂时先不离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再收集好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不管仲裁结果如何,你的工资都是必须发给你的,按照你的情况,胜诉的概率很高

公司因经营不善解雇员工,赔偿金应该是多少?
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12年6月离职,12年12月进入新公司。人事告诉我,13年我的年休假是0天...
答:新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休5天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注意:这里说的是累计工作时间,不论是否同一家单位。只要你步入社会工作一年以上,以后每年都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2011年12月到公司实习,2012年4月1日正式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2012...
答:第一 虽然在试用期,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不对等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而用人单位则必须证明劳动者不胜任或者是不适合才能解除,并且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必须明确,并告知提前告知用工条件,如果是没有明确的考核条件或者是没有告知的,视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某年12月,小李的月工资4000元.
答:首先奖金一次发放征税计税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只能一次,剩下的要并入工资薪金里 第一种方案:月工资4000元则每月扣税(4000-3500)×3%-0=15 一次性发放奖金15000÷12=1250,查税率表,扣税为15000×3%-0=450 三个月总扣税为15×3+450=495元 第二种方案:第一年12月月工资扣税(4000-3500)×3%...

银行承兑贴息怎么计算?
答:2 带息票据的贴现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如果按照月利率计算,则贴现计算公式为:汇票面值-汇票面值 × 月贴现率y% × 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月数;部分银行是按照天数来计算的。贴现计算公式为:汇票面值-汇票面值 × 年贴现率x%&#...

请问一下,我在武汉某公司上了三年班,交了三年的社保,今年1月份辞职在家...
答: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

资料: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张扬作为项目经理带领项目组已于2015...
答:您好!(1)第一种情况,应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第二种情况,应发表保留意见;第三种情况,应发表无法表示意见。(2)引言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略。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ABC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4年12月31日...

2011年11月18号我在某公司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未...
答: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我在广东珠海某公司干了5年2各月,现在公司因金融危机要炒人,请问我能...
答: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

2014年年初某公司“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为3万元,3月2...
答:1)3.20,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借:应收账款 12万 贷:坏账准备 12万 借:银行存款 12万 贷:应收账款 12万 2)“应收账款”科目余额为22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00万元。此时坏账准备科目余额=3+12=15万,所以还缺5万,借:资产减值损失 5万 贷:坏账准备 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