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大口径步枪弹

作者&投稿:阚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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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径步枪弹

20世纪60年代,各国开始出现换装小口径步枪弹的趋势。如美国在50年代便开始进行M193弹的研制,苏联在70年代进行M74弹的研制,我国也在1971年举行的“713”会议上也决定研发小口径枪弹与武器系统。进而出现了三种主流的小口径枪弹,5.56mm的M193,5.45mm的M74和5.8mm的87式步枪弹。

二战的实战经验在某个意义上证明传统的全威力弹和中间型威力弹并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更多的步兵战斗往往是发生在400米以内。

这种经验推动了战后小口径步枪弹的研制,进而填补了这一方面的空缺。

诚然相对于传统的弹药来说小口径步枪弹更符合现代战争的情况和人们对作战的认知,具有传统枪弹不可比拟的优点。

但实际情况却总是变化多端,出于多方面的原因,部分使用者对于大口径步枪弹的需求渐渐浮现出来。关于子弹的性能,有时会提到两个指标,分别是穿透力(侵彻力)和停止作用,这两个指标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说是此增彼减的。

比如H&KMP7采用的4.6mmPDW弹,对防弹材料具有良好的侵彻力,以至于为了增加对未装甲人体的杀伤效果还研制了非对称的勺尖弹以降低侵彻力。相比之下,通过常见的12号霰弹枪发射的布袋弹几乎没有什么侵彻力,但却具有十分强的停止作用。小口径步枪弹能满足部队的作战需求,但在面对反恐、防暴、狩猎等环境时,小口径步枪弹的缺点也开始显现。 

比如在城市环境下,长射程、高穿透力会让流弹与穿透误伤的几率增加,此外高初速的弹头不便于消音器的使用,而停止作用弱则使暴徒、恐怖分子还有逃跑甚至反击的可能。

在狩猎时,小口径弹对大型猎物的杀伤力也较为有限,在面对大型猎物时常常无能为力。

虽然使用传统步枪弹可以提供有效的杀伤效果,但一般情况下,全威力弹装药量大、口径大,即使在1000米距离上依旧有杀伤力,就算是中间威力弹,穿透力和后坐力也相对较大(比如某81式)。

如果应用在城市环境下,既不方便使用,还使安全风险增加。

即使冲锋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样的需要,但.45ACP和9mmpara依旧存在明显的差距,而冲锋枪和步枪之间也存在差距。

于是,为了应对这些环境,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对一种具有高停止作用、低初速和低侵彻力的枪弹的需求不断增加。

大口径步枪弹便由此应运而生。

比较典型的如美国的.50贝奥武夫(Beowulf)弹,大毒蛇公司的.450大毒蛇(Bushmaster)弹和俄罗斯Ash-12.7采用的12.7×55无底缘弹。相对于传统的大口径弹,这些弹药的弹壳长度、全长更短,如.50贝奥武夫和.450大毒蛇可以直接使用STANAG弹匣。

由于装药量少,后坐力也更容易控制。

在发射时,由于弹头偏钝、偏重,具有更好的停止作用,降低了穿透力,减少了穿透的几率。减装药的枪弹也使射程一般在200米以内,高于冲锋枪又低于一般步枪,减少了可能造成的流弹误伤。

它们的出现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缺,推动了新技战术的出现于推广。曾见到有人说“威力不够,口径来凑”,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太恰当。

枪弹的威力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因素,甚至在我看来口径并不是决定威力的唯一要素,某种武器在它适用的环境里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应该才是评判的标准。12.7×55枪弹和.50BMG虽然口径相似,但弹头、装药等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而它们的威力也相差甚远,12.7×55弹可以拿来打巷战,而.50BMG却更多地出现在是重机枪和反器材步枪上。.50BMG可以拿来揍装甲载具,而12.7×55能干翻一个暴徒,如果反过来,12.7×55弹对载具可能效果一般,而.50BMG则可能让暴徒碎成两段。在不适合的环境下,这样的“威力”反而并没有什么意义。



大口径步枪弹

20世纪60年代,各国开始出现换装小口径步枪弹的趋势。如美国在50年代开始研制M193弹,苏联在70年代研制M74弹,我国也在1971年的“713”会议上决定研发小口径枪弹与武器系统。因此,出现了三种主流的小口径枪弹,即5.56mm的M193、5.45mm的M74和5.8mm的87式步枪弹。

二战的实战经验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传统的全威力弹和中间型威力弹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更多的步兵战斗往往发生在400米以内。这一经验推动了战后小口径步枪弹的研制,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缺。相对于传统弹药,小口径步枪弹更符合现代战争情况和人们的作战需求,并具有传统枪弹所不可比拟的优点。

然而,实际情况却总是不断变化的。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部分使用者对于大口径步枪弹的需求逐渐浮现出来。关于子弹的性能,有时候会提到两个指标,即穿透力和停止作用,这两个指标通常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例如,H&K MP7采用的4.6mm PDW弹对防弹材料具有良好的穿透力,以至于为了增加对未装甲人体的杀伤效果,还研制了非对称的勺尖弹以降低穿透力。相比之下,通过常见的12号霰弹枪发射的布袋弹几乎没有穿透力,但却具有很强的停止作用。小口径步枪弹能够满足军队的作战需求,但在面对反恐、防暴、狩猎等环境时,小口径步枪弹的缺点也开始显现。

例如,在城市环境下,长射程和高穿透力会增加流弹和误伤的可能性。此外,高初速的弹头不便于使用消音器,而较弱的停止作用使得暴徒、恐怖分子有可能逃跑甚至反击。在狩猎时,小口径弹对大型猎物的杀伤力也较为有限,常常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虽然使用传统步枪弹可以提供有效的杀伤效果,但一般情况下,全威力弹的装药量和口径都很大,即使在1000米距离上仍然具有杀伤力。即使是中间威力弹,其穿透力和后坐力也相对较大(例如某型81式步枪弹)。如果在城市环境中使用,不仅不方便操作,还会增加安全风险。

尽管冲锋枪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种需求,但是45ACP和9mm para弹仍然存在明显差距,并且冲锋枪与步枪之间也有区别。

因此,为了应对这些环境,并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对于一种具有高停止作用、低初速和低穿透力的枪弹的需求不断增加。大口径步枪弹的问世,如美国的50贝奥武夫弹、450大毒蛇弹和俄罗斯的Ash-12.7弹,开启了新的武器技术进步和战术应用。

与传统大口径弹相比,这些弹药的弹壳长度和全长更短,例如50贝奥武夫和450大毒蛇可以直接使用STANAG弹匣,射击时后坐力更易控制。由于弹头偏钝且偏重,具备更好的停止作用和较低的穿透力,减少了穿透的可能性。同时,减装药的枪弹射程一般在200米以内,介于冲锋枪和步枪之间,降低了流弹误伤的风险。

这些大口径步枪弹填补了相应领域的空缺,推动了新的技术战术的发展和普及。有人认为“威力不够,口径来凑”,但在我看来,枪弹的威力取决于多个因素,口径并非唯一决定因素。评判一种武器是否有效应考虑其在适用环境中的作用。例如,12.7×55弹适用于巷战,而50BMG适用于重机枪和反器材步枪。

50BMG可用于攻击装甲车辆,而12.7×55弹能够击败暴徒。然而,在不适合的环境下,这种“威力”的差异可能没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