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投稿:成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洛分局~

伊洛产业聚集区(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07年经洛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目前整体代管偃师市诸葛、李村、庞村、佃庄、寇店5个乡镇、106个行政村,总人口24万人,辖区总面积280平方公里。2010年2月,伊洛工业园区更名为伊滨区。伊滨区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属伊洛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地貌条件良好。境内有酒流沟、掘山、九贤等新石器文化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魏故城遗址、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东汉太学遗址、中国最早的天文观测台——灵台遗址、东汉帝陵南兆域等历史文化遗存。
伊滨区是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的新城区,城市区规划面积为52平方公里,是未来十年洛阳市发展的龙头、洛阳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是“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明日新城。2010年,伊滨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总投资53亿元,伊洛大道、开拓大道、伊河大桥等6条主干道及桥梁已经贯通,伊滨公园、中央商务区、安置小区建设有序推进,中信重机、烟厂、麦达斯铝业等高端工业项目相继入驻,城市建设已初具成效。
陈菊红 局长(女)
马辉 副书记
孙连华 副局长
李志伟 副局长
陈菊红简介:女,汉族,河南新安人,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2000年9月,任偃师市地价评估事务所所长;2000年10月~2001年11月,任偃师市土地局副主任科员;2001年11月~2004年4月,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和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2004年4月~2005年9月,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2005年9月~2006年12月,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8月,主持伊洛工业园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筹建工作;2010年1月至今,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洛分局局长,兼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机构设置】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洛分局成立于2009年12月。根据洛市编〔2009〕36号文件精神,伊洛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内设综合办公室、土地管理办公室、法规信访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执法监察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6个机构,下辖诸葛、李村、庞村、寇店、佃庄5个国土资源管理所。
【土地资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数据,伊滨区总面积27994.36公顷,耕地面积16872公顷,其中水浇地11148公顷,旱地572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375.88公顷,其中建制镇面积838.11公顷,村庄面积3178.31公顷,采矿用地面积335.59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23.87公顷。园地面积为83.38公顷,林地面积为1025.09公顷。交通用地面积720.74公顷,其中铁路用地面积35.84公顷,公路面积149.81公顷,农村道路面积535.0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746.0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489.8公顷。
【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灰石、石英石、沸石、大理石等。其中,煤炭探明储量8917.83万吨,石灰石储量13000余万吨,钾长石矿储量1000万吨,石中珍品“牡丹石”储量0.5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总量1.3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0.4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0.88亿立方米。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围绕伊滨区开发建设,积极与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用地指标,为伊滨区开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共计完成15批次、15537.7亩建设用地报批组卷任务,全部已获省政府批准征收,涉及诸葛镇、李村镇33个行政村。有力地保障了伊洛大道、开拓大道、协和路等八条道路及水厂等基础设施项目、职教园区、安置小区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为伊滨区的开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地征收】从伊滨区开发建设全局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出发,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做好征地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树立和谐的征地拆迁理念,保障被征迁群众利益,争取群众对伊滨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格按照“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方案,依据省政府土地征收批复,全年征收土地10208.192亩。三是按照洛撤办〔2010〕14号文件标准,完成职教园区、CBD核心区、中信重机、洛阳烟厂、伊洛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10440亩地面附属物清点、计价工作。四是补偿资金及时兑付,全年累计拨付土地、青苗、附属物等征地补偿资金3.9亿元。
由于在土地报批、征迁工作中的优异表现,伊洛国土分局及所辖的诸葛、李村两镇国土资源所被伊滨区管委会授予“征地拆迁突出贡献奖”。
【执法监察】2010年,结合全国卫片遥感执法监测工作,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维护辖区内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年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让土地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积极的执法氛围。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督促乡镇国土所按照执法巡查制度,严格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坚持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累计巡查1800余人次。三是做好卫星遥感检查工作。国家第10次卫星遥感检查涉及五镇共有91个图斑,积极配合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对照图斑,逐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查处到位。四是坚持土地协管员制度,落实各村土地协管员责任,对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维护良好用地秩序。
【信访稳定】2010年,共调查、协助办理省、市、区交办件和群众来信共计23件,市长热线和主任公开电话转办案件共计76件,答复上级部门转发的媒体监督事项和群众网上发帖事项32起,接待群众来访151次,对社会关注事项及时作出回应,维护了伊滨区社会稳定大局。
(马永辉)

洛阳市老城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区中东部,“前直伊阙(龙门)、后据邙山、左瀍右涧、洛水贯其中”。全区辖1镇、8个办事处、21个行政村,总人口13.5万人。洛阳老城在历史上曾数度成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以其悠悠的帝都历史承载了博大精深的河洛文化。历史文化名人灿若星汉:蔡伦造纸、张衡制仪、司马氏治典、许慎作《说文解字》,李白、曹植等都在洛阳留下了千古诗篇;文物古迹星罗棋布:隋朝的周公庙,唐朝的明堂,宋代的文峰塔,元代的府文庙,明清时期的鼓楼、山陕会馆。近年来,老城区依托洛阳雄厚的工业和科研基础,工业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邙山镇更是被国家首批命名为“中国牡丹之乡”,其独特的气候、地理条件使发展牡丹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牡丹经济已成为老城区经济增长点。
张建国 局长
姚保中 书记
侯光剑 副局长
付帮才 副局长
张建国简介:安徽省芜湖市人,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局长。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1996年10月,在部队历任中队长、正营职作试参谋;1996年10月~2004年7月,在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历任科员、瀍河分局副局长;2004年7月~2005年12月,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瀍河分局副局长;2005年12月起任现职。
【机构设置】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前身是洛阳市土地规划管理老城分局,1998年3月成立。2004年7月,按照洛阳市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2005年9月,依据洛市编〔2005〕32号文件精神,正式更名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2010年,有干部职工20人,编制6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老城区土地总面积5757.51公顷,农用地面积2314.77公顷,其中耕地1871.30公顷,园地134.49公顷,林地264.55公顷,牧草地44.43公顷;建设用地3229.51公顷,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820.2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4.3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34.92公顷;其他土地213.23公顷。
【耕地保护】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2010年,共整理上报用地19.3071公顷,其中耕地10.0639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涉及耕地全部在异地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保证了辖区耕地面积在全市范围内的总量动态平衡,确保了基本农田稳定在599.3公顷。
【规划修编】通过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和有效沟通,完成了老城区邙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新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审批,并已开始实施。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成果上报,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进行汇总登记,做到合理补划和调整。
【土地利用管理】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2003年省投老城区邙山镇土地整理项目通过洛阳市专家组竣工验收,项目涉及邙山镇冢头村。通过综合整治,该项目共完成土地平整101.34公顷,实现新增耕地11.78公顷,新增耕地率达到10.16%。
【地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城市区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审核工作,通过开展为残疾、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送证上门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做好城区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前、摘牌后土地权属地籍调查49.5万平方米,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设用地管理】坚持把“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作为工作开展前提,积极做好农用地转用审批及批后跟踪管理工作。2010年,完成10.063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组件、23.3333公顷中心城区用地计划编报和郑州航空站等用地征收前地面附属物清查工作,同时,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及时上缴到位。
【来信来访】积极稳妥处理涉土信访纠纷。建立来访登记处理台账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土地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2010年,共接待来人来访45起65人次,处理各类信访纠纷62件,办结率、反馈率达100%。
【土地收益金管理】加强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调查走访,摸清底数。2010年,共征收土地收益金73.0416万元,占年度责任目标的104.35%。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格落实土地日常巡查制度和周报月报制度,将“关口”前移,变事后监察为事前监管。2010年,共发《土地巡查简报》15期,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57份,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19宗,收缴罚款121万元。完成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52个图斑的核实、拍照及资料整理工作,核查面积826.5亩,违法图斑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的4.9%。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国土资源乡所建设】坚持从最具体细节抓起,将最基础的工作抓好,使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规范政务管理、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了180平方米办公场所设置,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2010年,所属邙山镇国土资源所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定为优秀国土资源所。
(宋亚峰)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介于东经111°8′~112°59′,北纬33°35′~35°05′之间,北依黄河,南邻秦岭,地理位置险要,自古以来乃兵家必争之地。洛阳市东与郑州市接壤,西与三门峡市为邻,南连平顶山、南阳二市,北与焦作市相接,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辖九县(市)六区,人口654.4万人。洛阳是我国著名新兴工业城市,又是享誉海内外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称。洛阳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南部山区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脉,最高山峰为栾川县鸡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最低点为偃师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区相对高差为2094.5米。洛阳市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积为黄河水系,洛河、伊河为主干河流。二者在偃师境内交汇后称为伊洛河,汇入黄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东汇入长江。

赵建国 党组书记、局长

赵力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耀虎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高士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卫平 副局长(市政协副主席)

李登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王跃欣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建国简介:汉族,山西省左权县人,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1972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排长、作战参谋、作训科长,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阳区常委、武装部部长;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区委常委、副书记;1997年,任山阳区委常委、区长;2001年,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3月至今,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4年,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4]14号),撤销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市地质矿产局,其职能并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为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0底,全局实有在职人员266人,退休人员41人,其中,局机关编制55人,实有6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调控和监测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财务科、总师室、法规监察科、信访科(首问服务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科、测绘管理科(洛阳市测绘局)、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科、资源与环境科15个职能科室。市局下辖13个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7个,分别为监察支队、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龙门分局、伊洛产业聚集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人数共72名,实有11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洛阳市土地登记评估中心、洛阳市矿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共84人,实有91人。

【土地资源】洛阳市土地总面积15235.8平方公里。东部陵谷川地区位于洛阳市东北部,主要包括洛阳市4个城市区,洛龙区的7个乡镇,吉利区及偃师市的15个乡镇,孟津县的6个乡镇,新安县的1个镇。总土地面积19.0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48%。该地区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区,土壤较肥沃,以褐土、潮土为主。地下水位较浅,农田水利设施好。光照热量条件较差。由于耕作条件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阳市粮食、蔬菜高产区。有发达的交通条件,工业基础雄厚,乡镇企业、集市贸易有一定规模,非农业人口集中,工副业比较发达。

北中部丘陵区位于洛阳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阳、伊川、嵩县、汝阳和偃师的67个乡镇,土地面积52.4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41%。该区大部分地貌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浅山,地势起伏,切割严重,多为黄土覆盖。土壤以褐土为主,质地黏重,有机质含量小,肥力差。农业是该区的主导产业。

中南部低山区包括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五县的23个乡镇。土地面积29.3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26%。该区大部分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区,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两大类。光照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较多,耕地资源较少,种植业发展受自然条件特别是水土条件的限制。该区以低山为主,各种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区包括洛宁、栾川、嵩县、汝阳四县的29个乡镇,土地面积51.5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85%。该区地处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复杂,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于地形起伏,土壤、气候、降水明显表现出地域分异和垂直分异规律,土壤根据海拔由低到高依次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已上报国务院,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等大多数部委的审查,待国务院审批。继2009年全市十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全市142个乡级规划分别通过了省、市联合组织的初审、复审,2010年5月,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洛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送审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该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正按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并择机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预审。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全市共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建设用地8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3140.8263公顷。其中,上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1137.4411公顷(含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67个批次,土地面积1743.0845公顷;上报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报件一次通过率达98%。全市共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复建设用地79个批次,用地总面积2585.4138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复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7003.0666公顷;省政府批复建设用地60个批次,土地面积1624.8033公顷;市政府批复建设用地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了地块和农户。对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洛阳市始终坚持“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的原则。201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7.52万公顷以上,耕地面积稳定在42.73万公顷以上。实现了先储备后使用,基本农田质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2010年,省厅下达洛阳市补充耕地883.0公顷,全年批准补充耕地项目立项27个,立项面积6634.3210公顷;验收补充耕地项目20个,验收面积3028.1059公顷,验收的20个项目均已经省厅核查确认并列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完成883.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指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严格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后备资源库、年度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绘制了各县(市、区)补充耕地位置图。2010年,洛阳市共经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占用耕地1710.5690公顷,补充耕地1710.5691公顷,连续11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0年,全年供应土地255宗,1613.2028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9.4999亿元,创历史新高。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76宗,939.28公顷;商住123宗,278.2225公顷;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顷;其他47宗,361.0978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54宗,387.6029公顷;协议出让42宗,571.0215公顷;“招拍挂”出让159宗,654.5784公顷。其中,市本级全年供应土地87宗,537.7651公顷,土地出让收入47.0438亿元。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19宗,190.9341公顷;商住40宗,157.8728公顷;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顷;其他21宗,161.7145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29宗,190.2799公顷;协议出让13宗,91.5293公顷;“招拍挂”出让45宗,255.9559公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45号),召开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创建试点,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宜阳县、孟津县为省级创建试点。加大了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全年新建标准化厂房179.52万平方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全市范围内共实施了69个国家、省、市投资以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些项目分布在8县1市4区,项目建设总规模22033.26公顷,总投资47632.201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2149.46公顷。该批项目中已有55个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14个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准备接受竣工验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财政下达洛阳市的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报批准了13个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5319.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87.52公顷,预算总投资12625.77万元,目前该批项目正在进行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和变更调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查整改及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修改上报工作;11月,完成各县(市、区)乡镇地籍调查外业调查成果预检,市区及各县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对全市15个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预检,经专家组评审,全部通过省级预检。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及标准》逐条进行认真落实。截至2010年底,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均已经达到了省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土地登记发证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数469781本,发证率为88.3%;集体土地所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2870本,发证率为97.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17813本,发证率为89.8%;宅基地累计已发证数为1363271本,发证率为92.5%。市本级年度共办理单位土地登记390宗,总面积10766023.2平方米;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76宗,抵押面积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额565018.27万元;办理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22525本,变更登记发证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纠纷案件3起,已调查报政府处理决定2起,协调处理1起;代理市政府诉讼案件3起,2起胜诉,1起在开庭审理中;处理信访案5起,结案4起;共处理、答复市长热线、诉求热线事项32起。

【地产交易】2010年,全市进行了57宗土地的公开挂牌交易,成交53宗,总成交面积276.6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2.43亿元。土地市场竞争激烈,洛阳新区土地价格出现639万/元亩的新高,涧西区土地卖到621万/元亩,瀍河区土地卖到361万元/亩。

【矿产资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矿产4大类76种,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45种,能源矿产7种,水汽矿产2种。共发现矿床(点)1067个,其中大型矿床41个,中型矿床69个,小型矿床415个。矿产资源潜在经济总价值(不包括水汽矿产)20250亿元。在已探明矿产资源中,钼、钨、金、铝、煤、耐火粘土和白云岩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的分布以下特征:一是门类齐全、远景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积矿产为主,是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等外生矿产的重要成矿区和矿产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区是金、银和有色金属成矿集中区和资源基地。在已发现的76种矿产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冶金辅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种非金属、地下水资源等矿产。二是蕴藏丰富、储量集中。洛阳市的主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钼矿占全省探明储量的91%,钨矿占99%,金矿占26%,银矿占24%,锌矿占18%,萤石矿占38%,耐火粘土占25%,冶金用石英岩占84%。主要矿产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矿田和矿床,主要包括1大银矿(洛宁铁炉坪)、2大铝矿带(新安、偃师)、3大煤田(新安、偃龙和宜阳)、5大钼矿(栾川上房沟、三道庄、南泥湖、嵩县雷门沟和汝阳东沟)、7大金矿(洛宁上宫、青岗坪、嵩县祁雨沟、庙岭—牛头沟、前河、栾川潭头、康山)。三是组分复杂、一矿多用。许多矿床都含有多种有益组分,多数已达工业要求,可用为共生或伴生矿床综合利用。如金矿中伴生的银、铅、碲,铅锌矿中伴生的银、铟,钼矿中伴生的钨、铼,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铝土矿中伴生的镓、锂等。此外还有一区多矿即复式矿床现象,如铝土矿层顶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剂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铁矾土、硫铁矿和山西式铁矿等。四是交通便利、易于开发。洛阳地处陇海、焦枝两大铁路干线交会处,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同时伊、洛两大河流水量充沛,煤电资源充足,为矿山建设提供了相当优越的外部条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规划的12个省定重点整合矿区整合工作任务。整合矿区内原有采矿权44个,整合后设采矿权12个,减少采矿权32个;整合矿区内原有探矿权16个,整合后设探矿权2个,减少探矿权14个。按照省政府关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并重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全市54个小煤矿由义煤集团等省重点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采矿权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采矿证702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连续三年超过亿元,2010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104.523万元。

【地质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阳市范围内共有地质勘查项目477个。其中,3个项目为国土资源部发证,其余全部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省国土资源厅在洛阳市共设立50个地质周转金计划勘查项目,投入计划勘查基金32亿元。全市共有各类探矿权人263个。在洛阳市工作的地勘单位共有56家,分别来自地矿、化工、核工业、煤田、武警黄金部队等行业部门和地矿中介机构。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场投入11814.04万元,完成技术人员投入4152个人月。具体投入勘查工作量:机械岩心钻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还完成了部分地质填图、剖面测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及样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项目转让审查13个,延续项目审查92个。共完成412个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审查。

【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91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88万元;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845万元;同时争取到一个国家级矿山环境治理类项目,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35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一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得到恢复,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使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消除或减弱。

【测绘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共有66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15家,丙级17家,丁级33家。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测绘管理办法》。制定了洛阳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间洛阳市测绘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测量标志完好率达到90%以上。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2010年“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乡所建设】2010年,全市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统一化、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争取县(市、区)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全市146个乡所有128个乡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按照“六个必备”的要求,87%的乡所配齐了执法巡查车辆,购置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办案器材;严格落实“四本五簿八上墙”规范化建设标准,114个乡所达到了省定标准,达标率为78.1%;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共有450名基层乡所工作人员参加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2010年,积极开展基层乡所“创先争优”活动,全市16个乡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优秀乡所、24个乡所为先进乡所、69个为标准乡所,共获上级奖励资金297.615万元。

【执法监察】2010年,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对资源的保护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图斑405个,519宗地,面积12089.91亩。其中,军用土地4宗,151.23亩;实地伪变化193宗,2684.52亩;新增建设用地322宗,9254.16亩(耕地8845.94亩)。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亩(耕地8643.21亩),违法用地33宗,276.47亩(耕地202.73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95%。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罚款23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4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8.9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1.4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21.4亩。2010年11月,此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完善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和警察队伍合署办公、联合办案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奖惩措施,构建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10年,共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9宗,收缴罚没款1000余万元。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先后被国土资源部、洛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制度。充分发挥了群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作用,与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共同构成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平台。

【年度荣誉】2010年,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得全国“双保”先进单位;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洛阳市政府给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周天龙)



洛龙区国土资源局
答:1997年6月~2002年1月,任洛阳市郊区、洛龙区法制局局长;2002年1月~2005年1月,任洛阳市洛龙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2005年1月~2006年3月,任洛阳市洛龙区人大办公室主任;2006年3月至今,任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机构设置】洛龙区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内设办公室、法规...

涧西分局
答:李彦霖书记(2010年2月任职)史俊杰副局长(2010年2月任职)宋科峰副局长(2010年2月任职)何永欣简介:河南伊川县人,汉族,大专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1998年12月,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副团长;1999年12月~2001年3月,在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

吉利区国土资源局
答:其中,立案10起,结案10起,结案率达100%;完成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交办案件6起,吉利区信访局交办案件4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组织召开听证会5起,涉及12个单位和村庄。在全国“两会”、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上海世博会及新中国成立61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吉利区未发生一起赴京到省的非正常...

洛阳市土地局丁新武
答: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丁新务:局长、党组副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参考资料: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107/t20110711_898264.htm

以建植物生态园的名义建高尔夫球场,难逃法网——河南省洛阳市华以...
答:2001年10月,河南省洛阳市华以集团以建植物生态园的名义,在洛阳市隋唐遗址租赁集体土地530亩建设高尔夫球场。相关部门调查时,已建成占地30余亩的小型高尔夫球练习场和占地405亩的9洞高尔夫球场。在华以集团非法占地建设过程中,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和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分别对该集团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

洛阳李村镇上庄社区征地最新消息洛阳李村镇上庄社区征地最新消息公告...
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洛政通〔2020〕2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省政府于2020年9月16日印发《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我市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答:【土地收购储备】2009年,上报小庄铝板材项目用地,面积159亩,2010年3月,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转发了河南人民政府批复。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12月21~23日,国家投资1429万元、规划总面积681.40公顷的伊川县酒后乡土地整理项目顺利通过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终验。同时,投资421.46万元、规划面积106.41公顷的白沙乡土地整理项目和投资...

嵩县国土资源局
答:2010年4月30日,乡级规划修编顺利通过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政府审查批准。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嵩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持以“集约、节约用地,坚守红线、保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2010年底开发建设的伊东新区所有项目建筑容积率在2.5以上,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了空间优势。继续...

洛阳征地最新进展(洛阳征地拆迁)
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洛政通〔202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省政府于2019年12月2日印发《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我市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李东社区...

洛阳市市民之家
答:B05至B14市住建委 D01至D02市发展改革委 D03至D04市环保局 D05市工信委 D06至D07市国土资源局 D08至D10市城乡规划局 D11至D12市消防支队 D13市安监局 D14市林业局 E01至E02、E09至E16市交通运输局 E03市文广新局 E04市商务局 E05至E06市质监局 E07市旅发委 E08市文物局 E17洛阳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