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是多久

作者&投稿:颛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报告 怎样填写~

压力管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应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TSG 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进行,型式试验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国家授权的型式试验机构耒签发,报告的格式及其内容见TSG D7002-2006的附件J“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程序是:
第一步 申请
  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提交的材料
  1.工厂概况介绍;
  2.典型产品样本及参数和规格;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质量手册。
  申请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保证制造产品的安全性能。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具体条件,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二步 受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三步 产品试制
  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或增项、升级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试制。
  产品试制的数量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申请制造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的生产单位在产品试制前,应向当地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
  第四步 型式试验
  首次申请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附件B至附件I规定的典型压力管道元件许可或增项、升级和产品型式试验许可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现场取样时,还将进行以下工作:
  1.核查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合
  2.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以及许可标志的使用规定;
  3.审查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查看制造单位资源条件和其他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手段是否与制造的产品相适应,并且跟踪检查产品制造过程;
  4.申请单位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时,核查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是否正确。
  现场取样时发现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不符,型式试验机构不得取样。
  第五步 鉴定评审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不需要进行鉴定评审。
  约请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向获得相应委托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约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份);
  2.质量保证手册;
  3.试制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否则应重新提出申请。
  鉴定评审的接受:
  鉴定评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接受约请或不接受约请的决定。不接受约请的,应在做出决定的同时,退回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将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寄发或传真《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鉴定评审机构一般将从接受约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提出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材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机构应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的具体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六步 审批发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符合条件的,在做出许可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决定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1份)。申请单位的许可证有效期,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算起。

你下个《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在里面有详细的规定。

找不到,给地址发给你。

型式试验报告,如果产品、产品标准及其制造工艺没有发生变化,应该长期有效,
但按TSG-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第十二条规定,出现其中之一,则要重做;原文如下:

第十二条由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一) 停止生产一年以上又重新生产;
(二) 影响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结构型式、设计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标准、安全系数等发生改变,需要进行设计验证;
(三) 因产品的主体材料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制造工序的工艺发生改变且需要对其制造工艺进行验证;
(四) 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或者换证鉴定评审提出要求;
(五) 安全技术规范中提出要求。

长期有效,不过四年监督检验。望采纳。

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一般都是1年

特种设备是指哪些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用途或特殊结构的设备。常见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索道等。这些设备具有高度危险性或特殊用途,对于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标准和监管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核)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0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本;0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0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04.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原件;05.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无损检测人员、焊工)有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损检测人员需...

压力管道2020新规
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6-2020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1总 则 1.1目的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以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以下统称施工)监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1.2 适用范围1.2.1制造监检...

特种设备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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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管道吗请说明原因还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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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答: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是怎样定义压力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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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清单目录
答:设计单位许可范围:- 压力容器设计 - 压力管道设计 制造单位许可:- 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 修理 - 改造 - 压力容器 - 安全附件及仪表制造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 境外特种设备制造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在什么机构办?
答:(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答: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具体条件,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二步 受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