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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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

意思是: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出处:老子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原文: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作者】老子 【朝代】春秋时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
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扩展资料:
道德经》,春秋时期老子(李耳)的哲学作品,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
《道德经》文本以哲学意义之“道德”为纲宗,论述修身、治国、用兵、养生之道,而多以政治为旨归,乃所谓“内圣外王”之学,文意深奥,包涵广博,被誉为万经之王。
《道德经》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名著之一,对传统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道德经》是除了《圣经》以外被译成外国文字发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德经

1、这句话出自老子的道德经,意思就是在广阔无垠的宇宙中,人受大地的承载之恩,所以其行为应该效法大地;而大地又受天的覆盖,因此大地应时时刻刻效法天的法则而运行。这是太上千古不易的密语,是老子思想精华之所在。

2、然而,“道”又是天的依归,所以天也是效法“道”的法则周流不息;“道”是化生天地的万物之母,其性是无为的,其发展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这又好像“道”是效法“自然”的行为,因此说“道法自然”。实际上“自然”是“道”的性,“道”本来就是自然无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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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法地”,是就地的全载之德而根据自身的所限得以全安,即从等差对比的效法中得以明晰自我本质存在的全部能量,而升之法则的意蕴。

2、“地法天”,是就天的运化四时之功而使大地的全载之物有所孕化,这也只是从等差对别的效法中得以明晰自我本质存在的全部能量,而升之法则的意蕴,而不是说地在效法天的形式中获得于自身本质存在之外的东西。

3、 "天法道",四大之间的相法只是就彼方的性质之大而转法于自身,天法道的意蕴也同前两处一致。天的意义较之地更为飘渺,是因为我们对天的认识是从日月的交替、四时、六气的变化而归总的周期性概念,但不论如何,较之于道,它仍旧只是有这些能为。而不能有所逾越。

参考资料: 道德经-百度百科



【释义】

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出处】

《道经·第二十五章》——老子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翻译】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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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道德经》主要论述“道”与“德”:“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给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础,道是德的升华。没有德的基础,为人处世、治家、治国,很可能都失败,就没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为修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拥有宁静的心境、超脱的人生,这也缺“德”不可。《道德经》德经部分,在经文中占了很大部分,这是修道的基础。

参考资料:道法自然—百度百科



“人法地”,意思是:人类的行为取法于大地,或是:人类的生活行为的运行是以地球物理运行的法则为法则。 

“地法天”,意思是:地球运行的法则是以这整个宇宙运行的法则为法则。 

“天法道”,意思是:宇宙运行的是以道的法则为法则。 

“道法自然”,意思是:道的运行是以自然而然为法则。简言之,“道”取法于“自然”,以自然为法则。简言之,道的运作是以宇宙本来自然的规律为规律。

扩展资料:

此出于老子《道德经》五千言,千遍一律的释词多了;说穿了就是人性本恶与人尚至善之过度。与儒家倡导的‘天下大同,使男有所耕,女有所织;老有所养......使人人不独善其亲,不独亲其子......天下为公的境界更进了一步。

并提出‘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是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同时也阐述了人类的科技进步,是利用自然学习自然而来的。

人、地、天、道、法(本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规律),教导人们人心亦天心;掌握了一定的自然规律,便能与天争衡的道理;并不是让你整天的顺天乘命,皇帝诏曰......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老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是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一),人法地释义:人立足于地是顺应天地之运行规则才得以生,得以亡的道理。

人法地:含义 :人只有立足于地,才能符合天地运行,得以而生,获以而亡。

(二),地法天释义:大地运行于天体之中,顺应天体所为,得以合于大道,才能生长世间万物,创造未来。在这里天体~指·银河系,大道~指·包容所有星系的‘’天体‘’大道之一。

地法天:含义:大地行于天体运转,才可合道之理,理应规律运行,方能造世间万物。

(三),天法道释义:天应自然之理行于大道之中,顺应大道运行,得自然之法,道当然得一长而生,是生永生之体。天法道:含义 :天行道中,符合自然法则,自然无法则不能生道,道无自然则无法得一而生。

道法自然:含义 · 道生于自然,当然合于自然。

此句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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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道德经》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名著之一,对传统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道德经》是除了《圣经》以外被译成外国文字发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参考资料:道法自然-百度百科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是,道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法”此处并非法令制度,“法”一词在句中作为动词,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无法则、法律之意。

王弼注:“法,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法“道”也有超越世俗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则之意,即遵循社会常理、常识、常情,而这些既是“道”的引申义,从而也可作为世俗法律之根基与合理性之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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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法”的关系

老子之道是一种特殊之物,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人们无法确定其名,以“道”相称。道不仅指“道路”“途经”等,还指代“方法”、“技艺”“常理”、“思想体系”等。而特殊之物主要是从具体之道层面而言。

法是对常理常识常情的一种规范化,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种刚性规则得以实施。而作为规则或常理之道更多的是一种自然法层面的东西,或者道之规则为自然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否则将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道之规则与常理是法形成的环境与基础,法不过是以正式的形式规范化了的自然规律与常理,因此法与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法来源于道,且反过来要顺应道的运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