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书 不签会怎样?

作者&投稿:费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毕业生三方协议,不签会有什么影响??~

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辞职,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答复的一个月后视为有效,然后再到想去的单位就业。当然也可以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后解除三方协议,重新与其他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对于学校来说是统计就业率用的。对学生而言,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报考公务员,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招聘、录取,如果没有干部身份就会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无法到该单位工作;还有一些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干部身份有关;将来进入公务员序列提干或者评定职称,也需要有干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户也会要求干部身份。不签三方协议,影响的可能是学校所谓的就业率,但如果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必须正常办理毕业手续,不签三方协议,不对学生毕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没有这个规定,三方协议签订的最主要用途是解决你的户口和档案落实问题,如果不签,就会被打回原籍,其他没有影响。

不会影响毕业成绩和资格。学校就业率是通过三方协议和自由协议(就是小公司的实习协议,不解决户口和档案)共同计算的。学校为了能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尽量要求毕业生签三方协议,这样其中一方是学校,可以有效审核用单位的资质,保证学生不被骗。如果是自由协议,也无所谓。就是要自己解决户口和档案问题。

其实三方协议的签署只是用来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起个约束作用的,签署了这个协议意味着单位和你之间不能随便的解除工作协议,简单的说是单位不能随便开除你、你也不能随便毁约了。

一楼正解啊
不过最好还是签了吧,户口这玩意麻烦死了,我也是应届啊

朋友你先看看这个然后再说吧;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在落实单位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共同签定由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的 “ 双向选择 ” 过程中,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毕业后到该单位 工作,就必须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签定由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必须 如实填写。
所以说这个对你没有什么坏处那么既然没有坏处那么为什么不签或随便应付呢;何必呀是不是?自己搞定就好;顺利1

一楼的话说的好呀

签了三方协议就能解决户口的问题?

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