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

作者&投稿:纵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是权力,什么是义务?~

1.权利与权力权利与权力是有差异的。在探讨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可将权利与权力混淆。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如掌权、当权、职权等的"权",应是指权力。而权利有两个含义:一是指权势与获利,《如盐铁·禁耕》中有"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二是法律用语,指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享受的利益,它是与义务相对应,如选举权、发言权、公民权等。2.权利与义务义务有三种含义:一是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二是道德上应尽的制作,如扶危济贫、帮助弱者和差者等;三是不要任何报酬的义举,如义务劳动、义务咨询、义务演出等。纳税人的"义务"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它是与权利相对应的。因此,各国宪法一般都规定公民(人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而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这就是说,纳税是一种负担,是一种支出(付出),或许更是一种痛苦。正如美国著名法官Judge leauened hand所说:"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去支付超出法律所要求的税负,税负是强迫征收,并非自愿捐献,以道德之名要求更多,只是假冒伪。"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用语,其主体是纳税人、客体是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不能割裂的,权利意味着义务,义务以权利为基础,权利又以义务为条件,即没有不承担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享受权利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义务理论的基本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一部分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一部分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形式。从这一立论出发,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就形成了两种形式:当他人履行义务而自己是单纯的权利主体时,权利和义务是以分离的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当该主体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而具双重性时,权利和义务是以相合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两种形式的结论来自于马克思关于“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思想,由此,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首先表现在权利义务的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过程中。言其对应,是说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而不管这个义务是权利人自己的还是他人的,有其一,必有其二,无其二,其一便毫无存在意义。言其依存,是说权利以义务的存在为存在条件,义务以权利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缺少任何一方,它方便不复存在。言其转化,是说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义务,义务人在一定条件下要享受权利,法律关系中的同一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从一个角度看该主体是权利人,从另一角度看,该主体是义务人,也可能他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权利和义务就是对应、依存、转化的过程中在一组关系内由对立走向统一。
  第二,权利和义务的另一关系式是一社会的权利总量与义务总量的等式。如果把权利作为数轴的正侧,把义务作为数轴的负侧,则权利每前展一个刻度,义务必向另一方向延展相同的刻度,权利的绝对值总是等同于义务的绝对值。 D>)U =w,*
  第三,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种展现方式是价值的一致性与功能的互补性。价值的一致性是说无论是权利还是义务,其设立的目的都等于立法目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主体所需要的,它们是主体所执左右两柄,共同构成了主体支配客体的手段。功能的互补性是说权利与义务对同一主体同时贡献着启动与抑制、激励与约束、主动与被动、受益与付出两种机制。以社会需要而言,当活力与创造及革新为人们所追求时,权利的功能就会被人们格外重视;而当稳定、秩序与安全为人们所珍视时,义务的功能更能满足人们的要求。
  第四,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展现方式是权利义务守恒定律。该定律表现为权利义务在不同关系中的三大比例关系:其一,在权利义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私权利义务与公权利义务间成反比例关系;其二,私权利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成等比例关系;其三,权利义务相对于一国经济、社会文化及民主的状况成正比例关系。用权利义务守恒的定律来分析公民与国家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两种不同本位的对立。以国家权利(权力)为标准,强制公民只有服从的义务,该类型的法律便是义务本位的法,资本主义以前的法皆具这一特征。反之,以公民权利为标准,以之判断国家是否以服从于公民权利为根本义务,该类型的法律便是权利本位的法。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从价值主次上分析,也可得出相同的结论。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因此,权利有着应然权利和实然权利之分。
义务: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

你的权力:你可要求他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你的义务:对应

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对立统一关系。.

什么叫权利什么叫义务
答: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内容就是权利义务;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

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力量。一般来说,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和保护。公民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以满足其特定的利益;2、义务是情愿,志愿,对称的权利。义务是主体应当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

权利和义务的区别?---
答:1.权利:权利是主动的,是法律赋予你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权利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2.义务:义务是被动的,是法律规定的。你必须作为或者不作为以保证主体获得利益的...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答:【法律分析】: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2、义务,“...

什么是权力,什么是义务?
答:纳税人的"义务"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它是与权利相对应的。因此,各国宪法一般都规定公民(人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而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这就是说,纳税是一种负担,是一种支出(付出),或许更是一种痛苦。正如美国著名法官Judge leauened hand所说:"任何人都没...

公民的八大权利和八大义务是?
答:公民的八大权利和八大义务背诵口诀,分别如下:一、八大权利 1、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等。2、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3、平等权利: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等。4、劳动权利:包括劳动就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是什么?
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一、《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⑹依法...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答:(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

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