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摸底 农村一户多处住宅的如何登记

作者&投稿:柴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人口普查一户多住宅的,只需要在居住地办理登记即可。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集体户以一个住房单元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

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项目。与上一次普查相比,主要是增加了填报公民身份证号码。

普查员在摸底过程中,要向负责区域内的所有住户发放《致住户的一封信》,开展人口普查宣传,询问住户希望选择哪种登记方式,告知入户登记的相关安排,提醒住户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对于选择参加互联网自主填报的住户,普查员应即时提供该住户使用的帐号信息,讲解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对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和住房单元逐一入户进行摸查,掌握人口和居住情况,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一户多宅”的解释。

第一,家里人口众多的问题

这里面说的是,咱们家里人口比较多,那么在当时确权的问题时没有进行确权,比如家里有多套房子或者宅基地的,其中户主是一个人的话,比如家里的户主是我们的父亲,我们的兄弟比较多,但是子女和父亲母亲是在一起生活的,没有分家的,

那么这类情况虽说是属于“一户两宅”的问题,但是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子女未和父母分开单独建户的,就不属于“一户两宅”,我们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但是其中要注意的是,当地的村委会要清楚这个问题,还有的就是房屋建设要符合建设要求的才可以。

第二,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问题

按照目前的说法是,父母如果要是去世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地随房走”的政策来实施,如果子女有一套宅基地和房产的话,那么父母去世的话,子女是完全可以继承的,

那么这种“一户多宅”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确权,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在不动产登记上进行登记备案,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确权的。

第三,通过集体内部造成的宅基地买卖问题

这类问题主要是早些年出现的比较多,虽说现在的宅基地是u允许买卖的,但是像早些年的时候,个人也是可以通过村集体和个人达成共识后,可以拥有一户多宅的情况,

但是这种情况虽说是一户多宅,但是这些毕竟属于早些年的问题,所以这类人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但是前提下房屋的建设是不能招标的,这样才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第四,房屋面积问题造成的一户两宅问题

这个问题主要说的是,比如我们在农村里的房子面积比较小,那么家里的人口比较多,这样就会造成居住困难的问题,为了缓解这种压力,我们只能在使用一块宅基地进行建设房子,这种情况下,

只要我们两处的宅基地不超过当地的建设标准,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反之要是占地面积超标的话,那么就是不能确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