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有了个错别字需要重新开吗?

作者&投稿:崔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增值税发票地址中有个错别字,有影响吗,需要重开吗?~

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可以马马虎虎
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议重新开
这个要求较高

需要按品名入库 出库的就需要,但是如果不是出入库的存货,也没关系

增值税发票的有了个错别字需要作废重新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

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四、发票因丢失,再重新开具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的有了个错别字需要重新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扩展资料:

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 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 〔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 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 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人民法院-专票公司信息开户行有错别字能认证过去






需要重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 156号)的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方没发现,税局抵扣通过就不用重开了省得麻烦,一般税局是通过税号来管理企业的,名称错虽说不行,但只要税号不错,金税系统也是对碰不出来的。我认为如购货方退回就重开,认证通过就不用管了,以后小心点。

需要重开的,可能对方现在没发现,但作为进项抵扣的时候税务机关的认证关恐怕过不了。早点重开比较好,不要害怕出错被揭发,这次错了下次注意就是了,总比等到对方公司因为不能顺利抵扣税费再找你兴师问罪要好得多吧?月底认证就那么几天,万一造成对方损失就更不好弥补了。

专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写错了影响使用吗?
答:影响使用,需要重开或者咨询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急求解答!增值税发票我们把对方公司名开错了一个字请问对方能用吗...
答: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付款方名称开错必须退回作废重开,如对方已入账,无法作废,可向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其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增值税发票对方单位开错了一个字怎么办?

开的增值税发票上把购货方的地址写了个错别字,请问可以认证和抵扣吗...
答:可以认证抵扣,据看购货方愿不愿意收了,但是以后要认证仔细,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发现错误,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步骤?
答:不受认证期限限制,即便超过180天也可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开红字发票到了月初发现有错怎么处理 你开了红字肯定就开了蓝字发票了啊,所以只能再开红字发票,然后再开蓝字发票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红字...

开票地址有个错别字要紧吗
答:您好!在发票的地址那里最后一个字打错了,没关系,对公司对个人和对方都没有影响,不会受处罚的,只要税号是正确的一般就没问题,地址栏并不是主要的,下次再开票时在系统中改过来就好了 ...

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开错了一个字,可以抵扣谁吗?
答: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

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 156号)的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

对方单位给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位名称有错别字,当时没注意看直接付...
答: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号: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

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地址错了一个字,影响他们认证和抵扣吗?我该怎么...
答: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地址错了一个字,不影响他们认证和抵扣的。关键是企业名称、税号、品名、数量、金额、税额、密码区正确,就不影响他们认证和抵扣的。 LSOLOK1 | 财税顾问 | 发布于2010-08-27 举报| 评论 1 0 当然影响。

增值税发票的开户行错了一个字会不会作废
答:这种情况,认证时可能通过,因为认证时只扫描相关的数字信息。 只要对方客户同意接收这张发票,应该就没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行的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在本月可作废重开,以免夸月再开,就要到税所申请开具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