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有哪些

作者&投稿:邱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1. 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
2. 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人身安全、住宅不受侵犯权、人格尊严权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3. 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
6. 社会经济权利: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包括就业、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此外,还有财产权、继承权等。
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宪法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国家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公民应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公民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公民有义务保卫祖国,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公民有义务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为保卫祖国而抵抗侵略。
5. 依法纳税:公民有义务依法纳税,支持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上内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