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基础知识 | 德福勒的四种受众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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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美国传播学者梅尔文·德福勒在其 《大众传播理论》一书中归纳和总结了四种受众研究的理论成果。分别是个人差异论、社会分化论、社会关系论和文化规范论。

个人差异论最早由卡尔·霍夫兰于1946年提出,后来德福勒作了修正。是针对媒介万能的观点对受众研究提出的第一个重要理论。这种理论以普通心理学,尤其是“刺激—反应”模式为基础阐述信息接受对象,经过大量科学实验和理论探讨发现,人们对信息的不同反应来源于个人性格和态度的差别,强调人们的性格是在后天环境中形成的。其结论是受众对来自信息的刺激会有不同的反应,统一的大众传播对象是不存在的。

德弗勒在《大众传播理论》一书中指出:①人们各自的心理结构是千差万别的;②人们的先天条件和后天知识形成了个人之间的差异;③一个人的心理构成之所以不同于其他人,是由他在认识客观环境时获得的立场、价值观念和信仰所造成的;④个性的千差万别来源于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所处的不同的社会环境;⑤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产品之一,就是在理解客观事物时的成见。

这一理论的核心贡献在于提出了“选择性注意和注意性理解”。德福勒认为,由于个人的兴趣、态度、信仰、价值观的不同,接受信息时反应亦不同。符合受众固有观念的信息受到注意和理解,否则便被忽略或曲解,直到符合其原来的立场为止。

社会分类论也可称为社会类别论、社会分化论或社会范畴论,是个人差异理论的修正与延伸。是由美国传播学者赖利夫妇于1959年在《大众传播与社会系统》中首先提出的。

这种理论以社会学为基础,将人口特征作为解释社会现象的重要维度进行研究,其结论是大众传播的接受对象因年龄、性别、种族、文化程度、职业、经济收入和居住地区等人口特征,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社会集合体,其中的个体具有相似的个性,有较一致的社会观念、思想意识,因此在接受媒介传播的信息时会产生大致相近的反应。

由此,媒介机构应该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受众对信息接收倾向性差异和受众的接受理解会受到所属群体的引导,而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制作节目或安排内容,这样才能使其别具特色和吸引力,增加其品牌的黏性和忠诚度。

社会关系论由传播学家保罗·拉扎斯菲尔德、伯纳德·贝雷尔森、伊莱休·卡茨等人共同提出,他们认为个人差异论和社会分化论都忽视了受众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而这种关系对于受众研究是极为重要的。

他们从社会关系交织的社会网络出发进行研究,认为受众处于人际交往和媒介信息交流相互作用的某一特定社会关系中,其结论是由于受众所归属的团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以通过压力或助力抵制或者强化媒介的力量,因此,受众所处的人际网络和团体压力对大众传播的作用和效果干扰强烈,传媒想要改变受众固有的信仰和态度是非常困难的。

此理论与前三种理论都不相同,前三种理论以受众为出发点来探讨媒介与受众之间的关系,文化规范论则以传播媒介为出发点,是在社会关系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

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的内容会促使传播对象发生种种变化。人们就是传播工具的广大受传者中的一员,每个受传者对传播的内容信息的反应不同。人们作为受传者,必然受到整个传播经验的影响。也就是说,传播媒介本身形成了一种文化,并对每一个人产生影响。而且每一个人由于他自己所处社会文化、历史传统等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个人经验,这一经验也会对他所处的文化产生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传播媒介成为文化的选择者和创造者之一,为社会树立了文化规范。而人们在社会文化中生活,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与这种文化相符合的社会观、价值观。这又与“议程设置”理论有一定的联系。不过不少学者也认为,大众传播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制造新的社会文化规范只是少数情况,多数情况下,大众传播所起的是加强现有社会文化规范的作用。总的来讲,文化规范论肯定了大众传播对受众所造成的影响,并认为如果这种影响增强,会造成社会的“一体化”,为未来社会制造新文化。所谓社会“一体化”,是指社会所有的个人、集团以至国家都从大众传播中获取不同的信息,从而相互了解、认识和鉴赏他人的生活条件、观点和愿望。

雷·埃尔登·希伯特等人将上述四种理论概括起来就是:人们就是传播工具的广大受传者中的一员,每个受传者对传播的内容信息的反应不相同。但是具有相同经验和相同社会关系的受传者有相似的反应。更重要的是,人们作为受传者,必须受到整个传播经验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大众传播学通论

[2]传播学基础:历史、框架与外延

[3]传播学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