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85岁有两个儿子 老伴已去世 房子给老大 了 我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仰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只剩公公一人今年85岁 两个儿子 房子要给老大 怎么办~

如果房子给了老大,是不是你们家就没有房子住了,还是涉及到房屋拆迁款的问题

对继母有无赡养义务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依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这就是说,如果继母嫁过来以后,子女尚未成年,继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尽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则当继母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时,子女就应象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履行赡养义务。如你未曾受过继母的抚养教育,在这种情况下,你对继母就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是因为,你与继母未共同生活过,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如果其老伴生前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或分割。
如果其老伴生前没有遗嘱,其只有权处置其所固有的一半以及其应当继承其老伴的部分财产。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可参与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你老公在了是吗

房屋分配的问题,在中国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如果全家人都认可,老人口头分配就可以。
再有就是老人立下遗嘱进行分配。否则只能在老人世后进行法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