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机动车所有权?

作者&投稿:慈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认定机动车所有权?~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一、机动车辆所有权人与名义车主的概念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见所有权是完全物权、独占权、绝对权、对世权。出卖人将车辆交付后,其已基本上丧失了对车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其行使对车辆的所有权存在瑕疵,几乎是不能,名义车主实际上已无法控制车辆并从中受益。而买受人实际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是车辆的直接控制人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一旦他人对车辆造成损害或侵害的第三人,本着民法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实际车主有权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
二、我国车辆登记制度并非车辆所有权的登记
根据物权的公式方法,民法理论上均将交付作为动产物权变动的唯一公式方法,而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式方法。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交付、登记)应由法律作出规定,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对于机动车辆登记的问题仅由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和文件确定,与物权法定的原则有悖。而且规章本身对“登记证书”的性质及登记效力未作明示。而且机动车辆并非不动产,其登记的效力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示,否则任何以不动产理论所作的参照都可能存在瑕疵。在我们审判实践中,很多审判员都模糊了上述概念,往往将车辆登记的车主作为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以登记行为确定车辆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以登记行为确定车辆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对于物权的变动,在我国《民法通则》及《物权法》中均有规定。其中《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以上法律可知,物权变动中,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标准是交付,对于机动车物权的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只要机动车从出卖人手里交付给买受人,且双方之间的机动车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机动车所有权就转移,是否进行过户登记,不构成对机动车所有权的影响。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依据,那么机动车车辆登记性质如何呢?公安部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不涉及车辆所有权的具体归属,不能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国家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即就是,机动车登记不具备物权变动的实际意义,仅以此为依据不能确定机动车的所有权人。
那么,机动车所有权确权应当以哪些证据为准呢:一般情况下,应以车辆的买卖合同、交付凭证、购车发票(收付款依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有力证明。机动车登记可作为证据之一加以印证,而不能作为确权的主要依据。
关于机动车所有权确权问题中一个注意事项就是,关于报废汽车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根据该规定,报废汽车只能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如果报废汽车拥有人将汽车出售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该交易行为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即使交付,所有权亦不发生转移。如果将报废汽车出售给回收企业,则报废汽车所有权应当从交付之时转移。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为机动车车辆所有权法律认定上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实践中多加注意,以免为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给你通俗化总结一下就是分四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机动车已经交付给你,你又办理了登记,那么该机动车的所有权当然属于你的。
第二种机动车已经交付给你,你没有办理登记,但是机动车处于你的控制之中,卖方这时又把车卖给·其他人,还给他办理了登记,这时候车的所有权人还是你,因为车的占有人是你,对方就是办理了登记也无法善意取得。
第三种机动车已经交付给你,但是卖方通过占有改定、借用、出租、非法侵占等方式继续占有机动车,卖方这时又把车卖给·其他人,但你办理了登记,你可以对抗第三人,车还是你的。
第四种机动车已经交付给你,但是卖方通过占有改定、借用、出租、非法侵占等方式继续占有机动车,卖方这时又把车卖给·其他人,你又没有办理登记,这时第三人就可以善意取得,而且你不能对抗,所有权转移。这是唯一车不再属于你的情况。
综上诉述,一定要把车控制在自己手里,如果是占有改定、借用、租赁这种让自己丧失控制权不再占有的情况,一定要办理登记,这是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唯一一种情况。



车在爸爸名下,行驶证是我,怎么认定车的所有权和法人
答:车的所有权人应该认定为爸爸,认定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就是机动车的行驶证,它是法律法规认可的证件,记载了车辆的重要信息。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和车架的号码都会记录在上面,还会标明使用的用途和车辆的类型。对于机动车来说,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还有车牌号码是相互对应的。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与机动车...

如何证明车辆所有权,归实际出资人还是机动车登记证书主体所有?
答:1、《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中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能作为车辆...

车辆所有权如何确定
答: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证明吧,根据用途的不同,证明的种类也不尽相同。那么相关的证明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车辆所有权证明,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所有权证明1 一、我国的有关立法精神认同实际出资人为合法车辆所有权人。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

具有什么证件车辆所有权才属于你
答:根据《民法通则》等先关规定,车辆的所有权一般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确认的车主为准。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物权登记。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就转让车辆...

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认定
答:汽车所有权转移的认定:必须到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汽车所有权转移不产生法律效力。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了汽车,但由于双方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虽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分析机动车所有权虽以交付作为转移的标志,但未经登记...

机动车所有权啥意思
答:就是车属于谁的意思,车主对车子有所有权,但是把车租借出去的话,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了。

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答: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确定...

车辆产权有哪些相关权益?是不是代表车辆所有权?
答:您好。车辆的产权如同房屋的产权,是车辆在注册登记时形成的所有权。对于车辆的产权,即车辆所有权,包括如下权益:1、对车辆占有的权利;2、对车辆使用的权利;3、对车辆收益的权利;4、对车辆处分的权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汽车以交付获得所有权还是以登记获得所有权
答:法律分析: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管理措施,不是物权登记,机动车登记的车主并不一定是所有权人,车辆所有权的确认应该结合物权变动的情况综合认定。因此,机动车所有权的变动应以交付为准,也即应由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

汽车所有权转移是登记还是交付
答:二、分析车辆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车辆一旦在转移后发生事故,还是由原车主承担。动产物权变动是交付主义,即只要交付所有权就已经发生变动,只不过不经登记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机动车买卖所有权怎么转移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