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生的 单位准备2011.10.1给他上养老和医疗保险 该怎么算啊 ?公司该给他补交多少?

作者&投稿:前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11.1~2011.10领过失业金,单位还可不可以补交这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你2011.1-2011.10领过失业金,说明你当时是失业状态,那么,你那段时间就是没有就业,自然也就没有单位,单位也就不能补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贴个图吧,你说的也不是很清楚。
1. 你个人缴的社保也分为2部分: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统筹部分就是单位缴纳的。
2.医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都到你的个人账上。因此写单位或个人对你没有什么影响。

从你补的图看。2011年8-12月都缴纳了社保。而且记录在单位一栏。你要对照一下你的缴费存根(发票);上面的钱数和记录的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就应该没问题。
另外,你今年4月份的已经缴纳,也记录在单位这一栏,应该是社保局就是这种记录方法。它把单位和个人的都记录在单位这一栏了。应该没问题,放心吧。

没看懂,按程序什么时间参加工作什么时候开始为其缴纳,具体怎么算是要看他缴费的基数是怎么定的,养老和医疗都是有单位和个人负担比例的,养老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6。5%个人2%

为什么要补缴呢?
单位想从10月开始缴那就从10月就可以的啊,至于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这个人的月平均工资(应发)来决定的,但是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公家部分补交往年的,个人无实际意义
当年的医疗保险按当年标准缴
养老保险补交按每年更变的基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