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黄老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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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黄老学说"?~

它是中国战国时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始于战国盛于西汉,假托黄帝和老子的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成。《史记·乐毅列传赞》称其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 、安期生等 。黄老之学继承、改造了老子“道”的思想,认为“道”作为客观必然性,“虚同为一,恒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见其形”。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学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上述主张在汉初产生了一定影响,出现了“文景之治”。东汉时黄老之学与谶纬迷信相结合,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原始道教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黄老政治的思想基础是黄老思想,而黄老思想兴起于战国晚期。在诸子百家的争鸣当中,法家是当时政治思想的主流,各家各派莫不受其影响。在这种背景之下,道家当中分化出一派,其思想宗旨以道家思想为主干,吸收了法家思想,同时还吸收了其他各派的思想,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流派①。黄老思想兴起于齐国,并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师承关系。《史记·乐毅列传》记太史公曰“乐臣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为曹相国师。” 黄老学说直接来源于河上丈人,而河上丈人和安期生是战国晚期著名的隐士,是道家隐士一类的人物。就其本来面目说,道家思想消极避世,而法家思想不仅入世而且激进,二者水火不能相容。道家中的一派在涉入政治的过程中,逐渐吸收了其他学派的某些思想,黄老思想渐次形成。同样,儒家和法家为了解决本体论问题,则不断地吸收道家的自然哲学,而不取其无为之术。因而,就政治大思路而言,是道家和儒家向法家靠拢,黄老思想是道家向法家靠拢,是道、法两家思想合流的产物②。从力学的原理看,两个完全相反的力相互作用,会彼此削弱,造成一种新的平衡。黄老思想正是这样。 从黄老政治的实际情况看,它是对秦王朝极端暴力政治路线的纠正,黄老之术本身是较为温和的法家路线。因此,黄老政治反映在政治操作中是有为,是法家路线,而决不是消极无为③。黄老政治思想是法家政治思想与道家政治思想之间相互融合造成的新的思想平衡,是由秦王朝的法家路线向西汉中期以后儒家政治思想路线的过渡。 黄老之术最初是作为战国诸子中的一个学派而存在的。到了汉初,由于它切合汉初政治的需要而被统治者当作治国理政之术加以鼓吹和推行。历史使刘邦成为运用黄老之术以治国的第一人。据史载,刘邦入关之初,即宣布约法省禁,“悉除去秦法”(《史记·高祖本纪》)。汉政权建立后,刘邦成功地运用黄老之术,在全国推行郡国并行制,又以柔制刚,以守为攻,次第消灭了有严重分裂倾向的异姓王势力,并分封子弟,以扩大和巩固西汉政权的统治基础。他又利用和亲政策,减轻了匈奴对汉朝边防的压力;在经济上则推行“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的轻徭薄赋政策,使汉初经济得以复苏与发展。刘邦推行的黄老之术为其继任者所发扬光大,从实际效果看也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成效。 但是它也有着某些消极影响:一是黄老之术讲清静无为、贵柔守雌、不为物累等,导致封建等级权威制被削弱。等级制是封建伦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汉初推崇黄老之术,在“君弱臣强”的形势下,使诸侯王的势力急剧膨胀,对汉政权构成极大威胁。此后相继发生的济北王刘兴居叛乱、淮南王刘长的起兵和景帝即位不久发生的吴楚七国之乱,即证实了这一点。二是由于无为而治导致经济上的自由放任政策,造就了一大批暴发户,许多不法商人与诸侯王或地方官吏相勾结,或经营盐铁,或冶铜铸钱,大量侵吞国家资产,垄断了国家经济命脉。在生活上他们竞相奢侈,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今虽刑鬻妾下贱,衣服得过诸侯,拟天子,是使天下人公得冒主而夫人务侈也”。腐朽的社会风习还导致社会治安状况日益恶化。三是引起时人对当时政治、文化及习俗的激烈批判。在黄老因循自然、无为而治的原则下,汉初百姓生活得以安宁,生产得以发展,但侵蚀社会、危及西汉政权的异己力量也因此而恶性膨胀起来,从而引起许多敏锐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如贾谊、贾山等的高度重视,对当时的政治现实多所批评与匡建。


黄老学说是中国战国时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始于战国盛于西汉,假托黄帝和老子的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成。《史记·乐毅列传赞》称其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 、安期生等 。黄老之学继承、改造了老子“道”的思想,认为“道”作为客观必然性,“虚同为一,恒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见其形”。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学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上述主张在汉初产生了一定影响,出现了“文景之治”。东汉时黄老之学与谶纬迷信相结合,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原始道教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黄老学派:先秦道家的一个派别。“黄”,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黄帝、老聃为学派的创始者,以“黄老之言”为学派的指导思想,故名黄老学派。

形成和发展 :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时期,最初流行于齐国稷下学宫。它既讲道德,又主刑名;既尚无为,又崇法治;既以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又强调“道生法”,要求统治者“虚静谨听,以法为符”,不受任何干扰,一切均以法律为准绳。史籍载一些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如申不害、慎到、韩非等大都“学本黄老”,可见黄老学派带有明显的道、法结合的性质,而在法律思想上更多地倾向于先秦法家的主张。

黄老学派的进一步发展,是在战国末年到西汉初期的100多年间,特别是汉文帝和景帝统治的时期。汉初的新的封建统治者鉴于秦王朝“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以致被迅速推翻的教训,大都喜好“黄老之术”,“改秦之败”,实行与民休养生息的“无为”政治,以安定社会、恢复经济、缓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一度造成了黄老之学盛极一时的局面。但这一时期的黄老之学具有新的特点。它强调清静无为,主逸臣劳,宽简刑政,除削烦苛,务德化民,恢弘礼义,顺乎民欲,应乎时变,等等,即根据当时政治社会的需要,对先秦的黄老之学进行改造,使它成为兼“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而以儒、道、法三者相互渗透为主的结合。

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具有不同于初期黄老的明显特点,特别是在吸收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方面所表现的若干特点: 主张“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先秦黄老以道、法并提,重点在于法而不在于道,不谈儒家的“礼治”或“德治”。到了汉初,经过改造的黄老之学则既强调无为的道,力求“道胜”而“反于无为”,又在重视法的作用的同时,反复强调礼或德的功用,在德刑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主张。例如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十六经》中就有“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齐生”的记载。《淮南子·泰族训》也说:“仁义者,治之本也”;“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而他们知道,只讲礼义也是不行的,所以说:“礼义独行,纲纪不立”,同样会招致“衰废”的结果。因而“法度”又是始终不能忽视的。但是“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令只能“诛恶”而不能“劝善”,所以他们认为,要“正上下之仪,明父子之礼、君臣之义,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弃贪鄙之心,兴清洁之行”,必须设立各级学校,用“五经”、“六艺”来对人们施行教化。总之,德和刑的两手,各具用途,必须并重,使相济为用;而在天下罢于兵革,人们刚从秦王朝尚武恃力、苛政烦刑的统治下解脱出来的当时,尤其应当首先重视德治,把刑罚放在第二位,即所谓“积礼义”而不“积刑罚”。这些观点,基本上都是先秦儒家德刑关系理论的翻版。然而它却代表了西汉初期为巩固封建统治在政治法律上所采取的基本战略方针,使秦以来被贬抑的儒家思想,表现了新的活力。

强调“明具法令”,“进退循法” 汉初黄老对秦代的尚武恃力和专任刑罚持批判态度,但并不否认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天下之度量”,“人主之准绳”。统治者应“明法修身”以为治。“明法”就是立法要明,并且要明白宣达于天下。这样就可以达到“无为”的境界。如果立法不明,朝令夕改,赏罚失度,本末倒置,烦而寡要,都可以危害到国家的命运。如果已经制定的法律秘而不宣,不使人们了解,知所趋避,以致奸吏得以乘机乱法,生杀自恣,同样会造成严重的恶果。“明法”还要求执法要明,特别是要求国君“进退循法,动作合度”。因为,风俗的厚薄,世道的盛衰,取决于国君是否“口出善言,身行善道”。国君“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他的一言一动,影响及于天下国家,尤其应该执法、守法。执行法律好的要奖赏,违背规定的要诛戮,尊贵的人犯了法不应稍加宽贷,卑贱的人犯了法也不应加重处刑。这样才算是伸张了“公道”,堵塞了“私道”。而这样做的关键,在于国君“不为丑美好憎,不为赏罚喜怒”。即诛赏予夺,一律要以法律为依据,不能听从皇帝一个人的决断。这些观点,和先秦法家的传统观点一样,只不过最后归结到“名各自名,类各自类,事犹自然,莫出于己”,要求做到“以无为为之”罢了。这正充分说明了汉初黄老所包含的先秦法家思想因素。

坚持“约法省禁”,“务在安民” 汉初黄老学派认为,秦代速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法令烦苛,刑罚暴虐,妄诛轻杀,“苦民伤众”。这和从前的“圣君贤臣”立法设刑在于“兴利除害,尊主安民”以“救暴乱”的宗旨截然相反,必须加以改变。因此他们指出:“为治之本,务在安民”。要安民,便必须依靠法律来“禁暴止邪”,以保护善良。只是法令必须简易,刑罚必须宽平,即所谓“治国之道,上无苛令,官无烦治”,不可像秦代那样“置天下于法令刑罚”之中。在他们看来,“事逾繁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所谓“刑罚积则民怨背”,秦代一切“皆有法式”,结果酿成国破人亡的悲剧。他们认为,要使社会安定,就要像从前的“圣君贤臣”那样:一切求其“合于人情而后为之”,“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而无不治也”,也就是返于自然。

要求“刑不厌轻”,“罚不患薄” 在刑罚的具体运用方面,汉初黄老所持的观点和先秦法学的重刑学说,尤其是发展到了极端的秦代重刑学说,是迥然不同的。他们反对李斯主张“深督轻罪”和所谓轻罪重判可以使“民不敢犯”的理论,认为“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重刑理论非但没有帮助秦代统治者治理好国家,徒然使“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天下愁怨,群起反叛。古者“圣人”之治,“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这样便可以获得民心,“不言而信,不怒而威”。统治者执行诛赏,务必十分慎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于有罪”;切实消除“无罪见诛,有功无赏”的现象。汉文帝(前180~前157在位)“论议务在宽厚”,景帝(前157~前141在位)要求“治狱者务先宽”,并且先后命令废除肉刑、减轻笞刑等等,文帝在命令废除“收律”和“相坐法”时指出:“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犯罪的人既已论处,还把他的父母、妻子、兄弟及其他没有犯罪的人牵连进去受罪,这是法不正,罪不当,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晁错也强调要做到“罪大者罚重,罪小者罚轻”,才可以称为“平正”。这些都体现了当时在黄老之学指导下的刑罚思想。它立足于道家的“无为”,却和儒家的“仁政”观点有很多相通之处。

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起了特殊的作用:首先,它为两汉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刘汉王朝建立之后,在立法设刑方面,明确地以改变秦代暴政、要求宽简刑罚、除削烦苛的思想为指导。其次,它为由秦王朝的法家法律思想的统治转变为西汉中期及以后儒家法律思想的统治,发挥了过渡性的桥梁作用,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创造了前提。因而深入探索和发掘黄老学派,特别是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对于中国封建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请问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答:“黄老学说”指的是道家思想,是道家之学,是战国秦汉之际的道家之学,以《老子》思想为核心的道家,创造和包含了黄帝的各种思想和学问,这是道家发展和包容性的一次突出表现。道家抬高黄帝,创造黄帝书,是在与儒家争鸣中产生的。儒家孔、孟之徒,言必称尧、舜,这是当时很明显的事实,道家抬出黄帝...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答:“黄老”,指的是上古时的黄帝和春秋时的老子;“学说”,指的是黄帝和老子所论述的“道”的学说。史称“黄老学说”、“黄老道家”等。“黄老学说”,始于先秦时期,由文子(即通玄真人)的弟子彭蒙、田骈、慎到、环渊等人所创。要提及“黄老学说”,为什么在先秦时期兴起并能盛行发展,及至影响到了...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答:黄老学说指的是稷下学派的思想。先秦百家以老子道家为尊,花开百枝,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流派。在那个思潮澎湃的时代里,各种学说都在探讨国家、王权、人民之间的关系,提出各自的治理国家的办法。这其中,老子对旧制度是完全失望的,批判甚至放弃努力;儒家则希望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维护不合时宜的旧制度;...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黄老学说解释
答:1、黄老学说指的是中国战国时期兴起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2、黄指黄帝,老指老子。黄老之学始于战国而盛行于西汉时期。司马迁在《史记》里屡以黄老并称。黄老学派的典籍为黄帝书。3、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老子有两个可能的身份,一是老聃,一是老莱子。中国春秋时代思想家、哲学家,老聃曾担任守...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答:黄老学说指的是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的合称。黄老之学,为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的合称,是华夏道学之渊薮。黄老学派思想尚阳重刚,战国中期到秦汉之际,黄老道家思想极为流行,其既有丰富的理论性,又有强烈的现实感。该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作为一种哲学思想,黄老之术形成于东周战国时代...

什么是"黄老学说"?
答:回答:它是中国战国时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始于战国盛于西汉,假托黄帝和老子的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成。《史记·乐毅列传赞》称其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 、安期生等 。黄老之学继承、改造了老子“道”的思想,认为“道”...

黄老之学 名词解释
答:【答案】:依托皇帝而本于老子的一种学说,实际上是以道家思想为核心,融合了先秦诸子百家的学派的思想,特别是儒法两家思想而形成的。其实质是刑律与道德并用。

什么是"黄老学说"?
答:它是中国战国时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始于战国盛于西汉,假托黄帝和老子的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成。《史记·乐毅列传赞》称其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 、安期生等 。黄老之学继承、改造了老子“道”的思想,认为“道”...

黄老学说是什么?
答:黄老之学是除老庄学派之外道家的最大分支,学派思想尚阳重刚[1] ,黄老之学产生于中国战国时代(约公元前5-3世纪)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该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作为一种哲学思想,黄老之术形成于东周战国时代。但是,作为一种广为流传的社会思潮,则是在齐国稷下与魏国[2] 时期...

什么是"黄帝之学"与"老庄"学说?
答:"黄帝之学"与"老庄"学说总体上都是强调"虚"、"因"、"静",即要求统治者在政治上"清静无为","无为而治"。当然二者也有不同之处,"黄帝之学"在强调无为的同时,也十分强调"刑"、"德"并用,是将原始道教学说中的"无为而无不为"思想加以延伸的结果。所以"黄老"政治的实行并不是消极的"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