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作者&投稿:溥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2014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包括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包括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货运代理(代办)。第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遵循依法、公平、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禁止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协调发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实施道路运输综合治理。第五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州、市(地)、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并具体实施城市客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道路运输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第六条 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和道路运输站(场),推动交通物流行业健康发展,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综合运输的优势。第七条 鼓励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九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按照核定的期限、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第十条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的经营期限为四至八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期满六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第十一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车票标明的车次、类型等级、时间、站点运送旅客,不得在运行途中揽客;因车辆故障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快速调度车辆救援。

  高速公路单程运行六百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单程运行四百公里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应当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农村客运可以实行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等方式;实行公交化运营并享受公交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的,应当执行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第十三条 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车辆、资金;

  (二)所聘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和健康状况符合公安机关规定,近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三)具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汽车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运营服务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适用前款规定。

  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城市客运经营许可证,对投入运营的车辆核发城市客运运输证。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更加频繁、同地区、不同地区、甚至跨国的交易活动也不断发生,交通运输则成为交易的活动重点了。 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作为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其发展模式正在对环境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传统的运输方式已 经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以及交通运输本身发展的需求,探寻与环境、资源条件相适应的运输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人们在交通运输方面趋利避害建立更好的运输方法,让交通运输的方法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及其他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等。第三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道路运输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统一管理、积极扶持、保障安全、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保护合法经营,反对不正当竞争。第五条 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道路运输工作,地、州、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工作,县(市)以上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政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 开业与变更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必须具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与其经营种类、项目和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资金和专业人员等开业条件。第七条 具备道路运输开业条件,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向当地县(市)以上运政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政机构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部门接到申请后应于15日内、特殊情况在30日内作出书面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非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临时从事不超过3个月的营业性道路运输的,须向所在地的县(市)运政机构申请办理临时营运手续。
  申请人凭经营许可证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准营业。第八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项目、区域经营。需要变更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的,必须提前30日报原批准开业的部门审批;发生迁移、更名等其他变更以及停业的,应当报原批准开业的部门备案。第九条 运政机构对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年度审验或者经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年度审验的,经运政机构批准后,可以延期审验,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当地运政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第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报废车辆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第三章 旅客运输第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和包车客运等。第十二条 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的客运车辆必须到运政机构指定的站点载客,按公布时间发车。未经批准,不得停开或者变更线路、班次、站点。
  定线路、不定班次的客运车辆必须到运政机构规定的始发站按顺序载客发车。第十三条 旅游客运应当按核准的线路和区域运行。第十四条 客运出租车必须张贴租价标准和监督电话号码,配置并使用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表,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线路行驶,不得故意绕行。待租的空车不得拒载乘客。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车票标明的时间、地点运送旅客。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中途更换车辆,强迫旅客下车或者将旅客移交其他车辆运送。确需更换车辆或移交其他车辆运送的,不得重复收费。
  严禁客运经营者强拉旅客乘车和干扰、排挤他人正常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第十六条 因客运经营者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旅客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者随车托运行李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车辆核定的定员标准,严禁超员、超速行车,保证旅客安全。第十八条 旅客必须持有效客票乘车,自觉维护乘车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危险品和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进站、乘车。第十九条 严禁拖拉机、货运车辆和国家规定禁止载客的其他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第四章 货物运输第二十条 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托运的原则,由承托运双方签订运输合同。
  承运人应当根据核准的经营范围、拥有车辆的车型和技术条件承运货物。
  道路零担货物承运人应当按批准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第二十一条 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大宗物资、涉外货物及其他特殊物资的运输,由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运输计划,各级运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的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由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运输计划,运政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度。

新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什么时候取消的
答:2021年。新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21年取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乌鲁木齐市。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

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

新疆考驾驶证严不严
答:3、公路运输发达:新疆是我国重要的公路运输枢纽,考试科目涉及到的公路运输规范和技巧更加严格,考生需要掌握公路运输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如货运、客运、道路标志和信号等。因此,新疆考驾驶证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乌鲁木齐市,位于中国西北地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地处中国西北,...

新疆的燃油补贴
答:记者还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此次燃油补贴对于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130元/客位;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160元/客位;农村客运三级网络车辆:210元/客位。款项先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拨付各地州市运管总站(处),运管总站(处)再拨付各县级运管站,由县运管站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答:学院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与交通强国试点省区建设需求,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机电工程、运输管理、人工智能工程、人文基础教育、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 8个二级学院,开设土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能源与动力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

公路路政管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答:路政的具体职责: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

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喀什能办理吗?
答:喀什市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于地级市,可以办理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办理危险品驾驶员资格证、押运员证的,须分别参加培训学习,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发给从业资格证。1、年龄60岁以内 2、驾龄3年以上(含3年)3、取得普货...

内地新疆中职班有哪些学校
答: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该学院成立于1952年,前身为新疆华尔街铁路学校,是新疆地区最早的交通运输类职业学校之一。学院面向全国,重点培养农村、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涵盖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机械电子工程等多个领域。2、新疆财经职业学院:学院成立于...

全国各地疫情防控交通限行情况汇总,返程旅客须知
答:1月29日起,黑龙江省全部暂停省际包车和省际班车客运(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除外),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从2020年2月2日零时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36个收费站临时关闭交通,恢复通行时间另行通知。新疆 针对疫情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决定新疆暂停办理省际班车发班、省际旅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及其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