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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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一、发展党员的原则:
1、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
2、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3、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_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4)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与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3)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4)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三、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原则
答: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

党章第一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第一章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有:(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应当向...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一、发展党员的原则:1、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2、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3、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二、发展党员的程序:1、入党积极分子的...

发展党员必须把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答: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有:(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应当向...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什么通过
答:党的支部。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通过,《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是否正确
答:正确。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