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磨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已经认证的进项发票要求退回怎么处理~


1、已认证的,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销货方。
2、销货方已重开的,原来已认证的那张作进项转出。
3、新开来的认证后,可以抵扣。

已认证的专用发现开具有问题,开票方不能再将作废重新开具了,只能由您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申请单,再拿开具的申请单及申请单的电子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红字通知单,开票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然后再按正确内容重新开具蓝字给。

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直接作废,只能开具红字(负数)发票来冲销。让购货方在其税控盘开票系统填写一个红字专票信息表,上报成功后生成一个红字专票信息表信息表上有一个信息码,用这个信息码就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了。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票的方式。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如何处理?
答:法律分析: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法律依据:《增值税专...

已经认证的发票能作废吗
答:法律分析:认证过的发票不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发票认证后还可以撤销或作废吗
答:发票认证后不可以撤销或作废,具体如下:1、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如何处理
答:已认证的发票不可以退回作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表给销售方,销售方就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专票已经认证抵扣还可以作废吗
答:法律分析:符合作废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可以作废。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如何处理
答:已认证的发票不可以退回作废,按照正常账务处理;然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错误的发票,再做一张冲销的凭证,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

当月发票已认证还能作废吗
答:法律分析:不能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如何处理?
答:),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根据上述规定,已认证的发票,不符合作废的条件,也不能退还,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开具红票的规定处理。

增值税发票对方已经认证做账还能作废吗
答:增值税发票对方已经认证做账当月系统还能作废,但是对方没有退回发票联跟抵扣联,销售方不应该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

发票已经认证可以作废吗
答:销售方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已经认证,如果是在当月范围之内,是可以作废的。销售方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已经认证,如果跨月了,就无法实现作废操作的。如果有错误,可以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红冲,然后开具一份正确内容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