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散文(必须佳作,最好是大师级人物的,字数不要多)

作者&投稿:澹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找5篇写三国里5个人物的文章300字以上~

刘备

历史上的刘备,其实是一个经常领兵冲锋在第一线的军事家,而绝非如《三国演义》所谓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最典型的是赤壁之战,刘备亲自领军参战,但当是担任侧翼掩护作用,因为主力是周瑜的三万军队。即便是在三顾草庐之后,刘备亦经常把诸葛亮扔在家中而四出征伐,这一点后面还会论及。

但刘备的军功委实说不上赫赫,他的最得意之作即是取蜀川、下汉中两役。前者有法正为谋士,但损失了庞统;后者老将黄忠战功卓著,刘备主要是指挥作战。其余战役,他屡屡败走、寄人篱下,这在《三国演义》中也有详细介绍。

不过,刘备却是从社会的最底层一级级白手起家的,三国君主中他身份最低微(曹氏家族势力庞大,且有夏侯氏为亲;孙氏家族在江东也可算是一霸的地头蛇性质),能够成三国霸主之一,殊为不易。从这一点看,尽管西蜀拥有的人才数量最少,但刘备招引人才、吸纳人才的水准绝不在曹、孙之下。

个人以为,刘备的最大失误处,在于倾全国之力以攻东吴。刘备攻东吴,正说明他放眼的是全国,看到曹操力不可敌,唯有取东南江山才足以北上和曹操一决。但一出兵后,就发现东吴的实力其实超出其想像,就此陷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地步,最后被陆逊一举击溃,无奈。

诸葛亮

《三国演义》的主角实际是诸葛亮,而且把他画成了“半人半妖”性质,实际并非如此。

诸葛一生,在刘备生前,除了领军从荆州出发、支援刘备围攻成都一役外,几乎未执掌军事。博望坡的小胜是刘备设的伏兵,但随后曹操大部队赶到,刘部当然不战自退;赤壁之战,诸葛的功劳其实是在零陵、长沙一带为刘备抢占实地,同时筹集军粮,根本不在赤壁前线。至于游说东吴之事,可参见下面的鲁肃。

直到刘备去世后,才有了诸葛亮的用武之地。但他先做了两件事,一是将竞争对手--同为辅命大臣的李严除去,二是平定南方的孟获。完成这两件事后,诸葛高才真正控制了西蜀,可以对后主刘禅说出“宫中府中、俱为一体”的话来,(在强调皇权的时期,这是大不敬的)。此后,诸葛高开始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北伐之举。与其说是北伐,不如说是骚扰更合适,除了第一次比较有威慑外,其余都不对曹魏构成威胁。

诸葛亮的用人,个人认为,不如刘备兼容并包。蜀汉后期的真正能独挡一面的战将唯有刘备提拔起来的魏延,但此人屡受诸葛亮排挤,原因即在于他有自己的想法,而诸葛亮只喜欢绝对服从自己的人士。顺便说一下,刘备和诸葛亮在人才观上大相径庭,几乎可以说凡是刘备喜欢的人都为诸葛反感,诸葛喜欢的都为刘备反感。

由于历来对诸葛亮太多美言,这里对诸葛亮颇多实言,应该说本人对诸葛亮还是尊重的,诸葛亮是个审时度势的杰出战略家,隆中对堪称针对刘备的精确预言,但诸葛亮绝非将材。

关羽

关羽的最大毛病就是傲,除了不服入川、取汉中皆有上佳表现的老将黄忠外,再举一例:孙权请求迎娶他的女儿,不嫁也就算了,还以当时南方人最忌讳的北人骂语辱骂之。所以有学者说,关羽之死咎由自取,是刘备、诸葛亮假借曹、孙之手除去,很有见解。

关羽能镇守荆州多年,要感谢一个人:鲁肃。就是因为鲁肃坚决主张联好西蜀,才有关羽坐镇荆州的局面,否则,不要说早逝的周瑜,吕蒙早就瞄准了荆州,只是在鲁肃生前,孙权一直听从了鲁肃的主张罢了。所以,关羽只是逞匹夫之勇,身担重任,而不知事事当以孙刘联盟战略为重,他的败亡是早晚的事。

关羽攻击襄阳曹仁,由于连降大雨,令既无防备、亦不擅水战的曹魏援军--于禁部队措手不及,以致崩溃。但接下来,关羽就对坚守孤城的徐晃军队却一筹莫展,可见他的能力止及此,直至被吕蒙端了老家。

关羽在民间的信仰极深,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统治者的刻意拔高,也就是为了宣扬所谓的忠义。在三国志中,他和张飞一样,是“万人敌”的猛将形象。

马超

马超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性人物。

他和曹操的相争以失败告终,从此和曹操结下不共戴天之仇。其实以曹操的肚量,有杀子之仇(曹昂)、失将之痛(典韦)的张绣和贾逵都可以接纳,何况威镇西羌的马超?

但马超先投张鲁,后在刘备围攻坚城成都时投奔刘备。随后成都不战自降,原因是刘璋见大势己去无心再战外,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就是马超的归顺刘备。要知道,马超在当地有着无人能匹的威望和号召力。事实上,刘备先派人去劝降马超,当时并无把握,后听说马超愿意归顺,本来围攻城坚粮足的成都刘备并无胜算,此时却心中大喜,立马说了句“我得益州(成都)矣!”此后,马超投降刘备不到10天,成都不战而降。

在刘备时期,马超还是挺受重视的。刘备称汉中王时,领衔上表、排在第1位的就是“平西将军都亭侯马超”,此时的诸葛亮排在第5位。但可能马超一家老小都为曹操所杀,心中怒气难平,年47岁就亡,一代猛将,在西蜀没有能够建立功业,只是临终将其弟马岱托付给了刘备。当然,马超如果能够活得长一点,刘备对他肯定亦多防范。

孙权

如前所说,孙氏家族在当地属于地头蛇性质。孙坚看上了当地的美女吴氏(即后来的吴夫人),但吴氏亲戚认为孙坚名声不好而反对,而吴氏担心惹祸上身而同意,所以马植杰先生在《三国史》中说多少带有逼婚性质。

孙权的功业,在于开创了孙吴政权和以陆、顾为首的吴地大姓之间同心协力的新局面,从而也就开创了孙吴政权独霸东南的新局面。陆逊家族一共出了十多个将军、封侯者,陆逊和他的儿子陆抗相继成为孙吴国家的军事中流砥柱,陆逊本人还一身兼上大将军和丞相、孙吴的最高军职和文职于一身。但孙权后期,对吴地大姓多有打击,陆逊就是被他逼问而死。

此外,孙权在三国外交中,手段最为灵活,这也是被后人指为不坚定的来由。其实这也是不得己的孙权难处所在,他不能像曹操挟天子以令诸候,又不能像刘备那样号称皇叔,在一个以正统为至高无上的社会,他要独霸江东则不得不忍辱负重,时而在赤壁战中坚决抗曹,时而在刘备兵戈相向时称臣曹丕。

外无合适的名号以服众,内有江东土著势力的融合难题,这是孙权面临的两大困境,但他都解决得非常棒。这也是“生子当如孙仲谋”的称赞所在。

最后插一句,草船借箭是孙权的杰作,斩华雄是孙坚的军功,都被罗贯中先生移花接木了。�

周瑜

对周瑜评价最高的要数熟稔三国史事的宋代文豪苏东坡。“遥想公谨当年”之句,确实是道出了周瑜的一生杰作,即赤壁之战。

赤壁之战到底是一场大战,还是一场曹魏前锋和孙吴联盟之间的遭遇战,目前还有所争论。但周瑜是此次战役的主要策划者、指挥者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在当时连张昭重臣都心存畏惧的紧急情况下,周瑜能够力挽狂澜,打破曹军不可战胜的神话,确实功莫大焉。难怪东坡要如此抬高这位精通音律的美男子了。

不过,周瑜的短处在于大局感欠佳,没有看到孙刘联盟是当时两家能够生存的唯一之道,一再主张杀死或软禁刘备。赤壁战后,他在南郡前线一再和曹仁过不去,结果自己受箭伤,不但荆州被刘备抢得,连自己的年轻生命也搭上,可惜。

请注意,大局感欠佳不是演义中所说气量欠小。周瑜任吴方面军统帅时,还有一位军功资历高于他的副手程普,经常和他过不去,但周瑜每次都很大度坦然,直到赤壁大胜后,程普才对周瑜心服口服。

鲁肃

此人绝对是一位高瞻远见的战略家。

早在此人初见孙权时,就已经说出了类似诸葛隆中对的孙吴争霸之策,即先取江东,再取刘表荆州,再西极长江,然后再北上和曹魏争锋。尽管不如隆中对精确,但时间却在此之前。

当刘备在长坂坡被曹操的5000骑兵部队(这支骑兵部队在当时是支可怕的力量)赶上、不知往哪里逃时,是鲁肃的说服孙权后亲自直到当阳,向刘备表明了孙吴方面的联手意思。当时刘备只能说南投一不知名的小人物,得悉鲁肃的意思后才大喜过望,这才有了派出诸葛亮随鲁肃回东吴互相结盟的事情。要指出的是,当时以刘备的实力,根本没有资格和独霸东六郡的孙吴谈联盟。

也是鲁肃,在刘备借机取得荆州之后,劝说孙权“多树操之敌”,这才有了孙吴对这一事实的默认态度。此后他继周瑜之后镇守孙吴上游,也是从不计较关羽的傲慢,只是从维护两者联盟的大局出发。

鲁肃死后,继任者吕蒙和周瑜的思路一致,于是有了袭取荆州之举,当然看不到荆州重要性的一介武夫关羽本人也是给对方机会。荆州一失,西蜀不可避免地一撅不振,直至灭亡,而上游要障尽失的孙吴也只能在陆抗死后,王浚的楼船下一片降幡了。

曹操

虽然主要是评介蜀吴人物,但还是要简单提一下曹操。

曹操不仅是一个政治家、战略家,还是个在文学史占重要地位的文学家,仅从这一点看,刘备、孙权似乎有所不如。

曹操的形象在民间之所以白脸小丑出现,很大程度是拜《三国演义》所赐。在强调正统的时代,曹操以残忍手段对待汉献帝(主要是软禁,加上根除献帝身边的反曹势力毫不手软,如对献帝的皇后)受到后代文人的指责不可避免,但到今天,曹操统一北方的实力在当时无人能敌。

应该说,从郭老首替曹操写翻案文章后,曹操的成就在学术界基本已经得到肯定,所以不再多展开。

衣服湿透了,裤腿卷得高高的,从膝盖到脚全沾满了泥水,好像刚从泥地里爬起来似的。他手里捧着一包用油布包着落邮件,顾不上抹脸上的雨水,对屋里人说:“《儿童时代》来啦!”

2、姐姐身材苗条,长得很健壮,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她的脖子略长些,惹我生气时,我就会喊她“长劲鹿”。她剪着挺有精神的运动头,看起你来,两眼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

3、这个青年看上去不到二十岁,两条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机灵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干的人。在一只挺标致的鼻子下面,却是一张大嘴,生得两片厚厚的嘴唇。人们常说:“厚嘴唇的人笨嘴拙舌。”可是他却能说会道,是个健谈的人。

4、哥哥的眼睛高度近视,处处离不开眼镜,就像个“睁眼瞎子”一样,只要把他的眼镜摘下来,在我面前他就像绵羊一样服服帖帖。一天下午,哥哥要洗头了。他吩咐我给他拿肥皂换水。我得意地想:哼!我先给你跑跑腿,然后再治你。一会儿,哥哥伸长了脖子,把肥皂沫打得满头满脸都是。我一看时机到了,就悄悄地把哥哥的盆拿走了。哥哥搓完后去洗头,一捧水,捧了个空。他忙去找,可刚一睁眼,肥皂沫就杀得他直流眼泪。他像盲人摸路一样,东摸摸,西摸摸,好容易才摸起了毛巾,把眼一擦,可眼睛还是模糊的,就去找他的眼镜。

5、等她走近,我才有机会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只见她齐耳的短发,一双眼睛大大的,嘴角还带着笑。上身穿一件红色衣服,别着“苏州十中”的校微。她温和地对我说:“小妹妹,坐我的车吧!”说着,她把自行车推了过来。

6、二哥是卖海产品的,他一年四季风里来雨里去,起早贪黑,非常辛苦。他个子不高,长相也不怎么太好,有时让人看了不像好人,但他卖的货下得快,周围的商贩都佩服他。

7、车厢里,一位高挑个儿的姑娘,依窗眺望。她结实,健美。微微卷曲的黑发拢在脑后,扎成两绺,轻巧地垂挂着。深红色的运动衫领子,悄悄地露出深蓝色的外套。可以感觉到,这个姑娘的身上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和蓬勃的朝气。

8、我的叔叔二十来岁,是个码头工人,长方脸,脸色黑里透红,个儿挺高,长得很结实,叫人一看就知道是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

9、在老妈妈的左边有一位秀丽端庄的姑娘,斜倚在椅子上。她一头美丽的金发,一条大辫子一直拖到背部。一身黑裙更衬托了她白净柔美的脸庞。她低着头朝前面望着什么,眼神中流露出悲愤和关怀。手中的绷带已经卷好,却忘记丢入筐中。

10、这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姑娘,圆脸蛋润润的,眉很赤,细长的双眼闪动着爽直的、热乎乎的目光;老是未言先笑,语言也带着笑,像唱歌似的。她走路时把身子的重心放在足尖上,总像要蹦跳、要飞。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纯真而欢乐的女孩子,奇怪的是她那过分素净的打扮,与她的性格很不相称,也和那些爱漂亮的缫丝姑娘迥然不同:蓝布棉袄,黑粗呢短大衣,草绿色长裤,脖子上的纱巾是白的,扎小辫的头绳是根黑毛线。

11、我哥哥刚满二十岁,五大三粗的身材,劲鼓鼓的。头发又黑又硬,一根根向上竖立着,两道浓眉下衬着一双大眼睛,瞪起眼看人就像小老虎。特别是那双大脚板,穿上42码的球鞋,走起路来蹬蹬响。

12、表姐刚来的时候,身穿一件方格衬衣,补了几块补丁,脚穿一双沾着泥土的白凉鞋,走路说话都不敢大声,我们都说她土里土气。可是现在,我们不敢说表姐了。你看她穿一件漂亮的上衣,一条紧身牛仓裤,一双锃亮的高跟鞋,脖子上戴着闪光的金项链,肩上披着长长的黑发,显得神气大方。回到家里又说又笑,像生活在蜜糖中一样。

13、说她是阿姨倒不如说她是大姐姐,她顶多不过二十岁,穿一件褪色的素花格上衣,短短的小辫齐到肩头。她总是笑眯眯的,一会儿清晰地报站名,一会儿迅速地点钱、售票,耐心地回答外地乘客提出的种种问题。她那热情、和蔼的语言,使车厢里充满了春意,这春意温暖着每个乘客的心。

14、星期天,我去排队买米。在我前面的是一个男青年,他算不上胖,但也够健壮的了。圆圆的脸庞上,两道细眉,一双大眼睛,配上稍小了点的鼻子,也还算匀称。就是嘴唇厚了点,像非洲人似的。

15、哥哥只有二十多岁,一头黑发,中等个子,身材匀称。他说不上很漂亮,但是五官端正,从他眼睛里可以看出他是个聪明而有精力的年轻人。他给人安静与和善的感觉,而且脸上还带着孩子般的稚气。

16、哥哥在我们村农机队开拖拉机。他个子高高的!身体很魁梧,黑红的脸上有一块块伤疤,每当我抬起头看到这些伤疤的时候,脑海里便浮现出了一位拖拉机手给我描述的动人故事……

17、姐姐十八九岁。由于奔跑和焦急,圆圆的脸上渗出了汗珠儿,仿佛一个沾着露水的熟透的苹果。她的两只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亮晶晶的,闪耀着聪敏、慧巧、活泼和刚毅的光芒;秀长的睫毛,好像清清的湖水旁边的密密的树林,给人一种深邃而又神秘的感觉。乌黑的长发,即柔软又纤细,随着河风在脑后飘拂着。

18、这时候,一个高个子青年人匆匆忙忙 地朝了钢口跑去。他头上戴着鸭舌帽,鸭舌前吊着一副蓝色的眼镜,满脸通红,流着汗水,脚穿帆布袜子和厚鞋,手上戴着帆布手套。

19、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坐在旁边的一块石头上。黑红的脸颊上沾满了灰尘。她并不像有些小贩那样起劲地吆喝,只是等有人来问时才答上几句,说起话来总是低着头,显得有些腼腆。

20、看他年纪不过二十来岁,脸色苍白,像没有睡好觉似的皮泡脸肿。他老是皱着眉头,不大说话。笑纹几乎在他的脸上是绝了迹似的。他穿着一个褪了色的蓝布大褂,好像永远是穿着这么一个一样。清瘦的下巴壳,亮耸的肩膀,显得很没生气。

21、我的哥哥大方,热情,开朗,大大咧咧,莽莽撞撞,长得像头小牛犊似的,打篮球是中锋;打排球是主攻手;游泳,更是“浪里蛟龙”,十岁时就横渡长江,成为当年横渡长江队伍中年纪最小的选手,照片还登上了《长江日报》。不到十五岁,个子也长得一米七六,大伙儿都说这是块运动员的料子。

22、靠近东窗,坐着一个年轻的解放军战士。被汗水浸透了洗得发白的军衣,紧裹着他那健壮而匀称的身躯。他那白中透红的清秀的面孔,像涂了油彩似的闪闪发光。两条漆黑的、细长的眉毛,有力地向上扬,将到顶端时,才弯成形。一双像熟透了的葡萄一样又黑又大的眼睛,机灵地、警觉地扫视着充满汗味和传出鼾声的车厢。他的右手,很自然地伸到衣襟下面,汗湿的手掌,轻轻握着腰间的小手枪。

23、这个二十多岁的女司机,倒是有股生龙活虎的劲头,那短短的头发,那裹在脖子上的手巾,那被太阳晒和汗水渍得褪色的花布衣服,表明她常在露天的环境中工作。她没有那种职业女司机戴着墨镜洒脱高傲的神态,看那架势,好像是开“东方红”或者“铁牛55”的。

杜拉斯说过,写作是种自杀。可我任然喜欢用文字记录下这一切,让它们在纸上汩汩流淌。我想是的,我们都是这个城里的精灵,感受它的欢笑、喜悦,接着是悲伤、孤独、流离失所,然后我们将会可悲的离去。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崖。”邂逅、纠缠、离去,在我们周围时刻出现。那些人为什么要走呀,我说不清楚。人生就像乘车一样,有人上车,自然也会有人下车、离去。只留下我们独自悲伤。“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静静为我开着,他们都走了。我发誓不会再去听朴树,不再会泪流满面。然而,就在夜幕降临,凉风习习时,我又重新拿起CD,然后无限感伤。
这个城市的雪似乎很少,很长时间才肯奢侈一次,每一次我都心喜若狂。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雪。平告诉我,雪是空中美丽的阁楼,但它又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悲伤,而且容易破碎。我说,是吗?

我喜欢行走。安妮说她也喜欢行走,我不得不承认她让我更喜欢上行走。路过陌生的画面,感动、深刻。脚边有一节枯树枝时,我会将它踩的咔咔作响——一种很苍老的声音,它似乎经历过很多东西,让人难以琢磨。穿着我的旧鞋,背着我那泛黄的双肩包,这旧的一切东西,让我觉得我正在一天天衰老。我越来越喜欢文字,正如我所说过的,我想记录下这一切。在我年老体衰时,带着满脸皱纹坐在无肆阳光下的长椅上,慢慢回味年少时的轻狂,我想,那种感觉一定很惬意。平说过,我写的东西有时会很沉闷,可我只想记录一个完整、真实的自己,既使沉闷那又怎样,这就是我。

那天我在路上,看见了一群有着清澈眼神的孩子,他们正排着队回家,很乖的样子。那时我又何常不是这样呀,整天乐呵呵的,今天说想要月亮,明天一转眼又会说想要星星。人总会长大的,各种各样的想法总在改变,正因为长大,我们才会对生活的喜怒哀乐理解得更透彻。但我还是想说,那些时光,那些伙伴,那些天真,那些笑语你们到底都散落到哪去了啊!?

平在我身边的日子也不长了,他要和他的父母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他会有新的生活、朋友。“你会忘记我吗?”那几个月中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这句,他也总是不厌其烦的回答,“忘记你除非我死了。”我自然很感动。终于他离开了,拧着大包小包,带着朴书的CD、安妮的书,还有对我的记忆离开了这个曾经有过我们欢笑的城市。
我给他写过几次信,但是没有任何回应。也许他又去了另一个城市,或者他是把我忘记了,彻底忘记。我想他不会是真的死了,决不可能的。然后我不再相信誓言。
我在孤独时依然写字,听朴树,看安妮。有一天这一切我也会忘掉的,真的。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和无数的人,无数的事擦肩而过,其中会有和我如同连体婴儿般适合的人和事。但就这样单纯的擦肩而过,一次又一次。

安妮说,生命是场幻觉。
朴树说,都会好的,总会有的,那些风雨还有阴霾。
我说,该走的一定会走,该来的也会一拥而上。我们依旧孤独,但必须学着去承受。

春的遐想

春,是心上流动的清泉,是脑海里一幅美丽的画。

清晨轻轻睁开双眼,明媚柔和的阳光透过清晰地窗,照射出刺眼的光芒。踏出新一天的脚步,打开窗,举起双臂,伸个懒腰,抖擞一番精神。

告别寒冷的冬,告别凄凉的万物。春到,感受春天的脚步。春风吹去那刺骨的寒风。春风唤醒凄凉的万物。点点滴滴的春色,凝聚出色彩斑斓的画面。

感受着蓝蓝的天,柔柔的云,温馨的阳光,暖暖的春风。屡屡的春风吹进小屋。轻轻的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吸取新鲜的空气。感受春风带来的韵味。感受阳春三月处处洋溢着春的景色。仰望蓝蓝的天,雪白的云。群群白鸽在蓝天下飞翔,展现春的活力。

房前沉睡一冬的梧桐,叶茂丛生,盛开出美丽的花,层层的枝头,如六月的芝麻呈现出串串的花朵。阳光慷慨地给花朵抹上了金色,给人世间带来了更多的愉快和美丽。碧绿的叶子便是小鸟们的家,梦幻里,那叶子成了春天的唢呐、陕北的信天游……

老家屋前的小溪,一点也不敢怠慢。东边的鱼肚白还在,殷勤的溪流就唱起了歌。歌声里,装满了那么多的幸福、欢快和诗意。夕阳是个温情脉脉的美容师,她把小溪的俏脸抹得粉色的红,小鱼和小虾在小溪的胸膛里,尽情地撒娇。

打开老家的后门,田野的风,热情地来做客。门里、窗里,都是风的倩影。脚步是那样的轻捷,身影是那样的活络。春天过后,就是夏天。尤其是夏夜,风里带着高亢有节奏的蛙鸣声。还有那诗意的金秋啊!诱人的稻谷香味一阵阵地钻到人们的鼻中,让人们充分感受到了劳动的意义和充实。

春天,是所有美丽的引路人。不尽的遐想滚滚而来……

推荐简桢的《相望千江湖》 很美的小散文

现代著名作家的散文等,摘抄名篇佳作八篇,并写感想
答:雪姑娘早想好了,它要给大地铺上一条纯白色的毛毯.孩子们呢?该给他们一些礼物吧!雪姑娘左思右想,最后把欢声笑语送给了孩子们.所以,正在这时,孩子们都在跑着,闹着,玩着……打雪仗,包雪球,堆雪人,滑雪车……大地上到处都是欢歌笑语.啊!家乡的冬天是多么美啊!3.月光(463字)夜,刚刚暗下来,浓雾层层弥漫、漾...

求救啊~~要名家散文10篇, 必须要有很多好词佳句的,注意啊,是必须...
答: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写的不错,欣赏拜读佳作!《故乡的秋》《故乡的春天》都是经典散文,很多好词佳句。这里就不介绍了。有空点击看看 ...

品味人生的哲理散文佳作
答:人生最重要的是一生一世的情感,相依相伴的依恋,在四季风雨中相敬相随,春天风情万种,夏天明媚娇艳,秋天饱满丰盈,冬天素洁庄重。人生是丰富多彩的,每一个追求完美的勇者,各有各的兴趣,各有各的 *** ,万事自然,随心随意,自然流露,潇洒从容,淡定自若,方显清秀靓丽的一道风景。 品味人生的哲理散文佳作:人生 人从呱...

观沧海 散文 300字以上 跪求
答:在这水波“澹澹”的海上,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突兀耸立的山岛,它们点缀在平阔的海面上,使大海显得神奇...曹操这首《观沧海》准确生动地描绘出海洋的形象,单纯而又饱满,丰富而不琐细,好像一幅粗线条的炭笔画一...2014-11-23 把观沧海改写成叙事散文300字左右谢谢 398 2015-12-01 观沧海的散文模式关于写景的300字...

3篇300字的阅读随笔(朱自清,季羡林散文)
答:他的文章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议论文了。名言于想法的完美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美妙绝伦,给人难得一见的教育,并将议论文中罕见的美文佳作留于后人,留传百世。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再次欣赏他简洁精要的文笔,欣赏字里行间鲜明的政治色彩,欣赏这本《朱自清散文集》……3.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

美文(写人,叙事,写景,散文)摘抄600字方便赏析
答: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有兴趣可点击看看。

就一篇佳作赏析,字数在2、300字
答:漫步于小溪,清澈的溪水一见到底,一颗颗圆滑的鹅卵石静静地躺在河底。我感叹它沉寂的生命时,溪水碰击卵石所发出的清脆声音却在告诉我:它也浏览过名川大海,在惊涛骇浪里打拼过,它那被磨打去的尖尖的棱角,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经过一片小树林,我发现一只小小的蜗牛。我感叹它脆弱的身躯时,它身后...

摘抄散文,带赏析
答:摘抄散文,带赏析 3个句子。5个词语解释,一篇300字读后感,越多越好,长期需要,最好是名家散文。... 3个句子。5个词语解释,一篇300字读后感,越多越好,长期需要,最好是名家散文。 展开  我来答 3个回答 #热议# 如何缓解焦虑情绪? xcwhinw 2014-11-14 · 超过6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

朱自清散文摘抄(越多越好)
答:他说“好”字,总变成“小”字;问他“好不好”?他便说“小”,或“不小”。我们常常逗着他说这个字玩儿;他似乎有些觉得,近来偶然也能说出正确的“...河》、《绿》、《荷塘月色》、《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白水漈》,更是情景交融、充满诗情画意而脍炙人口的佳作,代表了他的散文艺术的最高成就...

赏析一篇散文,800字。
答:(小教写作)从报刊书籍中选一篇最欣赏的散文,写出喜欢这文章的理由,800字以上。... (小教写作)从...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然而,倘若文章只是停留在对春天的闲情写生上,倒也只能算是一篇佳作而不能称之为美文的。我们在来看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