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部发 2006 61号

作者&投稿:朝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人社部发[2011]19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干部)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列入中央纪委、监察部行政编制的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
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
三、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列入工资统发,按月发放.调离办案人员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办案人员补贴。
四、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所需经费,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区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20号)同时废止。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扩展资料这也是自1997年纪检监察办案补贴标准的最近一次调整,原标准为每人每天2元,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月计发。在当年,对于月收入几百块钱来说,增加几十块还是挺可观的,但显然10余年后,老标准已无法适应物价水平,纯属象征意义了,所以调整也合情合理。此次调整考虑到简化操作,也没有要求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而是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参考资料:人社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一、一类区(379个)
(一)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 石河子市
(二)宁夏(11个)
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三)甘肃(14个)
兰州市:红古区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
(四)陕西(45个)
延安市:廷长县、延川县、予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宜川县
铜川市:宜君县
渭南市:白水县
咸阳市: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宝鸡市:陇县、太白县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绥德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
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五)云南(36个)
昆明市: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县、陆良县
玉溪市: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
保山市:隆阳县、昌宁县
昭通市:水富县
思茅市:翠云区、潽尔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景谷彝族傣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云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
(六)贵州(34个)
贵阳市: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
遵义市:赤水市、遵义县、绥阳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
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
毕节地区:金沙县
铜仁地区: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松桃苗族自治县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锦屏县、麻江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龙里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
(七)四川(24个)
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宜宾市: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
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天全县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
(八)重庆(4个)
黔江区、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
(九)海南(7个)
五指山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
(十)广西(36个)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
桂林市:全州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上思县
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天等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
贺州市: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十一)湖南(6个)
张家界市:桑植县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
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
(十二)湖北(10个)
十堰市:郧县、竹山县、房县、郧西县、竹溪县
宜昌市: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神农架林区
(十三)黑龙江(32个)
哈尔滨市:尚志市、五常市、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依安县、富裕县
大庆市: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
伊春市:铁力市
佳木斯市:富锦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
双鸭山市:友谊县
七台河市:勃利县
牡丹江市:海林市、宁安市、林口县
绥化市:北林区、安达市、海伦市、望奎县、青冈县、庆安县、绥棱县
(十四)吉林(14个)
长春市:榆树市
白城市: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
松原市:长岭县、乾安县
吉林市:舒兰市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辽源市:东辽县
通化市:集安市、柳河县
白山市:八道江区、临江市、江源县
(十五)辽宁(14个)
沈阳市:康平县
朝阳市: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阜新市:彰武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铁岭市:西丰县、昌图县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锦州市:义县
葫芦岛市:建昌县
(十六)内蒙古(23个)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
包头市:石拐区、九原区、土默特右旗
赤峰市: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宁城县、巴林右旗、敖汉旗
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尔沁左翼后旗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旗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丰镇市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原县、磴口县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十七)山西(41个)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阳高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
朔州市:平鲁区
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沁县
晋城市:陵川县
忻州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晋中市: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
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
吕粱市:中阳县、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岚县、交口县、石楼县
(十八)河北(21个)
石家庄市: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张家口市:宣化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
承德市:承德县、兴隆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宽城满族自治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保定市:涞源县、涞水县、阜平县
二、二类区(342个)
(一)新疆(16个)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
五家渠市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塔城地区:乌苏市、沙湾县
(二)青海(6个)
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
海东地区:乐都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三)甘肃(40个)
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嘉峪关市
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
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
武威市:凉州区
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
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
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渭源县、陇西县
陇南市:武都区、成县、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永靖县
(四)陕西(3个)
榆林市:定边县、米脂县、佳县
(五)云南(59个)
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自治县
曲靖市:马龙县、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保山市: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
昭通市:昭阳区、绥江县、威信县
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
思茅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市、瑞丽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漾濞彝族自治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牟定县、大姚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石屏县、泸西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
(六)贵州(36个)
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县
遵义市:仁怀市、桐梓县、正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
铜仁地区:德江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万山特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丹寨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
(七)四川(13个)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
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
(八)重庆(7个)
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九)广西(22个)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
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
崇左市:凭祥市、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
百色市: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
河池市: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
(十)湖南(8个)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十一)湖北(8个)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十二)黑龙江省(67个)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讷河市、甘南县、克山县、克东县、拜泉县
黑河市:爱辉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伊春市: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区、新青区、美溪区、金山屯区、五营区、乌马河区、汤旺河区、带岭区、乌伊岭区、红星区、上甘岭区、嘉荫县
鹤岗市:兴山区、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兴安区、东山区、萝北县、绥滨县
佳木斯市:同江市、抚远县
双鸭山市: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集贤县、宝清县、饶河县
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
鸡西市: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麻山区、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
牡丹江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
绥化市:兰西县、明水县
(十三)吉林(11个)
白山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十四)内蒙古(39个)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
包头市:白云矿区、固阳县
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
赤峰市:林西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
通辽市: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阿荣旗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
兴安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
(十五)山西(3个)
大同市:天镇县、广灵县
朔州市:右玉县
(十六)河北(4个)
张家口市:张北县、崇礼县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三、三类区(131个)
(一)新疆(29个)
阿拉尔市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
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精河县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和硕县、博湖县、焉耆回族自治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塔城地区:塔城市、额敏县
(二)宁夏(8个)
吴忠市:盐池县、同心县
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中卫市:海原县
(三)青海(8个)
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湟中县
海东地区: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
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
(四)甘肃(18个)
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
酒泉市:金塔县、安西县
张掖市:民乐县
庆阳市:环县、华池县、镇原县
平凉市:庄浪县、静宁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舟曲县、迭部县
(五)云南(20个)
曲靖市:富源县
昭通市: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镇雄县、彝良县
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
思茅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
临沧市:镇康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福贡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红河县
(六)贵州(7个)
六盘水市:水城县
毕节地区: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晴隆县
(七)四川(9个)
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攀枝花市:盐边县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
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
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
(八)黑龙江(5个)
黑河市:逊克县、孙吴县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
(九)内蒙古(24个)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兴安盟:阿尔山市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
(十)河北(3个)
张家口市: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
四、四类区(85个)
(一)新疆(32个)
图木舒克市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柯坪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尼勒克县
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
(二)青海(12个)
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
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祁连县、门源回族自治县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同德县、贵南县
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乌兰县、都兰县
(三)甘肃(9个)
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卓尼县、夏河县
(四)云南(3个)
昭通市:巧家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五)四川(20个)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松潘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
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乡城县
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木里藏族自治县
(六)内蒙古(9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五、五类区(35个)
(一)新疆(14个)
喀什地区:叶城县
和田地区:皮山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哈密地区: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且末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二)青海(10个)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班玛县、久治县
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囊谦县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
(三)甘肃(2个)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碌曲县
(四)云南(1个)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五)四川(8个)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甘孜县、稻城县、得荣县
六、六类区(12个)
(一)新疆(1个)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二)青海(7个)
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
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
(三)云南(1个)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四)四川(3个)
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色达县、理塘

扩展资料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国人部发[2006] 61号文件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和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自2006年7月1目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它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不得擅自出台和变通工资政策。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市和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一)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是,列入事业机构序列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含按照规定办理了提前离岗手续且未到达退休年龄人员)。 *****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按规定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改革实施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省部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省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我省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四至六)。*****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2.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3.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4.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5.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6.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1.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工资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2.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3.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方案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三、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1.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3.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4.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四、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

根据信息,国人部发2006 61号是指2006年7月4日由人事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该方案和实施办法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晋升、工资增长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绩效工资则根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进行分配。此外,该方案和实施办法还规定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完善方案。

我也很想知道着方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