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注册税务师取消 还需要办理执业备案

作者&投稿:答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注册税务师在取得执业资格证后,需到当地的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备案,请问备案时如何编号?~

按办理流水顺序编号。
依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省局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二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扩展资料:
注册税务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注册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中止执业。
2、对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
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办法由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注册税务师从业2年才能取得签字权。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1、近期,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
  2、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3、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
  4、该文件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更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

近期,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更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
详情参考:《中税协:正确理解国发27号文件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http://www.dcetax.com/static/news/2014/08/20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