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投稿:苗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已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会有什么后果?~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签了劳动合同了自动离不了职,离职了违约了要负法律责任,不可以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如果不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单位,就没有补偿,也没有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这种离职方式,一般情况你面试的其他公司是查不出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



这种方式离职,一般情况另外公司是查不出来的,自己的应聘表上最好也不要填写这个工作记录。因为不管哪家公司,都会很忌会你这种方式离职的员工。至于那份劳动合同,你走了,自然就不存在了。没有对前家公司产生很大的利益影响,公司是不会来追究个人责任的。

健康证如果自己有办法还是去原公司拿回来,可能大部分公司都需要,要不自己重新办理。社保方面也没多大关系,只要原公司把你社保停哪,你在新的公司就可以重新办理。

不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单位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的情形,按照“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五险一金原来的单位也会停办,健康证可以重新办理。你要考虑的是后续的事情。

第一,最主要的就是你的档案是否还存在原单位,存了就最好协商调出,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到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调出。没存就最好。

第二,应聘新工作时,建议你不要过多谈及过去的单位,尤其是他的缺点,任何单位都会反感非议以前公司的员工,即使你有道理。可以平和的解释离职情况。一般很少会有人深究追查你之前的公司的工作经历。如果真的查了,新公司也不会一面之词就看待你,主要还是看你的工作表现,即使问到你了,你也可以态度平静的说谁是谁非你也不想多说,公道自在人心,不用解释具体的纠纷什么的。因为事情究竟是什么样也是说不清楚的,新公司也还是看你的工作表现来判断你的价值,你说呢。

第三,既然是问心无愧的,就不要多想以前的事情,也不用过于忧心。做人要看将来,加油,希望你选择一家更好的公司,工作愉快。

如果还有问题请补充提问,我会再来回答。

一、首先要批评你的是,那种做法过于冲动,也叫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过事情过去就算哪,自己反省一下在哪些地方做得不对,为什么和同事与上级关系处得不好。这是很重要的,因为以后面临的工作岗位如果碰到类似的问题,难道还是一气之下什么都不要,自动走人吗?这不叫“英雄主义”。

二、这种方式离职,一般情况另外公司是查不出来的,自己的应聘表上最好也不要填写这个工作记录。因为不管哪家公司,都会很忌会你这种方式离职的员工。至于那份劳动合同,你走了,自然就不存在哪。没有对前家公司产生很大的利益影响,公司是不会来追究个人责任的。

三、健康证如果自己有办法还是去原公司拿回来,可能大部分公司都需要,要不自己重新办理。社保方面也没多大关系,只要原公司把你社保停哪,你在新的公司就可以重新办理。

补充回答:
1、对你新的工作不会有什么影响,自己就当作一回教训与经验吧
2、劳动合同在你离职后会自动解除
3、不能查出你是因为那种情况离职,只要你自己不说;
4、如果应聘上哪,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以后交五险一金没有什么影响,放心好哪;原公司在你离职后,会自动把社保给你停哪,你进入新的公司,如果有社保,继续办理就行哪。

签了劳动合同然后自动离职要负法律责任吗
答:但如果你擅自离开对单位有损失,而你和这个单位的合同没有解除,你到下一家单位工作,有可能这个单位会要求你和下一家单位承担损失赔偿的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律师建议,离职时你最好也要求单位提供给你一份与你解除劳动...

已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答:法律分析:已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根据已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签了合同一个月,就自动离职了,回来工资还有吗?
答:如果按劳动合同法36 37条的规定辞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您的工资。否则。不但没有工资,还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会怎样
答: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在公司上班签合同以后自动离职也没办离职手续会怎么样
答: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交接,如果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办离职手续,会影响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及社保、档案的转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我想自动离职,就是不辞职直接走人不上班了,会有什么后果吗?劳动合同能...
答: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不辞职就走人的,公司一般会按你自动离职处理,找工作的时候有的公司会要之前公司的离职证明,因此还是说一下要离职,也没什么损失。自动离职主要可能会有以下二种后果:1、因未正常离职,导致没有办理退工手续(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导致以后录用单位不能办理用工手续...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答:《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签了合同自离了有工资吗
答: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签了劳动合同自离的后果1、如果自动离职给现在这家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签合同了直接走人会不会有什么后果
答:签合同直接走人,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那么公司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的。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

我与一家电子厂签定了劳动合同,培训期间我自动离职走了,对我有什么影响...
答: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一些人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在没有说明自身条件的情况下,选择离职,那么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那么按照规定将给予违约赔偿。总而言之,我们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尽可能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引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