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

作者&投稿:荤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十年禁渔,为何长江会采取这样的措施?有什么好处?~

十年禁渔,长江会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因为长期以来长江的水域受到污染,还有被过度的捕捞所以使得长江的生物完整性已经被破坏到了极度,现在的长江几乎以及处于无鱼的状态了,而且长江的鱼类是越捕越少,长江的的环境也是在捕捞中越来越糟糕,而在这种情况下的渔民也会越来越穷,因此国家做出十年禁渔的决定。
十年禁渔对于长江来说好处是非常多的,首先一个可以让长江在一个没有被持续破坏的环境下休养生息,而在长江里生活的生物在禁渔的这十年里也不会被捕捞,这样有利于它们的繁殖,因为目前长江已经处于无鱼的状态了,在这种状态下长江的生态环境也非常的不好,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长江里的生物繁殖,这样可以使长江的水域环境自行恢复。
小编家住在离长江不远的地方,前几天先生说要去附近一条很大的江上钓鱼,被小编给阻止了,他不明白小编为何要阻止他去江上钓鱼,于是小编跟他讲了长江十年禁渔的事情,并跟他分析了利弊,这才使得先生放弃了去江上钓鱼的想法然后转战到另一个水库去钓鱼。虽然说国家出台了这样的政策,但是在很多比较偏僻的地方还是会有人偷偷的去江边钓鱼,那么在禁渔期作为公民应该要怎么做呢?
首先要做到自己不去江边钓鱼,要爱惜水域环境,因为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如果说连长江的水域都不能保证的话,那住在长江一带地区的省份要如何好好的生活,其次如果遇到有人在偷偷的钓鱼要先去阻止劝告,如果对方不听的话就偷偷的拍照或者录视频,然后举报这些在江边钓鱼的人。

农业农村部也下发了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那么,长江十年禁渔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禁渔可以钓鱼?为大家整理解读如下:

长江十年禁渔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全面打击电捕鱼行为,已刻不容缓

长江禁渔令生效后,江面上的“正规”渔船没了,但不少“三无”船只仍然在江面上大摇大摆,尤其是那些船尾拖着“电拖网”,或船头伸着长长“触角”的电鱼船只,对生态资源的破坏程度非常之大!十年禁渔,不能只是禁了“有证”的渔民,而让这些非法捕捞者钻了空子!

禁渔可以钓鱼?

据了解,长江禁渔期是不可以钓鱼的,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

接下来十年的禁鱼期,看似这让很多渔民都失去了收入,但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之下,机会有很多,即使不靠捕鱼为生,但还可以选择其它的出路,例如说可以通过水产养殖,这不但成为了渔业资源的保护者,而且还不用在每天靠着运气去捕鱼,养殖也就有了固定的资金来源。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现将相应范围和时间通告如下。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今后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二、干流和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三、大型通江湖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四、其他重点水域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五、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状况制定管理办法,对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作出规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专项(特许)捕捞作业需要跨越省级管辖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管理。

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并组织实施,避免对禁捕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六、执法监督管理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护鱼员”协管巡护制度,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渔政执法监管,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原《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废止,原通告规定的淮河干流河段禁渔期制度,在我部另行规定前继续按照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

希望长江“十年禁渔”能够真正贯彻下去!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是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一个关于禁止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计划公告。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扩展资料:

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在越来越严峻的形式下,越来越多的人涸泽而渔,开始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竭泽而渔。

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所以实现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从2021年开始在长江干流及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否则将进行严厉的处罚。

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坚决拥护,严惩偷捕,保护生态。

长江全面禁捕10年可以钓鱼吗
答:1、长江禁渔期是不可以钓鱼的,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2、长江禁渔令生效后,江面上的“正规”渔船没了,但不少“三无”船只仍然在江面上大摇大摆,尤其是那些船尾拖着“电拖网”,或船头伸着长长“触角”的电鱼船只,对生态资源的破坏程度非常之大!十年禁渔,不能只是禁了“有证”的...

长江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
答:十年禁渔,不能只是禁了“有证”的渔民,而让这些非法捕捞者钻了空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江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
答:长江10年禁渔期规定 1.实施时间 长江禁渔十年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截止日期为2030年1月1日24时结束。2.禁止捕捞 通告称,长江10年禁渔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禁捕水域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严禁在天然水域从事违规养殖,严禁设置捕捞抬...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
答:十年禁渔,不能只是禁了“有证”的渔民,而让这些非法捕捞者钻了空子!长江禁渔期是不可以钓鱼的,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接下来十年的禁鱼期,看似这让很多渔民都失去了收入,但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之下,机会有很多,即使不靠捕鱼为生,但还可以选择其它的出路,例如说可以通过水产养殖,这不但...

长江10年禁渔期具体规定
答: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国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千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问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1、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关于钓鱼的规定
答: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

长江10年禁渔期
答: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其他事项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原《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