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因自然灾害毁损,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应该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展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财题 一般纳税人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材料损失,应当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不需要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114万元(200+34-8-11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14
实际上,这个问题应该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之前的一个问题,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仅仅只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要求进项税额转出(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因自然灾害毁损,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2、由于自然灾害毁损不属于正常损失,所以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3、具体的会计分录是:
(1)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2)审批后: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40000
贷:原材料-W材料140000

审批后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100000
贷:营业外支出4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140000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自然灾害不属于非常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了。
非正常损失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4
贷:原材料
14
借:其他应收款
1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10
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4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4

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因自然灾害毁损,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应该如何处理...
答:1、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因自然灾害毁损,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2、由于自然灾害毁损不属于正常损失,所以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在这道题中,原材料的计税价格有用吗?
答:所以,自然灾害损失的外购原材料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故此处增值税价格无用。1、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因自然灾害毁损,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2、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其成本为200万元,增值...
答:实际上,这个问题应该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之前的一个问题,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仅仅只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要求进项税额转出(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仓库物资发生损毁,应做怎样的会计处理
答:1、因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进项不必转出。2、因管理不善相应进项要转出。分录 自然灾害造成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 贷: 原材料 100 管理不善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转出) 17 经批准后 自然灾害造成 借:营业务支出 100 贷...

因自然灾害毁损库存材料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中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此,纳税人自然灾害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这项规定同以前的规定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利于减轻受灾纳税人的负担。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毁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原材料。借:营业外支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般纳税人,库存材料被洪灾损毁,在做分录的时候要把确认应转出的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库存材料被洪灾损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允许抵扣的,不允许抵扣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允许抵扣。

某企业因自然灾害原因损毁一批材料,该批材料成本为20000元,增值税为3...
答:原材料在非正常损失下才进项税额转出。因为题目中的材料毁损是因为自然灾害,不是非正常损失,是非常损失,所以不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 2500 借:管理费用 17500 贷:原材料 20000

一般纳税人管理不善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其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有何...
答: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计入管理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转出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可以留抵。

一般纳税人企业损耗怎么做账
答:一般纳税人企业损耗的账务处理如下:1、发生损耗后未确认原因,具体会计分录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2、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根据损耗原因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转出:借:原材料(存在剩余残料入库的)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耗的)其他应收款(应...

原材料部分损失进项税如何处理
答:问: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去年年初购进一批价值2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进项税金34000元。由于露天堆放,导致雨淋腐蚀毁坏,清理后作价出售,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经咨询税务人员得到答复:因管理不善造成购进货物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应全部转出,同时应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清理收入的增值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