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43岁进工厂,现在已51周岁了,仍在里面上班,从进厂第一天起没交过保险,没有任何福利待遇,不

作者&投稿:颛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条有哪些?~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等都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比如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找个律师问问,临时工超过5年,应该是得按正式工的退休待遇。但养老保险当时没交现在估计补补上。具体是什么不清楚,建议找个律师问问清楚比较好,分也不用给了,只是希望能多少帮到一下你

你妈妈现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使原先签订过劳动合同也已经自然终止。单位与你妈妈现在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现在已经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已经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要干满15年才有 然后你进厂厂里就需要购买 五险一金,以后才有养老保险 这个你可以向你厂里提 但如果一开始厂里都没购买你也没有任何疑问的话 现在后面说这些也没什么用 国家不会为你这种事情而帮你维权的

以前工厂给我交了8年半两险我现在岗位交五险从43岁交,50岁能退吗?
答:以前交了8年半两险,如果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加上43岁到50岁7年,合计15年,如果是女的,在没有延迟退休政策出台前,50岁可以退休

我43岁,工厂优化怎么写个人诉求要求45内退,公司交保险交到
答:我43岁,工厂优化写个人诉求要求45内退可以这样写:1、写清楚个人情况姓名年龄,工作年限等。2、写清楚申请内退的原因,比如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3、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按照公司要求提交审批。5、如果审批过了就可以了。

43岁老头子在工厂打工都叫我老头子
答:43岁连中年都不到,或者那工厂基本都是年轻人,也许他们才叫你老头子吧

我们家是农村的,妈妈今年43岁,初中文化,能吃苦耐劳,想去成都工作,叫我...
答:你妈妈如果看上去比较清秀,如果烧菜手艺不错,适合家政工作,收入相对高一些的,你妈妈还可以去做一些超市工作,应该有很多的工作选择性的,总之工作选择面很广的。

...的凭什么??我43岁男身高1米5没学历,没技术,工厂打杂工,
答:第一,你也不算年轻了,43岁都已经是中年中的末段位了。第二,到这个年纪了还是没学历,没技术,说明你并不是十分积极的人。第三,身高1.5米,自身条件不优秀就更加要努力,然而你并没有用奋斗改变先天不足,开去还是一个工厂杂工。综以上,不是女孩要求太高,而是你自己条件太差。

东莞凤岗三和盛43岁能进吗?
答:凤岗三和盛43岁可以进。具体要求可以到该公司面试一下。看看其他要求能不能符合条件,符合就可以录取。

今年43岁男大专从毕业一直在工厂打工中层主管经常跳槽,现在能找到好...
答:都是主管的级别应该很好找工作啊,毕竟有工作经验

我想在东莞进电子厂上班,我今年43岁,不好进,请问有电厂要43岁的男姓...
答:不要 太老了 本科研究生实习期工资不一样的,一般比本科多几百,但是转正后一模一样,这是五大集团的情况,待遇是总公司定好的,不过有的电厂给学历有补助,只是个别的电厂这样 如果没有别的出路进去还可以 一般的电厂基本待遇在3000-4000之间,还有的比较好点 如果没有关系那么有很大的可能进入...

在工厂做主管十多年,工厂都没交社保,现得急症很严重,工厂是否要担负一部...
答: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另外,你先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可以主张要求公司补交这十几年的社会保险,并要求公司对职工此次生病所需费用按照医疗保险规定...

我今年43岁了,刚出来打工,在杭州余杭,在厂里上班工资是2200元,不买保险...
答:当然买保险了,你要那300元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