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人员的工龄认定

作者&投稿:诸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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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工作人员服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退休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2、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五条
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被判刑的人以前的工龄是否算?法律依据是哪些?
答: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以及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之规定,职工判刑前的工龄,包括军龄均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可以与重新参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被判刑的人以前的工龄是否算?法律依据是哪些?
答: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能计算工龄。没有被开除公职的,其劳动...

退休做牢之前的上班算工龄吗
答: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还要给予刑事处罚。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员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或刑满释放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包括军龄都一律取消。而除名不是行政处分,而是单位内部管理职工的必备手续,仅仅是把由于一般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的名字...

判刑视同工龄清零违法
答:法律分析:公务员犯罪被判刑,但法院在判决(无论是“主刑”还是“附加刑”)中并没有剥夺其判刑前的连续工龄,其担任公务员时没有交纳养老保险费又并非他们的责任,因此,在刑满释放后无论其判刑前工龄长短都一概清零,不享有养老保险的“一刀切”的做法。法律依据:《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

被判刑的人以前的工龄是否算?法律依据是哪些?
答:不予计算。被判刑人员的连续工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九)受过...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退休时工龄如何计算
答: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之规定,服刑人员服刑前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与刑满后继续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国有企业固定职工,78年参加工作,88年因贪污罪入狱,90年1月刑满释放,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应当从90...

企业职工被判缓刑后工龄怎么计算,最近几年?
答:其次,关于判处缓刑,也要有所区分,按照劳动部1982年的文件来看,单独判处缓刑,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其工龄和工作可以保留(包括视同工龄),而如果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其工龄应当暂停,直到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同时,根据1959年原内务部给上海的批复,判刑人员的视同工龄应当不予认定 所以结合上述...

判刑前的工龄能算吗
答:一、判刑前的工龄能算吗1、判刑前的工龄不能算。根据法律规定,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2、法律依据:《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

为什么被判缓刑后退休时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工龄?
答:被判缓刑后退休时是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工龄的,这是司法部政策规定的。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法律分析在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期间的,...

判刑前的工龄能否计算
答: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你哥哥犯罪被判刑后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重新工作后,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相关法律法规链接:《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