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文字狱

作者&投稿:屈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清代文字狱是怎样的?~

封建社会中,因文字著述被罗织罪名、酿成冤案的,称为文字狱。从明代开始,封建中央集权得到加强,文字狱的发生,也走向高潮。清朝取代明朝后,由于满洲贵族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国,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为了镇压下层人民和知识分子中的反抗,清政府制造的文字狱也达到了顶点。粗略计算,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僧人函可作私史被流徒案到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生员贺国盛上“笃国策”案,共发生有案可查的大小文字狱110余次,因之被杀、被流放者达二百余人之多。这些文字狱,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从顺治初年到康熙末年,为第一阶段。这个时期的文字狱,主要表现在部分明朝遗民、下层士人对清满洲贵族“以夷凌华”不满,从而在撰述中仍用明朝纪年,甚至诋毁清政权,遭致镇压的几件大案。顺治二年,僧人函可在自撰诗文野史中流露出留恋明朝、攻击清朝的思绪,被人举报,清政权将函可流放东北,禁止刊行其诗作。顺治十八年(1661年),浙江发生了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庄廷《明史》案。浙江富户庄廷购到明末文士朱国桢所撰《明史》稿本,窃为己作,并补写了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其中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政权为政朔,又有指斥清朝词句。被人告发,酿成大狱。已死的庄廷被剖棺戮尸,其弟庄廷铖等72人被杀,株连下狱的族人邻里达上千人。被害人中还包括江南名士查继佐、潘柽章、陆圻等多人。此案至康熙二年(1663年)才结案。康熙四年(1665年)江南人邹流骑因刊刻其师吴伟业著《鹿樵纪闻》被下狱,焚书。同年山东即墨文士黄培诗集中有怀恋旧明、攻击清朝诗句,黄被处死,2130余人下狱,江南名士顾炎武也被株连。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是当时另一桩大狱。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在明史馆修明史时,把明朝遗老记述收入己作《南山集》,根据安徽桐城文士方孝标《滇黔纪闻》议论南明史事,认为顺治朝不属正统。被御史赵申乔告发,戴名世处斩,江南名士方苞、王源等大族三百余人或下狱,或流放东北为奴。


雍正朝为文字狱的第二阶段。这一时期,由于康熙多位皇子之间发生夺位之事,雍正帝继位后便以文字狱形式翦除敌对势力,许多文字狱表现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雍正三年(1725年)权重一时的大将军年羹尧引起雍正帝猜忌,抓住他奏折中“夕惕朝乾”四字写错,定下数十条大罪将其处死抄家。年氏朋党官员五十余人受株连革职。其中年羹尧门下幕僚汪景祺在所作《西征随笔》中为功臣受贬鸣不平,并有影射攻击雍正帝、诽谤满族的词句。汪景祺被处斩,亲族流放东北为奴。次年,年羹尧的另一幕僚钱名世因曾写诗吹捧年氏,雍正帝将其圈禁,特制“名教罪人”匾额加以羞辱。同年,内阁学士查嗣庭在任江西主考官时,雍正帝以其出试题荒谬,有“百室盈止,妇子宁止”,是把雍正“正”字拆成“一止”;又有依附权臣隆科多,对康熙时《南山集》文字狱不满等罪状,将查氏处死,家人流放。雍正六年(1728年)发生了雍正朝最大的文字狱曾静、张熙投书案。湖南文人曾静令其弟子张熙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称他是岳飞后人,劝其起兵反清,并列举雍正有弑父篡位,杀兄屠弟的罪行。岳立即向朝廷举报,将曾、张拘捕。在审理中,查出曾静的思想是读了清初学者吕留良著作后产生的,宫中记述来自被镇压的雍正诸弟胤禛、胤禟手下太监。于是雍正把吕留良的子孙及胤禛、胤禟余党尽行下狱。并发布多次谕旨,批驳对他的攻击,汇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广为刊刻发布。已死的吕留良及其子吕葆中开棺戮尸,其余儿子、弟子多人处死,族人大批流放为奴。曾静、张熙作为自新之人释放,但乾隆时又被处死。


清代文字狱的高潮是在第三阶段,即乾隆朝。这一时期清统治进入相对稳定阶段,民族矛盾、内部矛盾相对缓和,而阶级矛盾、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清朝廷一方面实行文化专制的高压手段,另一方面利用修书来羁縻上层知识分子。文字狱表现的特点是案例繁多,大案却少;无辜受害者多,有意攻击者少。乾隆十六年(1751年)的一件震动全国的文字狱——伪孙嘉淦奏稿案可算作一个例子。乾隆四年(1739年),京师曾有传闻,指斥朝中权要张廷玉、鄂尔泰等。至乾隆十六年云南忽然发现一份流传于商人中的工部尚书孙嘉淦奏折底稿,稿中指责乾隆帝犯有“五不解、十大过”,如征金川恣意用兵,南巡费用无度等。乾隆帝下令在全国追查,发现传抄者极广,遍及十几个省内,上至提督,下至贩夫走卒,近至京师官学,远至土司边寨。追查中被株连下狱者达数千人,仍不知首作者下落。两年多以后,只得指控江西千总卢鲁生、刘时达父子为罪魁,处死结案。乾隆二十年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是一件影响较大的案件。乾隆前期,雍正帝老臣鄂尔泰、张廷玉两人势力极大,党附颇多,互相攻击排挤,乾隆帝抓住鄂门下弟子胡中藻诗中一些字句捕风捉影,对两派都进行了打击。乾隆四十年以后,随着《四库全书》的修撰,全国掀起了一场查抄禁书浪潮,发生的文字狱多与此有关。在著书立说中,除徐述夔《一柱楼诗稿》有较明显的反清意向外,其余多是牵强附会、捕风捉影的冤案。


乾隆朝以后,由于川陕五省白莲教大起义给统治者以沉重打击,使其无暇顾及文化方面的控制,文字狱急剧减少,惩治也渐渐宽松。如嘉庆四年(1799年)江苏监生周砎上条陈指责朝政,达几十款之多,嘉庆帝并未如乾隆例子以严惩,仅令送回原籍管束了事。


清朝文字狱是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对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

文字狱即“因文字而贾祸”。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文字狱接连不断出现。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始,汉、唐、宋、明各代都有重大的文字狱发生。清代前期。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十分惧怕人民群众尤其是汉人的反抗,特别注重强化封建专制统治,因而文字狱在清代就表现得更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在号称盛世的康、雍、乾三朝的130多年内,制造的文字狱就多达108起,其中仅乾隆四十三年(1778)至四十七年(1782)间,就有将近4|D起。清代较大的文字狱有:康熙时的庄廷鳙《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时汪景祺《西征随笔》案,陆生楠《通鉴论》案;乾隆时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等。
清代文字狱牵涉的面积广,株连者多。不仅近亲家属,是否知情,均一概“从坐”,而且凡与此有过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都要受到株连。往往一个案子株连数百人,牵连七八省,有的从判案到最后结案拖延达数十年。受株连者,会对其进行严酷的处罚,至少是抄家坐牢、充军为奴,大多数是杀头凌迟,甚至连死者也不放过,还要开棺戮尸。制造阴森恐怖的社会心理氛围。实行文字狱的结果是钳制了舆论,束缚了心智,窒息了社会进步观念的产生和传播,阻碍了学术思想和文化的繁荣兴旺,社会现实问题成为无人问津的禁区,中国人学习、借鉴世界先进文化的历程也受到严重阻碍。

1、孙嘉淦伪奏稿案。乾隆十五年,社会上流传所谓孙嘉淦伪奏稿。孙曾官至工部尚书,生性耿直,敢于犯颜直奏,因此社会上有人冒其名写奏稿,指斥乾隆“五不解十大过”(据后来所传,说奏稿的主要内容是批评他南巡扰民,奢侈浪费和赏罚不公等)。乾隆大怒,说这“全属虚捏”,他下令各省督抚、各级官员严查伪稿的炮制者和传播者。至同年十一月,仅四川一省就逮捕了嫌疑犯280多人。山东曾发现伪奏稿,山东巡抚以为“无庸深究”,被乾隆革职查办;御史书成上疏委婉提出劝阻,说此案旷日持久,“株连终所难免,恳将人犯即行免释”,乾隆阅后大怒,连降二道谕旨申斥书成为“丧心病狂之言”,书成被革职服苦役,此后无人敢谏

在继续追查中,有挟仇诬告,有畏刑妄承,有株连扰累,总之弄得人心惶惶。乾隆十七年十二月,江西巡抚鄂容泰,奏报长淮千总卢鲁生父子传抄伪稿。逾月,军机大臣在刑讯诱供中又得知南昌守备刘时达父子同谋。乾隆十八年三月,卢鲁生被凌迟,刘时达等俱定秋后斩决,家属照例连坐。办案不力的大员如江西巡抚、按察使、知府等俱被革职拿问,连两江总督、漕运总督也被牵连问罪。

其实此案疑点很多,卢的供词前后矛盾,他说伪稿是刘所供,但二人并未对质,又无其他证据,只是负责此案的官员怕担当“查处不力”的罪名,就仓促判决定案了。

乾隆虽未加罪孙嘉淦,但孙吓得心惊肉跳,面对身边哭泣的妻儿,自悔以前不该耿直敢奏,致使别人冒己名写伪奏稿。乾隆十八年,孙因惊惧而死。在文字狱的腥风血雨中,正气傲首俱丧,以后敢于直言的就更少了

胡中藻《坚磨生诗抄》案。胡中藻,进士出身,曾任翰林院学士及广西学政等职,乾隆十八年,有人将胡所著《坚磨生诗抄》送乾隆处告密,说《诗抄》中有“一世无日月”、“一把心肠论浊清”等句,乾隆大怒,认为这是“悖逆诋讪怨望之词”,日月合写为明字,是胡有意恢复明朝,指斥胡诗:“加浊字放在国号(清)之前,是何心肝?”胡诗中还有“穆王车驾走不停”之句,乾隆又认为是胡讽刺他多次南巡,等等,据此推理,胡的整部诗抄就成为有系统的反清的书

胡中藻案又引发鄂昌案。鄂昌,满族人,是已故大臣鄂尔泰的侄子,历任广西及甘肃巡抚。因胡曾任广西学政,二人诗文唱和,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乾隆因鄂昌没有及时举报胡中藻而大怒,搜查鄂家,发现鄂的诗《塞上吟》中,称蒙古人为“胡儿”。乾隆批示:满蒙本属一体,称蒙古人为胡儿,“此与自加诋毁何异?非忘本而何?”定案是:胡中藻斩首,鄂昌赐自尽,鄂尔泰的神位也被抬出贤良祠。乾隆又传谕八旗,应保持满族人骑射尚武传统,不得沾染汉人诗词习俗,玩物丧志,云云。

3、王锡候《字贯》案。王锡候,江西新昌(今宜丰)人,中举后九次会试都落榜,从此他心灰意冷,专心著述,他深感《康熙字典》查检、识证都不容易,于是用数年的功夫,编了一部《字贯》,于乾隆四十年刊成后,被仇家王泷南告发,说他删改《康熙字典》,贬毁圣祖。乾隆一看,该书的《提要·凡例》中有一则教人怎样避讳,即凡有康熙帝名玄烨、雍正帝名胤�、乾隆帝名弘�等字样时应如何改写以避讳。王锡候所教的方法是完全按官方规定,都用了缺笔处理,以示敬避。可是乾隆还认为该书没有按更严格的避讳方法(如“弘�”二字应写成“上一字从弓、从厶,下一字从�从日”等),于是勃然大怒,认为此实“大逆不道”,“罪不容诛”。王被斩立决,家属按例受株连。江西巡抚满人海成,当初在接到王泷南控告后,立即上报,拟革除王锡候的功名。乾隆认为海成判的太轻,“有眼无珠”,被革职治罪。这个满洲大吏,以前因查缴出禁书8000多册,曾受到乾隆嘉奖,如今一着不慎,便沦为阶下囚。从此以后各省督抚大员及各级官员,遇到这类案件就更加刻意苛求,吹毛求疵,在拟具处理意见时,就宁严勿宽,宁枉勿纵,以免被皇帝加罪

4、徐述夔的《一柱楼诗集》案。徐为江苏东台县举人,生于康熙中叶,约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生前曾著有《一柱楼诗集》,死后十多年,即乾隆四十三年却被仇家蔡嘉树告发,子孙因而获罪。该诗集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与“胡儿”谐音)搁半边”;“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书?”等句都被乾隆认为是“叛逆之词”,说“壶儿”是讽刺满人;“清风”一句是指满人没文化。诗集中还有两句,“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明朝”二字本是指明天早晨,意思非常清楚,而乾隆偏说是指“明代”,因此这两句便被说成是怀念明朝。最后判决:徐及其子已死,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徐的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但仍以收藏“逆诗”罪论斩。最冤枉的是其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兄弟,因二人名字合成是“首发成濯”四个字,乾隆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彼濯濯,草木凋零也”,遂认为此二人的名字是诋毁本朝剃发之制,以大逆不道之罪处死。

此前,江苏省布政使陶易曾接到蔡嘉树的告发,陶认为蔡是挟嫌倾陷,令其幕友陆琰批文将此案交扬州府查办。案发后,乾隆对如此处理震怒异常,陶被押解出京,被判斩监候,不久瘐死狱中。陆琰完全是办理上级交的公文,但也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曾为徐的诗文作序的、被认为办案不力的俱被杖一百,或革职或流放。

5、石卓槐,湖北黄梅县监生,在其所著《芥圃诗抄》中,有“大道目以没,谁与相维持”等句。经仇家告发,乾隆批道:“

6、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县生员程明湮在读《后汉书·赵壹传》中的五言诗“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句后批道:“古今同慨”四字,被仇家告发为以古讽今,判斩立决。

7、山东省寿光县民魏塾读史时,对一千多年前晋代大夫江统写的《徙戎论》作了一些批注。《徙戎论》针对晋朝时原居住西北的羌、氐族人逐渐迁入中原居住的情况,建议把他们迁徙回原处,以使“戎晋不杂,各得其所”。此议未被晋政权采纳。魏塾对此加批注,说那时“在朝诸官俱是驽才猪眼,不用江统之论,遂酿成五胡之灾”。经人告发,乾隆认为五胡、戎狄等都是影射清朝,魏塾因此被判斩立决。

8、江西省德兴县祝庭诤为教儿孙识字并学点历史知识,手写成一本《续三字经》,经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该书“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这样几句:“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被乾隆认为是影射清朝,“明系隐寓诋清”,结果已故的祝庭诤被开棺戮尸,其子及16岁以上的孙辈均被斩立决。

9、乾隆四十四年,安徽和州的戴世道被人告发其已故的曾祖父戴移孝所著《碧落后人诗集》和已故的祖父戴昆所著《约亭遗诗》中有“悖逆”句,如“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且去从人卜太平”等句。被乾隆认为怀念明朝,咒骂本朝强迫剃发,“卜太平”一句被认为是“暗指今日不太平,不然何用卜乎”?就这样,戴移孝、戴昆虽死去数十年,仍被开棺戮尸,戴世道受祖先之累,被斩立决,其子侄多人亦被斩监候。

10、清初浙江仁和县人卓长龄亦因诗中有“可知草莽偷垂泪,尽是诗书未死心”等句。被人告发,乾隆判为逆诗,乾隆四十七年卓及其子虽已死多年,仍被开棺戮尸,其孙卓天柱等被斩立决。
11、乾隆二十一年,江苏大灾,庄稼歉收,米价暴涨,灾民无以为生,而贪官污吏只顾自己享乐,置灾民于不顾。常熟人朱思藻十分气愤,乃将《四书》凑集成文,题为《吊时语》,抨击贪官。乾隆认为这是“侮圣非法,实乃莠民”,朱被杀,凡看过《吊时语》而未告发的也被严惩

背弃即位之初的诺言

雍正在位13年,制造了查嗣庭等十多起文字冤狱。乾隆可能是为了记取历史教训,在他即位初年,颇表现了某些开明。大学士鄂尔泰曾奏请回避御讳。乾隆说:“避讳虽历代相沿,而实文字末节,无关大义也。”他宣布:“嗣后凡遇朕御名之处,不必讳。”如遇“弘�”二字,“上一字着少写一点,下一字将中间禾字,书为木字,即有避讳之意矣”。
乾隆还曾说,“(朕)自幼读书宫中,从未与闻外事,耳目未及之处甚多”,要求群臣“各抒己见,深筹国计民生要务,详酌人心风俗之攸宜,毋欺毋隐”,“即朕之谕旨,倘有错误之处,亦当据实直陈,不可随声附和。如此则君臣之间,开诚布公,尽去瞻顾之陋习,而庶政之不能就绪者鲜矣”。作为一个封建皇帝,能认识到这一点,并能向群臣公布,真是不容易的。
乾隆元年,监察御史曹一士曾上《请宽妖言禁诬告疏》,指出康熙、雍正时期文字狱的弊病:“比年以来,小人不识两朝所以诛殛大憝之故,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诗文,指摘字句,有司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故,破家亡命,甚可悯也。臣愚以为,井田封建,不过迂儒之常谈,不可以为生今反古;述怀咏史,不过时人之习态,不可以为援古刺今;即有序跋偶违纪年,亦或草茅一时失检,非必果怀悖逆,敢于明布篇章,若以此类悉皆比附妖言,罪当不赦,将使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殊非国家义以正法,仁以包蒙之意也。”

曹御史冒犯陈言,对清王朝康、雍两代的文字狱造成的祸害条分缕析,切中时弊。也可能受曹御史此奏疏影响,在此后的十多年间,文字狱较少见,但在乾隆十五年以后,即孙嘉淦伪奏稿以后,他就背弃了自己的诺言,不只不许臣民“据实直陈”他的“错误之处”,而且对臣民的诗文吹毛求疵,断章取义,随意附加“影射讥讽”等罪名,杀人无数。乾隆言行矛盾,于此可见。
一般认为,乾隆四十七年以后,文网稍宽,对下面官员或因邀功或因畏罚而送上来的文字狱案,乾隆有时批示:“朕凡事不为己甚,岂于文字反过于推求?”“毋庸深究”等。也有人侥幸逃过此难的。
但纵观清史,康熙、雍正、乾隆相比,在制造文字狱上,应说以乾隆为最甚。
按《大清律例》规定:“凡谋反及大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男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男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姐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还有史料说:罪人家的十五岁以下男幼童可免死,但在给付功臣之家为奴之前,俱应先予阉割,十分残忍。上述许多以“悖逆”罪判决的文字狱,大都是按此处理。御史汤先甲曾上奏折,建议:凡收藏野史之类的案件,不宜视为大逆而过分诛求,结果被乾隆严加申斥,将原奏折掷还。自后无人敢再提。

乾隆更一再下令各省督抚大员和各级官吏,搜查禁书。对于有积极表现的,就奖励升官;对于不积极的,就予以申斥治罪。因此各级官员都战战兢兢,到处搜查禁书,翻箱倒柜,弄得各州县乡里骚然。官员们在处理案犯时也就无限上纲,宁枉勿纵,而何谓“悖逆”,何谓“禁书”,又没有个标准,所以奸人就可以乱加解释,挟嫌诬告,或因敲诈不遂而告发。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势必产生一批文化鹰犬,如浙江巡抚觉罗永德在乾隆三十三年向皇帝密报:“为查获行踪妄僻,诗句牢骚可疑之犯……臣谆饬各属,不论穷乡僻壤,庵堂歇店细加盘诘。”官府尚且如此,一些无耻文人更为虎作伥,用各种卑鄙手段获取告密材料,以为自己升官发财进身之阶。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文字狱频兴,学者渐惴惴不自保,凡学术之触时讳者,不敢相讲习。”鲁迅也说:“为了文字狱,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
在这种文化专制恐怖主义之下,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不得不声明,此书大旨言情,不敢干涉朝廷,都是些“贾雨(假语)村言,甄士(真事)隐去”,其良苦的用心都是为了躲过残酷的森严文网。当时的士人绝大多数也终日战战兢兢,提心吊胆过日子,更不敢言创新和改革,只能谨守“祖宗之法”,终日揣摩上意,歌功颂德,唯唯诺诺。

大清建国以来,对中原民族不但在军事上予以残酷杀戮,而且在经济上大肆掠夺破坏,尤有远见的是大量炮制文字狱,大搞文化压迫。早在清军入关不久,清廷就开始了对中华文化的压迫摧残。顺治二年(1645年),江阴人黄毓祺被告发写有诗句“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被指为反清复明,抄家灭门戮尸,儿女发配给旗人为奴。顺治四年(1647年),广东和尚释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以私撰逆书的罪名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是目无“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清廷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这就是最早的言论审查专制。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至于乾隆年间修的《四库全书》,就更是搞的彻底,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初下诏时,切齿于明季野史。其后,四库馆议,维宋人言辽金元,明人言元,其议论偏谬尤甚者,一切拟毁,……隆庆以后,至于晚明,将相献臣所著,靡有孑遗矣”。明清之际,黄道周、张煌言、袁继咸、钱肃乐、顾炎武、黄宗羲、孙奇逢诸人的著作,均干例禁。后来稍稍放宽,有些人的著作,只要“改易违碍字句,无庸销毁”。但对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以及戴名世、王锡侯、尹嘉铨诸人的作品,查禁特别严厉。乾隆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吴晗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连宋应星的科技著作《天工开物》也因为有碍于愚民而禁毁,文字狱如此之彻底,一篇吴三桂的“反满檄文”,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华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中华历史上的民族政权交替时代有过,但从来没有一个像满清统治者这样,彻底摧毁中华的衣冠、服饰,彻底绞杀中华的民族意识,从精神上到肉体上彻底把中华弄成完全顺服的走狗!满清统治者非惟酷毒暴虐、戾于刑狱;所“汉化”深者:工于心术而极力摧残中华,尤其中华士人之民族意识!较之前代的外族统治者,更加阴险、卑劣、刻毒!难怪鲁迅先生说:“对我最初的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的头,这才种定了的,到我们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了血史。”

四库全书》所收古籍许多经过篡改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与清代统治者利益相关的明朝人的文学和历史作品遭到大力剿灭,而且殃及北宋南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对于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如岳飞《满江红》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匈奴”在清代是犯忌的。于是《四库全书》馆臣把它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张孝祥名作《六州歌头·长淮望断》描写北方孔子家乡被金人占领:“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膻腥”犯忌,改作“凋零”。陈亮的《水调歌头·不见南师久》词云:“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耻臣戎”犯忌,改作“挽雕弓”。还有更荒谬的,辛弃疾的《永遇乐·千古江山》中的“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被改作“人道宋主曾住”。“寄奴”是南朝宋开国皇帝刘裕的小名,“宋主”可以说是他的尊称。这两句的格律也应作“仄平”,两个字的音也都是“仄平”,改为“宋主”并不涉及音律问题;“寄奴”二字也与清朝犯忌的“胡”、“戎”、“夷”、“虏”等了无关涉。那么为什么还要改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小名称呼帝王,做惯了奴才的《四库全书》馆臣看到就感到别扭,因此即使没有“违碍”之处也要改。这是多么自觉的奴才态度!难怪鲁迅说《四库全书》不仅藏在内廷,而且“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作者里面,也曾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病后杂谈之余》)。至于那些奴才走狗们说什么根据《高宗实录》(这又是一部可以唬人的著作),这个《四库全书》是乾隆帝亲校(够他校一辈子的),纪晓岚亲自三校。这除了给出版界、学术界增添些笑料还能说明什么呢?

乾隆即位后,文网更加严密,文字狱更加频繁。翰林学士胡中藻有句诗曰“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看到后大发雷霆:“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遂因一“浊”字被杀,并罪及师友。有个叫徐述夔(kui葵)的人,著有《一柱楼》诗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读作朝代之“朝”,“要兴明朝而去我本朝”。结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尸,徐的孙子和为诗集校对的人也全都处死。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翰林学士胡中藻有句诗曰“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看到后大发雷霆:“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遂因一“浊”字被杀,并罪及师友。有个叫徐述夔(kui葵)的人,著有《一柱楼》诗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读作朝代之“朝”,“要兴明朝而去我本朝”。结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尸,徐的孙子和为诗集校对的人也全都处死。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清朝有哪些文字狱
答: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

清朝文字狱的特点是什么清朝文字狱的特点说明
答:1、从兴起目的看,清朝文字狱是清代统治者为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和汉人的反抗而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造成的,是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2、从持续时间看,清代文字狱贯穿整个清代250年左右。顶峰时期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3、从爆发原因看,除了极少数事出有...

清朝的文字狱是指什么?
答:文字狱即“因文字而贾祸”。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文字狱接连不断出现。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始,汉、唐、宋、明各代都有重大的文字狱发生。清代前期。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十分惧怕人民群众尤其是汉人的反抗,特别注重强化封建专制统治,因而文字狱在清代就表现得更为严重。据...

清朝文字狱是什么意思
答:文字狱的解释[literary inquisition] 统治者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而造成的冤狱 详细解释 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 知识 分子, 故意 从其 著作 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清 龚自珍 《咏史》 :“ 避席 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 稻粱 谋。” 鲁迅 《华盖集续编· 马上 支日记》 :“ 中国 从...

列举清朝文字狱的事例
答:1、徐转案:康熙五十三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2、《南山集》案:翰林院编修戴名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

清朝有哪些著名的文字狱
答:清朝文字狱的开端,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清朝文字狱通俗易懂的案例,初中学生一看就能分析出来的
答:清雍正时的文字狱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

什么是文字狱?清朝哪几个皇帝大兴文字狱
答:文字狱是指统治者为加强思想、文化控制,迫害知识分子,以排除异见的事件。《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清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间断。顺治时期 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

求清朝文字狱的相关历史
答:[庄廷龙文字狱案]此案发生在清朝康熙二年(1663),是康熙朝首例文字狱案.浙江吴兴县巨富庄廷龙以重金购得原明朝相国朱国桢所著《明史》,据为己有,并请人刊刻.其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没有写清帝年号,而写南明年号,多有指斥满清之语.案发后,刑部遣侍郎审理此案.但此时庄廷龙已死,朝廷仍下令开棺...

清朝皇帝制造文字狱的目的是什么
答:清朝皇帝制造文字狱的目的是:①.销毁证据。清先祖曾臣服于明朝,入主中原之后,清廷对此段史事讳莫如深,因此,不仅将旧有史籍刊削、禁毁,而且对凡继续编写乃至收藏者,则以“大逆”之罪滥加诛戮。②.打压反清势力。清初反清思想久久不能消弭,尤其是汉族士大夫眷恋故明,宣扬“夷夏之防”一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