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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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能考几次~

总的考试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两次要是没过,要进行培训的,在培训完以后才能再次考试。
一年进行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大概在每年的3月-4月份,考试时间大概在9月份。

扩展资料:

考试内容:
执业医师考试测试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执业助理医师测试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选择题,书面考试,主要题型为A、B型题,A型题中包含A1、A2、A3(A4)型题,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64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30题。
2003年起考试有所改革,全部采用客观性选择题,书面考试,主要题型为A、B型题,A型题中包含A1、A2、A3(A4)型题,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1]
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证书)。

你说的都是不存在的事实!

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办公厅发(2006)51号

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按照《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安排,为保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口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圾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根裾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符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七、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九、各科目采用纸笔作菩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 基础知识 │ │9:00-11:00 │
├————————┤5月26日 ├—————————┤
│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
├————————┼————┼—————————┤
│ 专业知识 │ │ 9:00-11:00 │
├————————┤5月27日 ├—————————┤
│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
└————————┴————┴—————————┘
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的考务实施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部分专业首次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各地人事、卫生部门应通力合作、精心准备、严密组织。
十一、考试报名应当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应当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含人机对话)等情况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都发(2005)9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十二、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200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可继续会同卫生厅(局),依据国家公布的该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聘任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分别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各地人亭、卫生部门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人事办公厅章
卫生部办公厅章
2006年9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管理机构。
人事部办公厅
2006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药学
002 中药学
003 护理学
004 口腔医学技术
005 放射医学技术
00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 病理学技术
008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 营养
010 理化检验技术
011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2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3 药学
014 中药学
015 护理学
016 中医护理学
017 口腔医学技术
018 放射医学技术
01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20 病理学技术
02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2 营养
023 理化检验技术
024 微生物检验技术
025 病案信息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26 全科医学
027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8 内科学
029 心血管内科学
030 呼吸内科学
031 消化内科学
032 肾内科学
033 神经内科学
034 内分泌学
035 血液病学
036 结核病学
037 传染病学
038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39 职业病学
040 中医内科学
041 中西医结合内科
042 普通外科学
043 骨外科学
044 脚心外科学
045 神经外科学
046 泌尿外科学
047 小儿外科学
048 烧伤外科学
049 整形外科学
050 中医外科学
051 中西医结合外科
052 中医肛肠科学
053 中医骨伤学
054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55 妇产科学
056 中医妇科学
057 儿科学
058 中医儿科学
059 眼科学
060 中医眼科学
061 耳鼻咽喉科学
062 中医耳鼻喉科学
063 皮肤与性病学
064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65 精神病学
066 肿瘤内科学
067 肿瘤外科学
068 肿瘤放射治疗学
069 放射医学
070 校医学
071 超声波医学
072 麻醉学
073 康复医学
074 推章(按摩)学
075 中医针灸学
076 病理学
077 临床医学检验学
078 口腔医学
079 口腔内科学
080 腔颌面外科学
081 口腔修复学
082 口腔正畸学
083 计划生育
084 疾病控制
085 公共卫生
086 职业卫生
087 妇幼保健
088 健康教育
089 药学
090 中药学
091 护理学
092 内科护理
093 外科护理
094 妇产科护理
095 儿科护理
096 社区护理
097 中医护理
098 口腔医学技术
099 放射医学技术
100 枯医学技术
101 超声波医学技术
102 临床医学检驻技术
103 病理学技术
104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5 营养
106 理化检验技术
107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8 消毒技术
109 心理治疗
110 心电学技术
111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112 病案信息技术

医师执业资格考试都考什么啊?
答:执业医师考试第一单元一般考病理、传染、精神神经、内分泌、心血管、药理学、生理、生物化学、医学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心理学、预防医学、医学免疫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检验应试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行业所必须的资格、是否达到从事某一特定岗位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意味着...

执业医师考试总分多少分啊?
答:执业医师考试技能和笔试总分为600分,共分为四个考试单元,每单元150分。合格分数线为:1、执业医师:360分。2、执业助理医师:180分。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2024执业医师报考时间
答:2024执业医师报考时间2月 1 日- 2月 15 日。1、考试介绍: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准入类考试,这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能否具备进行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考试分为两级,临床执业医师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为两站,实践技能考试...

执业医师笔试考几场
答:在国家基地参加技能考试考生,技能成绩2年有效。当年技能通过笔试未过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次年笔试考试。这就意味着:当年+次年均可直接参加医师笔试考试(假如当年笔试未过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共2次笔试机会。执业医师考试总的考试次数没有限制。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两次还是没过,...

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什么时候考执业医师资格证?
答:临床医学毕业后分别为一年、二年、五年可以考执业医师。一、年限具体如下:1、中专考生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工作已够五年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大专考生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工作需满二年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3、本科考生,工作应满一年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时间
答: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红色封面的证书)。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

每年执业医师考试时间
答:教育背景:执业医师通常需要完成医学本科学业,在医学院或医科大学接受系统的医学教育,掌握基本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技能。考试与注册:完成医学本科学业后,执业医师需要参加国家或地区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方可注册为执业医师,并获得合法从事医疗工作的资格。专业发展:执业医师可以选择进一步专攻...

执业医师考试加试什么内容?
答:执业医师加试和不加试的区别如下:1、院前急救。儿科工作人员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可自愿选择参加相应专业内容的附加考试。2、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与当年临床执业医师相同。加试成绩计入总分后。方可达到当年全国统一执业医师资格线的人员。限相应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授予临床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考试范围是哪些?
答:4、其他学科 除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学外,执业医师第三单元考试还可能涉及其他学科的内容,如医学伦理学、法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信息学等。这些学科对于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有着重要的影响。拓展知识:医学考试的分类:医学考试可以分为执业医师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考试是...

执业医师考试时间
答:4、预防医学综合:预防医学。执业医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临床类别:6月10日~23日;中医类别:6月19日~27日;口腔类别:6月19日~27日;公共卫生类别:6月19日~20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6月23日~29日。纸笔考试:中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8月21日上午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