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出口是习惯采用FOB成交还是CIF成交

作者&投稿:海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际贸易中出口方按FOB CIF哪个成交有益~

CIF 和FOB 是不同的成交条款,在一个合同中,只能选择一种成交条款,不能二者并存,它是限制买卖双方、而不是单独限制某一方的。
在CIF条款下,海运费(空运费)、保险费、杂费均由出口方承担。报关时,申报价格中已经包含了以上费用,因此不必再单独申报运费保费。
在FOB条款下,海运费(空运费)、保险费、杂费均由进口方承担。报关时,在发票价格的基础上,还要向海关单独申报运费、保费、杂费等,一起纳入计税价格。
出口FOB货的增加,对我国国轮、货运代理、货主、海运外汇收支、保险及税收都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我国在进口贸易中,大多使用FOB或FCA术语。在出口贸易中,则合力扭转FOB货增多的局面 ,争取按CIF或CIP方式成交。


具体解释如下:

一、FOB出口货增多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影响

  在我国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出口贸易条款通常使用CIF、C&F;进口使用FOB。上世纪70-80年代,原外贸部在每届广交会前通常都要发一个通知,强调使用上述贸易条款和使用坚挺的货币结算。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上述贸易条款占到80%以上。当时,从事中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企业主要有中远、外运两家。中远是主要的承运人,外运主要从事货代和租船,我国的航运企业占据70%-80%的市场份额。但上世纪90年代以后,贸易价格条款逐步发生变化,FOB出口条款迅速增加,目前,占到了出口贸易条款的80%以上。

  二、出口FOB合同条款增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在我方掌握运输主动权的情况下,运力紧张,运价频频上涨,附加费层出不穷,我出口公司无法准确掌握合同价格。出口企业为了便于外贸成本核算,便逐步把出口CIF、C&F条款变成FOB条款;把进口FOB条款变成CIF条款。

  第二,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和买主之间有着良好合作的历史渊源。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航运市场改革的深入和航运市场的逐步开放,外国班轮公司迅速进入我国航运市场。1993年开始,外国班轮公司纷纷在我国成立独资公司,外国货代企业也纷纷跟进,在我国设立合资货代公司或设立代表处,开展货运代理业务。由于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的服务好、价格优惠,门到门服务到位,买主都愿意指定外国班轮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因此也要求签FOB合同条款。

  出口FOB货的增加,对我国国轮、货运代理、货主、海运外汇收支、保险及税收都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1.对国轮的影响:出口FOB、进口CIF条款的增加,使买方指定外国班轮公司运输的现象进一步增多,国轮承运的份额越来越少。

  2.对货运代理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挤压我国货代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外国班轮公司和货代企业从1994年开始纷纷降低订舱佣金,曾先后降至2.5%、1%,最后完全取消。这使我国货代企业生存空间日益狭窄。目前,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己属边缘产业。

  3.出口FOB货的增加还造成海运运费收支不平衡。目前,我国出口贸易条款的80%以上是FOB条款,进口贸易的80%以上采用CIF条款,这样,运输基本上是两头在外。外方一般都指定外国班轮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安排运输。这意味着有80%的利益被外国班轮公司拿走,海运收支严重失衡。

  4.对我国保险和税收的影响:由于FOB指定货将进一步增加,保险和运费的结算都在国外进行,因此我国的保险业和税收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5.对外贸货主的影响:外国班轮公司在占据我国航运市场份额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市场份额,纷纷让利于外国的FOB买主和CIF卖主,开始利用其垄断优势地位挤压我国货主的利润空间,在运费之外向中国货主收取各种不合理的附加费,如码头作业费(THC)、签单费、换单费、铅封费、设备操作管理费、旺季附加费、币值调整附加费等等,严重破坏了国际贸易惯例和航运秩序。

  从2002年至今,仅THC(码头作业费)这一项费用,三年来中国货主额外支出的金额累计约达530亿元人民币。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班轮运输条款中,除了不可预料的因素,如燃油上涨、港口拥挤、战争等原因可征收附加费外,其余可预料的、相对固定的费用都是包括在运费中的。码头作业费(THC)、签单费、换单费、铅封费等是运费的组成部分。据此,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承担上述义务和费用。这都是传统的国际贸易运输规则。然而,近年来国际班轮公会和航线组织却大肆破坏这些规则。在乱收费方面,世界航运巨头马士基表现最为突出。而这些班轮公司收费的特点是:不协商、不谈判,随意性强,想收钱就发一张通知,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不付钱就拿不到提单或提不到货。

  三、合力扭转FOB货增多的局面

  能否扭转FOB货增多的局面,关系到我国的船公司、货运代理、物流企业的生死存亡。要扭转这个局面,需要我国的船公司、货运代理、货主的必须共同努力,三方应该相互配合,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面对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国外的贸易商为了降低贸易成本和运输成本,要求运输企业做到“迅速、准时、节省、安全、高效”,通常要求货物运输要做到门到门的服务。我国航运企业、货运代理、物流企业还不能完全满足国外客户的需要,因此首先要提高服务水平、稳定运输价格,在国外设立服务网点。如果没有能力设立网点,则要与外国的货运代理企业、物流企业建立互为代理的合作关系,为货主提供门到门的一条龙服务。只要我国的航运企业、货运代理企业、物流企业对运输环节的费用能够保持稳定、有竞争力,服务能满足国外客户的需要,我国货主和外商在商签贸易合同时,就有理由要求签订CIF合同条款。

  要从根本上解决国际航运垄断巨头乱收费的问题和航运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不仅需要行业协会的抗争,也需要推动政府完善有关国际航运的法律法规,规范航商及货运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收费行为。

  首先,有关法规要突出船货双方的公平协商机制,给予收、发货人平等的地位。同时,建议我国政府和立法机关根据我国航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确实可行的、公平的航运法规,退出《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或者增加保留条件,或者参照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的立法,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限制班轮运输组织享受反垄断豁免的法律,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运法律体系,保证我国航运和贸易的健康发展,保护我国货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THC问题引发了航商在航运市场上肆无忌惮地公布其他一系列名目繁多的运费之外的乱收费项目。因此,政府要进一步规范航运市场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运价报备制度,规定承运人只能向托运人收取一口价的运费,不准在运费之外再收其他费用。

  第三,进一步整顿航运市场的无序竞争,航运行业协会要发挥协调作用,禁止不公平的运价大战,防止运价大起大落和乱涨价,坚决查处违规操作,使航运市场的运价保持在稳定、合理的水平上,防止航运企业通过不公平竞争手段揽取货物,并把由于无序竞争造成的亏损或其它不合理的费用转嫁给无辜的中国货主。

  第四,要进一步规范远洋运输中介的经营行为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我国货主的合法权益。

  作者:蔡家祥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副会长
  商务部《中国经贸》2005年第6期

出口选择CFR和CIF可以降低出口方风险,船公司和货代都是自己指定的,安全很多。如果你出口是FOB,船公司和货代都是客户指定的,有时当你还收到货款,国外放单了(很多客人指定的货代跟客人是一伙的,信誉不好的公司),客户没给钱你把货提走了,这风险很大,历史上就有很多这样子的案例打官司。
如果出口选择CFR和CIF,可以促进我国进出口代理公司的业务,扶持我国货运公司的事业
如果出口选择CFR和CIF,你可以第一时间拿到提单,和跟踪货物出口情况很清晰,毕竟是自己指定的代理,对你是千依百顺啊,服务态度好很多
还有,如果我们出口用FOB,费用是固定的,很多杂费其实我们这边不用支付的,但是是国外客人指定的货代,你不给钱就不放提单给你,我们奈他不了啊,只有乖乖支付费用
...............还有很多优点和缺点的,不过具体还是体现在以上几方面,请参考!
其实我国是提倡出口用CFR和CIF,进口用FOB的,但是现在国际上的进出口贸易,用得比较多的还是出口用FOB,进口用CFR和CIF,毕竟很多时候是我们在求国外购买,和国外的船东和进出口实力比我们强很多。

我是用自己的实际经验答你的,没有任何复制网上的东西,这些都是正确的回答,本人从事进出口7年了,觉得我答得好就加分给我,采纳我的答案

出口货物采用CIF还是FOB,并没有强制规定,完全是买卖双方进行约定.在实际贸易中,也没有特别的统计来证明到底哪种成交价格占更大的比例.

需要指出的是,由海关负责统计的我国出口额,是以FOB价格为准的.因为运费和保险费不是贸易项下的收入,即使以CIF价格成交,外汇的收入也不能体现真实的贸易额.

理论上来说,采用CIF成交,可能会增加国内船公司或船公司中国分公司以及国内保险公司的收入,从而增加国家的税收.这肯定对GDP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另外,FOB和CIF,对于买卖双方的风险没有任何差别,都是货物越过船舷,货物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两种成交方式只是意味着买卖双方的义务的差别,即由哪一方承担运输和投保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以上,仅供参考!

报关单体现的FOB贸易方式,未必是实际的成交方式。很多贸易公司在报关时为了方便会填写FOB。

实际上用哪种贸易方式,不是你决定选哪种就能选哪种的,关键取决于你的客户。

fob的解释及运用
答:摘要: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经常使用的主要贸易术语为FOB、CFR和CIF三种。近年来,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采用FCA、CPT和CIP贸易术语的...

海运现在为什么都是以FOB报关?
答:FOB = FREE ON BOARD 离岸价格,指船上交货,买方作为运输托运人。卖方责任:按买卖合同提供货物;办理出口手续并承担费用;按规定时间将货物在装货港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货港越过船舷之前的损坏和风险和费用,等。买方责任:按买卖合同支付货款;租船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港通知卖方;...

为什么我国在出口时愿意选择CIF条款,进口是选择FOB条款?
答:回答:出口时必须把货物交到船上。就增加了卖方的风险。FOB是对买方有利的术语。出口选择FCA会对出口商有利。至于CIF也就是卖方支付运费及保险费就降低了风险,但是对出口商最有利的不是CIF而是CIP.这样卖方所承担的风险更低。对于老三种贸易术语,现在用得比较广泛,但是新三种术语对卖方更有利。...

出口到台湾是用FOB还是用CIF啊?!
答:FOB 通常称“离岸价”即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出口方负责在指定装运港于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付。到达目的港途中运输和保险由进口方负责办理、承担费用。CIF 通常称“到岸价”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出口方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即完成交货,同时办理运输和保险,承担运费和保险...

出口时采用FOB好还是CIF好
答:行内5年回复仅供参考 出口FOB 好还是CIF 好这要看国外和工厂当初谈的条款是什么 这俩条款都有利有弊要看具体工厂和国外谈的是哪种条款 FOB 工厂不管海运费国外安排指定货代订舱。工厂只要负责国内费用就可以相对方便但是注意提单不受工厂控制要尽力预付货款 CIF 工厂负责成本运费+保险到目的港的一切责任 ...

贸易进出口一般采用什么标准,是CIF、FOB、CFR?为什么?
答:你问的是价格条款。进出口原则上,卖方喜欢做FOB,而卖方喜欢做DDP或者CIF。但是实际业务中,不全是这样。假如你是卖方,给客户报了两种价格,FOB和CIF。客户做了比较,发现你提供的CIF价格,比他按照你报的FOB价格再加上自己货代索要的运保费还要低,那么他就很有可能选择CIF价格成交。相反,如果你是...

我国出口一般用哪种信用证?一般都用FOB运输吗?TT和LC付款方式的区别是什...
答:先回答你的问题,然后补充点小知识:\x0d\x0a出口信用证一般都是不可撤销的,你想问的是不是即期和远期呢?即期的就是LC/Sight 既见提单之日,银行会要求你付款拿提单。 L/C+天数表示提单日后多少天付款。运输方式可以是各种运输方式,这个跟信用证没有必然的联系,可以是FOB,CIF甚至EXW。 T/T...

有人说我国推行出口用CIF,进口用FOB,这样可以赚取外汇,为什么啊?_百...
答:羊毛出在羊身上,运费和保险当然最终要由买方承担.出口用CIF,运费由卖方付给承运人(可能是付人民币,也可能是付外币),然后直接或间接以外币形式跟国外买方收回运费.如果是FOB,运费是国外直接付给承运人.这个承运人大多数时候是国外的公司,这样运费这部分就不会经过国内.如果是CIF,运费经过中国转给承运人,...

如果你作为中国的出口商,在FOB、CFR、CIF这三个贸易术语中你最希望选用...
答:要是想自己省事,那就选FOB。但是你说作为“中国的”出口商,要是强调为国做贡献,拿酒选择CIF喽,既正帮忙挣了保险,又有运费,促进国内保险运输业的发展啊

我国出口~通常出口采用CIF术语~进口采用FOB术语~为什么~?
答:CIF和FOB风险划分都是以船弦为界,CIF卖方要负责运费和保险费,FOB卖方不许支付运费和保险费